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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于要了欧阳的命吗?
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对方上法院起诉去。可你不还钱,对方能甘心情愿就此罢休?毫无疑问,绝对不会。还有什么办法来处理和平息此事呢?
欧阳急得真如一只无头的苍蝇……
他找律师,律师说你得看看当时的那份合同上怎么写的嘛!
欧阳说:“我们这边根本就没有什么合同!”
律师说:“你连合同都没有了,那就等着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
荒唐!律师走出欧阳的办公室时连连摇头。
可不荒唐嘛!这么大一笔借款,皇朝集团公司竟然连份合同的纸片儿都没留!欧阳实在哭笑不得。
“找!就是把皇朝集团公司的地给我翻一百遍,咱们也得把合同找出来!”欧阳从未发过这么狠的命令。
当天晚上开始,欧阳叫办公室主任詹明玉、财务部长蔡志伦发动公司办公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开始将皇朝集团所有可以想到能放合同的地方全部翻箱倒柜找了个底朝天,而且电话通知皇朝在香港的总部那儿也一起找……“我记得十分清楚,已经是冬季了,天很冷,可是我们个个找得满头大汗。”欧阳回忆当时情景时这样说。
第二十二章 起死回生,妙计(4)
没有找到合同,欧阳赶紧返回宾馆包房想去稳住债主,谁知人家早已回了蓬州。不用解释,人家牛呗!
怎么办?欧阳又急又恼,可急恼又能解决什么问题?稳住对方不起诉,再另想办法解决债务问题,这是现在唯一可行的办法,也是当务之急。除此别无生路。
想到这儿,欧阳没有半点犹豫,急着下楼上车,挥手对马司机说:“走,到蓬洲!”
“是。”
汽车顿时四轮飞旋。从深圳到蓬州并不近,4小时后欧阳他们到达目的地,此时已近黄昏。欧阳摸摸空空的口袋,对司机说:“我们就找家最便宜的小旅店住下吧!”住在几十元一宿的小旅店,欧阳望着透风的房顶,仿佛自己又回到了几年前在小山顶上开铸造厂的蹉跎岁月……往事不堪回首,可才几天的事,怎么可悲的命运又重新落到我欧阳身上了呢?
这一夜欧阳没有合眼。
第二天一早,欧阳叫上王树祥副总和马良民司机,说:“我们先上法院。”聪明的欧阳没有直接去找债主,而是先到法院了解情况。因为从昨天对方的口中得知,蓬州方曾多次到法院起诉过要求皇朝还款。法院那儿肯定了解整个债务的详细情况,掌握了详情,方可向对方还击。欧阳想的是这一步棋。
因为没有合适的身份去法院翻阅原始材料,从经济庭和执行庭出来时,欧阳并没有了解到多少东西,人家蓬州方面的法院不傻不聋,你一个深圳人跑过来冷不丁地要了解某某案情,这无论如何会引起当地相关人士的敏感。但欧阳在了解有限的“细节”中获得了一个最有价值的情况:蓬州方当时与皇朝集团公司签的借款合同的利息是月息3分,即每借100万元钱,每月必须还3万元,一年光还利息就是36万元!
天下就有这么一桩奇事:皇朝集团在1992—1993年间因投资一个石料场而向蓬州方借得一笔3156万元的款项。后因种种原因,皇朝集团所投资的石料场经营不善,还款拖了近10年。而按合同,皇朝要向蓬州方除还本金外,需要支付月3%的利息,也就是说,到欧阳上任的2001年10月份,皇朝集团公司应向蓬州方付利息共计5300万元。而按这样的一份合同,皇朝集团公司如果不能及时还款,其利息仍在以每天几十万的数目递增!
这是一份绝对的高利贷合同!可按照《合同法》条款,借贷双方出于自愿的行为,你能怎么着嘛!欧阳把从法院获得的唯一的信息转达给几位深圳律师界和法律界的朋友咨询,他们在没有看合同的情况下回答基本上一致——合同是受国家《合同法》保护的。既然当时借贷双方都同意的合同条款,那么该到还账付息的时候,你就不能喊冤了。
“不冤才怪!我不知道当初原老板是怎么想的,但有一点我想傻子都不可能愿意这么轻易答应,借一笔3000多万元的投资款,竟然要在还款时还上比本金高出近两倍的利息!原老板生前尽管在生意上打点得不怎么顺当,可也不至于糊涂到这样的程度。他是个很精明大气的人,一定是用这笔款办了比这利息更大的事。现在政策变了,这笔款我们不能还!我们皇朝就是砸锅卖铁也还不起这样一笔大钱啊!”欧阳人在蓬州,嗓子喊得让深圳的人都听得见。
无奈,欧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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