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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吧!留得住人,留不住心有什么用。」吕逢雨无奈的挥手,叹说:「最好那个书呆能有良心,发现我这傻丫头默默为他付出的一切。」
吕宁儿一阵酸楚,谢过父亲,飞身离去。
这几天,沈雪子玩累了,在房里休息;雷震则偷闲到街上遛达,见吕宁儿匆忙离去,而吕逢雨独自在店里发愁,他就提了壶酒,想陪他喝酒解闷。
「唉!女大不中留哦!」雷震问起吕宁儿因何慌忙离去,吕逢雨唉叹。
「宁儿也有二十,该找个婆家了。怎么?吕老爹怕以后孤独过日子?」雷震为他斟酒。
「怕啥!?无聊的时候,还有街坊陪我喝酒解闷,宁儿乖巧听话,就算不能常回来探望我这糟老头,还不愁没人替我收尸。」
「那吕老爹还感叹什么?」
吕逢雨连喝了两盅酒,叹说:「我只可怜那傻丫头,明知道不可能,还爱的死心塌地的。」
「吕老爹说的可是那位书生沈公子?」雷震感到意外,他还以为他们情投意合呢!
「可不,也不晓得宁儿这傻丫头看上他哪一点,店里多少青年才俊的常客,多的是托人来上门提亲事,偏那丫头就看不上眼,独对那穷书生一往情深,咱们虽然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也算不上什么好人家:而那穷书生很有才气,也很肯上进,所以,我也不计较他穷困潦倒,但偏偏就对咱家丫头没意思,我这糟老头想帮都帮不上忙,看她这样默默付出,有时又痛苦,我这做父亲的看了……看了都跟著难过。」吕逢雨老泪和酒吞进肚里。
「感情有时就是这么磨人,付出未必就能得到应有的收获回报。」雷震同情的感叹。
「这丫头从小就没了娘,我总希望能给她最好的,为她找个好婆家;哪里晓得她现在痴迷得连魂儿都没了,全怪我这做爹的无能,一点忙都帮不上。」吕逢雨自责地道。
「感情这种事,是没人能帮得上忙的,就像作茧自缚,除非她自己有勇气破茧而出,不然,谁也救不了她。」雷震安慰地敬他一杯酒,问:「难道你没想过去问问沈公子的意思吗?」
「丫头不许我去问。她虽然在客栈也帮了些时候,但还是很害羞。」他苦笑说:「有一回,我真想去找沈祖先谈个清楚,却没想到那丫头居然气急败坏地说不认我这个老爹!没有她,那我还活著有什么意义。」
雷震也跟著一笑,说:「姑娘家总是羞于主动的。」尤其是在保守封建的古代社会。他想著又问:「难道连那书生喜欢哪家姑娘都不知道吗?」
「是丁府千金。丁府是富商,在益州有财有势;说沈公子是书呆子,再呆也会选择丁府千金,至少比较有希望考取功名,我们这间小客栈,只够糊口罢了!」
「虽然我未曾见过那书生,但老爹说他有志气、肯上进,丁府的财势肯定不是主要因素,而且,会让宁儿如此无怨付出的,必定是个有为青年。」方才雷震上街就想会会沈祖先,只是他今天没出来卖画。
「虽然功名未就,但我看得出来,将来他必定有番作为。可是,那又有何用?
它日飞黄腾达时,会记得我那个可怜的傻丫头吗?」吕逢雨感伤的喝杯酒,由衷的说:「你是少数几个我看得顺眼,又和我谈得来的年轻人,要是你早些出现,我就要定你这个女婿了。」
雷震感激而笑,但他无法答话。
「是因为房里的那个小丫头?」吕逢雨探问:「她是你的……」
「可以说……应该算是我的未婚妻。」
吕逢雨有些失望,却也欣赏的说:「她是个好姑娘,年轻、美丽、充满朝气,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好姑娘。」
雷震赞同地含笑点头,又说:「其实,若没有雪子,我也做不了你的女婿,因为我不可能永远留在益州郡,再说,宁儿已心有所属,不管他们结局如何,拆散他们总是一种残酷。」在雷震想来,爱情并非一定要有完美的结局,只要过程美丽、无悔,便也值得了。坦白说,若与沈雪子无这段注定姻缘,若他理所当然地活在这东汉年代,他会付出所有一切疼爱像吕宁儿这般的女子;在台北现实社会里,这般无怨无悔,甘心为爱默默付出的痴情女子,毕竟太少了。
沈祖先又是如何的一名男子?竟能掳获如此纤细、柔弱,楚楚动人的痴情女子的芳心?
第四章
这是一间仅足以遮风避雨的茅草小屋,简陋得仅用残破的屏风隔开两个房间。
沈伶秀病体未愈,倚睡在床上;沈祖先专注地将宣纸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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