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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半数同意。由于本案中,两名股东王先生和赵先生均对夏女士的请求持有异议,如果判决赵女士取得该公司的股权就违背了《公司法》保护法人财产权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夏女士不应当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而应当由王先生给予夏女士等同于股权的经济补偿,其余夫妻共有财产也一并进行分割。
5�房屋财产
毫无疑问,房产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说占到举足轻重的地位,夫妻对房屋产权的分割问题变得越来越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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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分配(5)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的夫妻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问题:
(1)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房,并把房屋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而其配偶有证据证明购房时也支付了部分房款,在分割财产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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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工具(1)
1�公证
(1)夫妻财产公证的内容
主要是指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依法对夫妻或“准夫妻”各自婚前或婚后财产、债务的范围及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既包括了已婚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公证,也包括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的财产协议进行约定的公证。
由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双方在财产权属方面给予了很大的空间,既明确了夫妻单方财产和共同财产,又给予夫妻双方自由约定财产归属的权利,在夫妻存续期,很多潜在的分歧和矛盾都被家庭的法律外壳所掩盖,而一旦婚姻关系破裂,矛盾就会激化。
夫妻财产约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家庭成员之间的各种婚姻财产法律纠纷,使家庭成员的关系更为和谐。而夫妻财产公证的意义在于:公证人员可以从法律角度对约定协议的合法性予以把关,充分审查约定内容是否处于双方自愿,有没有不公平现象的存在、有没有损害第三人合法的权益等。夫妻双方也能更准确地了解到哪些财产可以通过约定,哪些财产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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