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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突然觉得自己可能有点醉。
王怜花酒量很好,从未喝醉,所以也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醉。
熊猫儿热爱买醉,王怜花曾经很细致地向他打听喝醉酒的感受,究竟妙在何处。
熊猫儿道:“你醒着的时候,得照自己想好的样子活着。喝醉了以后,你就顾不上自己究竟是怎么活着。”
江湖人漂泊无根,随遇而安,熊猫儿说出此话并不足奇。只是王怜花是个七窍玲珑心,很认真将他这番话想了一遍之后,觉得喝醉实在是一种特别没有安全感的事。
于是他终于决定放弃喝醉一次的尝试和努力。
但对于“醉”这一陌生体验,他还是充满了好奇。
连他自己都觉得这种做法,实在有点像偷偷看了艳书,于是对□之事充满了莫名忧惧的春闺少女。
没品地可以。
现在这陌生的感受,若算是醉,却又醉得实在不太彻底。
他的头脑还是很清醒,足以审视现在这令人绝望的形势。
虽然他的身体,真的像是和醉鬼们说的一样,好像在天上飘。
真是令人无所适从的分离感。
雁先生的手里又换了一样东西。
长约六七寸,宽约七分,红木所制的板子。
雁先生得意地微笑道:“这个东西,王公子总该认识罢?”
认识地不能再认识了。
贯穿所有汉人书童噩梦的东西,戒尺。
看见这东西,巫行云的脸色,突然起了某种难言的变化。
欲言又止地道:“我好像被这东西打过手心。雁先生,你倒是把它收得很好。”
雁先生毫无所觉,自顾自地道:“王公子是个汉人,用这个东西,一定比用普通的板子要有趣地多。”
他说话的时候,鱼先生十分温柔地解开了王怜花的衣襟。
非常意外地看见,一条盘踞在胸口的那条疤痕。
与周围白皙肌肤格格不入的深褐颜色,痕迹深刻,几乎可以想象地到原先杀器刺入时,皮肉翻卷,惨不忍睹的模样。
除此之外,他真是长得哪里都美好。
雁先生自然也看见了,不免觉得有一点失望。
充满恶意地用手中戒尺戳了戳那条伤疤。
王怜花突然一怔,毫无意义地往后缩了一缩。
这个动作无来由地激怒了雁先生。
手中戒尺瞬间挥下,狠狠落在胸侧白皙的肌肤上。
留下鲜明的红色印记。
红。
不知为何,这样的颜色出现在他身上,总是尤其触目惊心。
苍白的脸颊上,泛起奇怪的红晕。
淡色的嘴唇,突然艳丽到令人心惊。
变了的,却不仅是色。
所谓声色,有色无声,怎么够。
这样毫不留情的击打,按理说比之前有所节制的敲骨扎穴,都要痛上很多。
可这回从王怜花嘴唇里溢出的,不再是痛呼,而更像是迷醉般的呻吟。
声色都是诱。
(五十一)
厚实沉重的红木戒尺,似乎是有些年头了,因常年的抚摸把握而呈现温润暗淡的光泽。这样的一把尺,本该由须发花白,面容威严的年长夫子执掌才最合衬,此时却玩笑似的握在一个唇红齿白的垂髫童子手中,有一种令人哑然失笑的差异感
手白而小,看上去有些纤瘦无力。甚至会想从那只手里将那把尺夺过来,然后笑嘻嘻地说:“这个东西,好像我拿比你拿更合适一点。”
巫行云想起来,他好像是对谁说过这样的话。
然后苍白的脸气恼地涨红,那只握戒尺都嫌无力勉强的手,毫不畏惧地伸过来,很有点和他抢夺的意思。
于是他就在那只手上吻了一下。
手的主人眼睛瞪地有如铜铃,后退的速度堪比轻功高手。
那时候照心镜还没有失落,少年时的巫行云必得一日三照,照得食欲和色…欲都很不振,只在那一瞬间觉得那人无比可爱。
之前也被那戒尺打过几下手心,由于那力道对他来说轻微地像抓痒,于是他也没有和认真的小秀才计较的意思。这时候起了兴头,哪肯罢休,自称是要报仇,将他抱到这个房间里来,交给鱼先生和雁先生,依着惯例惩治了一番。
暗红色的戒尺一下又一下地落下,落在白皙而富有弹性的肌体上,皮肉“啪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