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部分(第1/4 页)
记号刻的很深,看起来有些入木三分,为了能让我很好的辨认,我只能刻得很用力气。
我继续向前走着,每隔几米就会在树上刻一个记号,不过第二次刻的记号旁,我还刻上了一个大大的‘2’字,第三次刻的时候则会刻上‘3’字,以此类推。
我在树林里转了良久,一点水的声音也没听到,更别说找到水了,曾经在上生物课的时候,听我们生物老师那个老太太说过,在沙漠中的植物,一般体内都会贮存大量的水,所以在沙漠中旅行的人,见了这些植物,比见了自己爹妈还亲,我现在就有些这个意思,关键这里是森林不是沙漠,树干里怎么可能会贮存大量的水。
此刻,我嘴唇已经干的不行了,我已经想到了最坏的打算,实在不行,就先喝尿吧,不过想到这,还是很恶心的,我不断的安慰自己反正我们平时喝的水都是尿经过过滤的,没准别人昨天尿出的尿,今天就成了你杯子中的自来水了,我只是没经过过滤直接喝的罢了,没什么事的。
突然想起一句话,也不知道是哪个傻子说的:当我们遇到坏事时,我们应当考虑到其中包含的好事。
是啊,他丫的!他自己有吃有住的,还能养羊,吃羊肉喝羊奶,尼玛,还养了一个‘星期五’,好歹有人能说说话,我呢?一个人,孤苦伶仃,口渴的要死,还随时面临着被粽子、蜥蜴袭击的危险,你说我能想到其中包含的好事吗?哦,对了,好事就是我随时都有被解脱、远离世俗的可能!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仰头看了看被树叶遮盖住的天空,不禁叹了口气,继续向前走着。
我又想起那傻子的一句话:在最不幸的困境中。我们也可以找到聊以**的是亲事情,把好处和坏处对照一下。
我现在就拿我和那傻子对比一下,他在孤岛上,我在鬼岛上。他能养羊吃肉,我是被吃。他有地方住,我随遇而安。他有人陪,陪我的都不是人,尼玛,最关键的一点,那傻子最后好像被救走了,丫的,我能不能继续活着都还是个问题
其实我不是没读《鲁滨逊漂流记》,记得初二的时候,当时有个出版社在我们学校征稿,类型是短篇的探险小说。那时候我一时心血来潮,囫囵吞枣的把《鲁滨逊漂流记》看了一遍,然后照葫芦画瓢,又编了一篇类似的生存小说,我还记得大致内容,一个拥有不死定律的男主角,在航海中不幸遇难,醒来后他发现自己在一个孤岛上,没水没食物,天天靠着吃野草,嚼树叶里的汁液生存,后来他
“等等,那时候我短篇小说里写的男主角是考什么生存?嚼树叶?!我勒个去!我怎么会没想到!”我心中惊喜道。
我仰头大笑:“哈!天无绝人之路,两年前自己胡乱写的小说,现在竟然派上用处了!哈哈!”
我看着周围的树,都很高大,树叶都很茂密。
这些树我一概不认识,也不知道什么种类的树叶水分多,我记得当时我写的小说,男主角在小岛上嚼的是橄榄树的树叶,虽然比较扯淡,不过后来竟然被选上了!不过征稿的关卡很多,虽然第一次晋级了,不过很快又被刷下来了,后来那小说便不知去向了。
我甩了甩头示意不要管这些了,生物课上我记得老师说过,树叶有吸附灰尘的作用,我觉得最下面的树叶肯定不干净,应该爬到树上面,那里的树叶应该会干净点。
于是我便找了一颗比较好爬的树,三两下就爬上去了,我活到现在,那时候为了躲热浪是第一次爬树,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爬树,也许是小时候为了去找刘媛媛玩,经常翻刘媛媛家别墅外墙的缘故。
刘媛媛还告诉我,有一次我翻墙不小心摔着了,脑门摔出了一个大伤口,刘媛媛家保姆发现了我顿时就哭了,我却吱声都没吱声,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灰,很淡定的说:“送我去医院。”
后来那伤口被缝了好几针,尽管刘媛媛描述的有声有色,而我却一点影响也没有,可以说对于我和刘媛媛的小时候,我是一点印象也没有,只是经常听她说,我们两是青梅竹马,小时候经常在一块玩。
想到这,我已经爬上了树,随即摘了一片树叶,尽管是树上面的,不过灰尘还是挺多的,我用手把灰尘给抹掉了,立马把它塞进了嘴里,我很费力的嚼了起来。
第四十一章 巨塔 '本章字数:209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24 21:02:13。0'
那树叶好像嚼劲很不错,我越嚼越有味,都可以当口香糖吃了。
刚入嘴里,一股青涩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