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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炸猪排也吃得优优雅雅的人,一张猪排吃下来,刀叉在盘子上不会发出一点过分的声音,嘴上,桌上都干干净净,吃完了,懂得将刀叉好好地顺向一边。那都是不肯些进扒房的人,除了经济上的原因,还有自尊心的原因,以及小小的,但不屈不饶的虚荣心。
红房子的店堂里,总有一些慕名而来,没有受到过怎么吃西餐教育的人。他们到了红房子西餐馆的长条桌子上,多少有点心慌,生怕被人看出自己的洋盘。于是他们用眼睛飘着已经在吃的人,看他们哪个手拿刀,哪个手拿叉,汤快喝完的时候,是把勺子往向着自己的方向刮,还是往反方向刮。一边在心里温习。
看到将一副刀叉拿得比榔头还要重的人,跑堂的人就在客人点菜的时候一一告诉他们,要么洋葱汤,要么牛尾汤,要么乡下浓汤,要么奶油蘑菇汤,总之汤是要每个人自己吃一份的,不可以来一份洋葱汤,一份牛尾汤,放在桌子中间,大家伸勺子过来喝;汤不喝完,后面的主菜是不可以上来的,所以不要把汤留着过后面的主菜吃,这样后面的主菜就永远也上不来;一个人要一份主菜就足够了,不用一道一道地点;小面包是奉送的;火烧冰激凌倒是可以和饭后的咖啡一起来。他们大声教导着,不管客人的脸已经胀得通红,在上海,每个人都知道当“洋盘”是多少失面子的事情。但是他们并没有捉弄人的心思,只是真的想客人按照规矩吃西餐。看到客人象赫鲁晓夫那样把餐巾的一只角塞在衣领里,象小孩子的围兜兜一样用,却不说什么,他们认定那是“罗宋派头”。
但是看到范妮家这一桌子的人,跑堂的人,就只握着点菜的小本子等在旁边,不多嘴。果然,这家人将餐巾一一正确地铺在自己的腿上,然后,一个接一个,在菜单上点出自己要吃的东西。报出来的,果然都是红房子的看家菜:烙蛤蜊,红酒鸡,红烩小牛肉,牛尾汤,还有火烧冰激凌。这家人的态度,都多少带着一点不肯让人看成平常人,又不肯让人看出来自己在意的当心,其实在心里斤斤计较,但尽量面子上不露声色。跑堂的只管望着他们,心里明白得很。他们还是比较喜欢看到象范妮家这样的人,他们身上风雨飘摇的痕迹,比一般的客人耐看。范妮这家人里面,只有很少的孩子和女人,老的没有看上去自己的女人,中的也没有看上去自己的女人。除了范妮的爸爸,一边照顾简妮,一边照顾爱莲,那是他的老婆。范妮长得是很象爸爸,但是她对自己的爸爸淡淡的,倒是与娘娘腔的维尼叔叔很亲近。范妮应该有25岁上下了,但是在这样重要的家宴上却没有她自己的男友在座。而且,看她那冷清的样子,就知道这个女孩不光是处女,而且很可能都没有谈过恋爱。这一点跑堂的可以想得通。这种吃足了新社会苦头的人家的小孩,有些人,就是已出国为自己的生活目的的,象那时候到乡下去的知青也有人不回上海就不结婚一样。这种人要是出去了,就不可能再回来,没有男友才是一身轻松。到了那边,找到有身份的男人结婚,就可以当一生一世的美国人。
叔公对跑堂的人吩咐说:“一人来一只用军用飞机送到北京去的虾仁杯,我伲要尝尝看到底好在什么地方。”
叔公为自己要的是烙蛤蜊,他说:“这道菜倒是保留下来了,不容易。原来喜乐意里面的法国菜是烙蜗牛,并没有烙蛤蜊的。那时候太平洋战争,日本人占领上海,法国的东西运不到上海来,那时候,我们家的汽车也不能开了,因为汽油是战时紧张物资,配给的。喜乐意里的大师傅就用蛤蜊代替蜗牛,创造了一道喜乐意特色菜。说起来,上海人是真聪明,懂得变通。我还是那时候吃过的。那时候到喜乐意吃饭,正好大师傅到店堂里来谢客人,好象他是个山东人,是他介绍我们尝尝这个菜。到现在居然也有四十年了。”
为了庆祝范妮出国,爷爷特地开了一瓶红葡萄酒。
跑堂的胖女人取来了玻璃酒杯,分给桌上的人。酒开了瓶,倒在杯子里,晃了又晃,可酒液一点也挂不住杯子沿,看上去实在不算什么好酒,但那也是红房子可以开出来的最好的酒了。张裕的红葡萄酒,据说还是从前法国传教士带来的技术。爷爷举了举手里的杯子,轻声说:“祝贺范妮终于有机会到美国!”
大家碰了杯,都轻轻叫“cheers”。
爷爷又朝叔公举了杯说:“甄盛,你和爱丽丝是范妮的恩人,大恩不言谢。”
大家都附和着爷爷的话,向叔公举起杯来。范妮说:“叔公,我还是要说谢谢的。”象擎着一朵红色的玫瑰花一样,范妮向叔公举起自己的酒杯。
叔公站起身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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