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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后世华夏历代皇朝中,因为皇子不是皇后诞下而感到担忧。
在这些大秦的重臣心中,所有的皇子不论是那一个女子诞下,只要他是皇帝的血脉就足够了。只要是皇帝的血脉就能享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因为大秦的皇位继承人,没有嫡庶之分,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立贤不立长。
只有最为贤良的继承人,才能够继承大秦帝位。不得不说,嬴氏一族要比后世的历朝历代都看的要更为清楚。一个王朝想要长治久安,皇帝的出身其实不是最为重要的。
龙娇和龙媚两人,还在迷糊中已经分别被宗正府嬴腾提议册封为德妃和淑妃,一跃成为仅次于皇后李嫉、东西两宫丽妃和虞姬的嫔妃。
母凭子贵,不得不说,确实存在。
大秦二世二年四月十八日的这一夜,可以说是大秦一众朝臣们睡的最为安稳的一夜了。
后来,胡亥更是将李嫉、丽妃和虞姬同时请到了龙娇和龙媚两人的寝宫中,来了个全家大团圆。
丽妃和虞姬两人,见到胡亥后的眼泪和心酸,自不多言。即便是李嫉,在看到相比离开咸阳时,清瘦了许多的胡亥,眼圈也不由自主的红了。
对能够率先怀上皇帝子嗣的龙娇和龙媚,几女都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敌意。有的只有羡慕。
后宫其乐融融,可以说是胡亥最愿意看到的景象。
当胡亥乘兴提出晚上要李嫉、丽妃、虞姬都在太华宫(龙娇和龙媚寝宫)就寝时,马上迎来了三记含羞带怯的卫生眼。
三女齐齐将胡亥赶了出去,最终五女同睡一床,只留下胡亥孤单单一人。(未完待续)
………【第八章 二世新政】………
大秦二世二年四月二十日。大秦二世皇帝胡亥在这一天内,连续发布了包括律法、民生、赋税、土地等涉及大秦各个方面的一系列诏令。
这些诏令,在今后的数十年乃至近百年时间内,一直影响着大秦。而这一天,在后世的历史中,也被称之为“二世新政”!
第一诏就是将德妃和淑妃两人同时怀上皇帝子嗣的消息,告知天下与民同乐。
年轻的大秦皇帝有了子嗣,是所有心系大秦的老秦部族天大的喜事。所以,诏令一出,分布在天下各处的老秦百姓,无不振奋不已。
从胡亥召集重臣商议,再到发出诏令,只有短短的一天时间。所以,这一天时间中,能够让所有人都达成共识显然不太可能。
好在,有两个未出生的儿子在,胡亥认为是儿子,朝廷重臣们也没有同胡亥较真,尽管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更多的却是将注意力放在了如何完善喜欢诏告天下的年轻皇帝的想法。
在律法上,结合先前被胡亥废除的“严刑峻法”以及诛九族的做法,胡亥再次废除了连坐法及夷三族,提出了“德主刑辅”的做法。即对百姓以教化为主,刑罚为辅。
胡亥第一次提出了治国思想,在治国思想上胡亥用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大秦以法治国为主,兼收儒道等各家流派思想为辅,鼓励大秦各个流派兼收并蓄的做法。
同时,对大秦种类繁多的各式律法,胡亥提出了在战国法家代表人物李悝所制订的《法经》六篇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大秦律法的要求。
李悝所制订的《法经》六篇,包括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以这个为基础,胡亥提出了刑律(包括盗、贼、捕等等定罪和量刑)、民律(规定百姓行为、财产等等类似后世民法,人民权利部分自然是没有的)、土律(国土保护、土地耕种、土地买卖等)、户律(户籍管理、婚姻制度和赋税征收)、兴律(主要规定征发徭役、城防守备)和厩律(主要规定牛马畜牧和驿传方面)等六大律。
这六大律是总律。其中各个律的量刑等方方面面,包括李由、冯去疾、皇家学院百家各派在内的众多人,都在日以继夜的加以完善中。
除此六大总律外。还有国律(分裂国家、叛国罪等定罪和量刑)、军律(大秦兵卒征召、规定、量刑)、商律(商人定位、商税征收、量刑以及一切于商业活动有关的事情)、爵律(爵位的授予、义务、权利、量刑)、吏律(主要是官吏贪污受贿的量刑)、工律(工程劳作、手工业者的保护和量刑)这六个单独列出的律法。
其中如国律、军律、吏律这三样是并不是胡亥第一个提出。在大秦无数繁杂种类繁多的律法中,基本上囊括了社会活动的各个方方面面,所以,胡亥如今要做的就是将这些种类繁多的、量刑严苛的律法重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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