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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dy long legs?”怎么会扯到那本书。
“嗯。”她拚命点头。“你不觉得我跟女主角的处境好像,同样都是孤儿,同样都接受好心人的资助才能上学。”只是故事的主人翁不晓得对方的身分,只能以长腿叔叔称呼对方,她却老早知道商维钧的身分,因此对他更加爱慕。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有点像。”不愧是正值豆蔻年华的痴恋少女,什么怪点子都能想得出来。
“所以我才说你是我的长腿叔叔嘛!”她对他开心一笑,好高兴他没有反驳她的话,骂她胡扯。
“或许吧!”这不是他的本意,但若能因此让她觉得幸福,他也无所谓,就当她的长腿叔叔好了。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长腿叔叔。”他跟她开玩笑,而她笑得很开心,因为长腿叔叔的结局是好的,最后他们有在一起。
“该去办正事了,小女孩,我还有事要忙。”
唯一让她不开心的是他的称呼,他又把她当小孩子看待,这点让她万分沮丧,好想哭泣。
“嗯。”她勉强打超精神,跟着他起身,坐车去买衣服。
沿途程语灵一直盯着商维钧的侧脸,他侧面的线条依然还是那么刚毅完美,心思也依然还是那么深奥难懂,她要到何时才能看得清?
“看什么?”察觉到她热烈的视线,他微微侧过脸问。
“没什么。”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假装忙碌。
“我已经帮你订做了一件白色洋装,你只要试试看合不合身就可以了。”商维钧很早就帮她打点好参加舞会的行头,就怕她被别的同学比下去。
“好。”对于他的细心,程语灵无限感激,但她只希望他能再多喜欢她一些些,那就好了。
事实证明,他对她的喜爱,远远超过她的想像。
他不但帮她订做了一件很漂亮的白色蕾丝洋装,还同时帮她准备了一双白色低跟芭蕾舞鞋,此外还有手套、蕾丝手帕和缎带,没有一样东西不是白色的,着装完毕的程语灵看起来就像是个小公主,纯洁得令人心疼。
“怎么样,看起来会不会很奇怪?”从来没盛装打扮过的程语灵,着实无法适应自己的打扮,总觉得很可笑。
“一点都不可笑,很漂亮。”商维钧有片刻的发呆,以为时间又倒退到十五年前,他们在程家的后花园第一次相遇,当时她的打扮就和现在差不多,只是个头要更小一点,大概还要再小上二分之一,那个时候的她好像天使,现在也是。
“真的吗?”她低头看看自己。“我好高兴。”能得到他的赞美。
“你本来就很漂亮。”他举起手轻碰她嘴角下方的梨窝,程语灵小嘴微张地望着商维钧,这是他第—次主动碰她。
“去把衣服换回来,我还有点事情要赶回公司处理,没办法在这里停留太久。”他似乎也察觉到自己不当的举动,才碰触了她的脸没几秒,就把手收回去,让程语灵好失望。
更教她失望的是,当她换好衣服,他脸上的温柔全不见了,只剩下一贯冷漠的表情,疏离得令人难过。
回程的气氛更加难挨,约莫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中,他们没再交谈过半句话,直到下车之前,她才提起勇气问商维钧。
“你会来吗?”参加校外舞会。
“你希望我去吗?”他还是习惯用问话代替另一句问话。
“我希望你来。”她的急切都写在小脸上,商维钧仅是微笑,温柔地说了声。
“快点下车吧,我还得赶回公司。”然后随即把车开走。
程语灵捧着他买给她的衣服和鞋子,凝视扬长而去的车子,再次陷入等待的恶性循环中,镇日忐忑不安。
接下来的一个礼拜,他都没有出现,也没有任何消息。中西女中因为是女校,校风又严谨,不可能在学校内举办有男士出席的舞会,因此转而在校外举办舞会,也算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无论如何,这可是一件大事,每一个前来参加舞会的学生,莫不争奇斗艳,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吸引众人的目光。而说实话,这也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毕竟她们本身就是时髦的象征,社会上的女子,谁不竞相模仿这些教会女中学生的穿着,甚至连她们吃什么、用什么都会带起一股流行的风潮,上海知名杏花酒楼的广告词就写道:中西女中同学及社会名人时常光临的著名粤菜始祖——杏花酒楼!足见中西女中在上海人心中的地位。
正因为能读得起中西女中的学生,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