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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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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欲!哭!无!泪!

北堂朝这丫的,在我潇洒而帅气地从水里站起来之后,睁着他那朦胧的大眼睛,对我眨了眨,然后扑通一声晕倒在了浴桶里。

地也!你疯疯癫癫妄作地!天也!你傻了叭唧何为天!

我最后只能悲情地拖着北堂朝那沉重的身躯回了床上,出了一身汗,忙忙乎乎地帮他擦身子,然后悲情地发现这货真的病了,他开始发烧了。

更悲情的是,我也好像有点发烧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二:奇幻“人”生

(一)

我是一个温和的男人。除却公事需要,我最喜欢穿白色的有水墨丹青图案的柔软的袍子,我喜欢把头发束得高一些,让它们拉扯着我的头皮,能够感觉到血液在头皮下静静地流淌。这样,我便能时刻处于一个比较清醒的精神状态下。我喜欢吃汤圆,喜欢吃馄饨,喜欢吃一切用上汤精心炖煮的食物。我喜欢喝龙井——最常见然而也最衬贵气的茶叶。茶要泡到八分烫,用舌头中间的部分去品,然后微微勾起舌尖让茶水滚入喉咙。我还喜欢白色的山茶花,不谄媚,也不冷清,只是简简单单的,花瓣张开的姿态也刚刚好,不妖不刚,一切都是那么温和。

再一次,我是一个温和的男人。也许在很多人眼中,我少年老成,沉稳,刚毅,坚定,并且有些冷酷。但其实这些都源于我的父亲和我肩上的责任,我母亲给我的那一部分被我藏起来,只露给极少数的几个人看,那就是我的温柔和宽和。

没错,我是先帝后的好儿子,北堂王的好兄长,南怀子民的好皇帝。我叫北堂治。

我的后宫中有如云的美人,她们个个年轻貌美,并且各有其才。然而我却没有真爱的人——这是我弟弟说的话,在他眼里,只有他和季华鸢那样轰轰烈烈的才叫真爱,我这些,都是敷衍。我未置是否,因为我也确实觉得,我对她们没有真爱。

真爱是什么?我觉得就是一股劲,我弟弟对季华鸢的那股劲。那种近乎热爱、近乎看待生命时的虔诚的崇拜。有时候我看着他们两个,会有恍惚。我觉得我弟弟才是得到了完美人生的人,他看着季华鸢时的那个眼神,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但我,嗯,但我也有自己内心深处很柔软的一面。就连我弟弟都不知道,我喜欢小动物。不是什么刺猬乌龟穿山甲那些奇怪的动物,我就喜欢简简单单的猫猫狗狗。嗯……唯一的要求是,毛要蓬松,毛色要干净好看,不能太肥。

最后说一遍,我是个温和的男人。

我过着重复的日子,朝堂上的事,北堂王府里的事,后宫中的事,便是我生活中的全部了。这样一想我觉得我有点可怜,我好像一直都在操心着别人的事,却从来没有为自己费什么心。

我不是一个能够为自己活、能够任性的人,其实这和我骨子中的柔软与浪漫不太相符。每一天,我都会遇到大大小小的状况,然而登基至今,我早已学会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面对那些突发状况,我早就习以为常。

一个星期前,我接到了一个当真令我感觉有些惊慌的消息:北堂朝和季华鸢失踪了。

噢,自从这对小夫夫过上了恩爱日子之后,北堂王府的空气里好像都掺了蜜糖味,让周围人纷纷捂着嘴巴直呼牙疼。其实我看着也有些嫉妒,快到年底了,距离年底前的大繁忙还有小一个月,我索性给那不省心的弟弟放了个长假,让他带他媳妇出去潇洒玩一回,别再在我眼皮子底下秀恩爱了。

看,我多好的美意,这俩人怎么就失踪了呢?来信的人说,完全查不到任何被绑架、被杀害的痕迹,这俩人晚上泡了温泉舒舒服服地睡觉,翟墨抱着剑守夜,还在门外面听见滚床单的小动静了呢。等那动静停下,天都快亮了,翟墨顶着俩熊猫眼敲门叫那忙活了一夜的二位起床赶路,敲了半天没人应,一推门,房间早已空荡荡了。

床单还热乎着,空气中的那啥味还在,只有大开的窗户,和呼呼往里灌的冬风。

你说,这俩大活人在搞什么猫腻?

我起初并未太在意,一想就知道,准是我那过分浪漫的弟弟又带着季华鸢去搞什么浪漫惊喜去了。可是整整一个星期了,依旧毫无音信。昨天夜里随行的队伍回到帝都,翟墨今天早上一脸沉重地进宫对我做简报。总而言之一句话:人间蒸发。

我开始真的有些发慌了,我一口气派出去大量人马去查这俩人的踪迹,可免不了还是心发慌。

这该死的弟弟,找到了狠狠踹他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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