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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延期权力。——本段所述命令的有效期可以由法院根据出现的合适的理由最多延长45
天,只要总共期限不超过90天。
(B) 判定有罪时的程序。——
(i) 判定有罪。——如果在(A)段中的临时命令过期之前(包括延长期)。发行人或(A)段中
的其他有关人被认定违反联邦证券法,命令在法庭的批准下继续有效,直到经过其它司法程序得出结论。并且发行人和其他相关人有权申请对命令的复议。
(ii) 判定无罪。——如果在(A)段中的临时命令过期之前(包括延长期)。发行人或(A)段
中的其他有关人被认定没有违反联邦证券法,涉及第三方的契约应该在45天期满时停止(或在延长期满后),引起争论的支付(和利息)应归还发行人和其他相关人。”
(b)技术性修订。——修订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C(c)(2)节,删去“这个”,插入“段
(1)”。
第1104节 联邦判决指南的修改
(a) 美国参议院审判委员会要求要求立刻进行研究。——依照美国法典第994(p)节第
18章的授权和本节的精神,美国宣判委员会被要求——
(1) 立即开始讨论研究应用于证券和会计欺诈相关的犯罪的审判指南;
(2) 迅速的考虑颁布新的审判指南或对已有审判指南的补充,对进行欺诈和相关犯罪活
动的公众公司的管理人员或董事增加处罚;和
(3) 向国会提交一份说明,解释宣判委员按照(2)的授权所采取行动,和宣判委员推荐
的其它与(1)段中犯罪进行斗争的政策建议。
(b) 讨论时的考虑。——在开展本节任务时,要求审判委员会——
(1) 确保审判指南和政策表述充分反映证券、养老金和会计欺诈的危害性,和更激进和
适当的立法行动预防这类犯罪的必要性;
(2) 确保和其它的相关的指示和判决指南保持一致;
(3) 考虑增加例外的加重或减轻的条款,包括现在增补的部分;
(4) 确保审判指南规定的犯罪等级和增补的部分足以应付文件和有形证据被销毁或伪
造的犯罪;
(5) 确保美国宣判指南2B1。1的犯罪等级和增补的部分(本法案签署后实行)足以应付
受害人数明显超过50的欺诈犯罪;
(6) 对宣判指南进行必要的一致性修订;和
(7) 确保指南满足审判的要求,根据美国法典第3553(a)(2)节第18章。
(c) 紧急授权和法案规定任务的期限。——要求美国审判委员会尽快公布根据本节提出
的指南和补充,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法案签署后180天,以符合1987年审判改革法案第219(a)节的程序要求,尽管在该法案下的授权还没有过期。
第1105节 SEC有权禁止有关人士担任公司官员或者董事
(a) 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订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C节,在结尾增加:
“(f) 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禁止有关人士担任公司官员或者董事。——在(a)小节任何的停职程序中,委员会可以签署命令,有条件或无条件的,永久的或一段规定时间禁止违反10(b)节或据此制定的法规规章的人作为根据第12节注册,或第15(d)节进行申报的发行证券公司的官员或者董事,如果该人的行为证明不合适作为任何证券发行者的官员或者董事。”
(b) 1933年证券法。——修订1933年证券法第8A节,在结尾增加:
“(f) 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禁止有关人士担任公司官员或者董事。——在(a)小节任何的停
职程序中,委员会可以签署命令,有条件或无条件的,永久的或一段规定时间禁止违反17(a)(1)节或据此制定的法规规章的人作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节注册,或第15(d)节进行申报的发行证券公司的官员或者董事,如果该人的行为证明不合适作为任何证券发行者的官员或者董事。”
第1106节 按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加重刑事责任
修订1934年证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