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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抑或,千雪早已出现,但隐藏的极好,以至于自己和夜晗都没有察觉到她的存在。
无声无息,无形无迹。
吴雨晴握紧手腕,为什么一个普通的人类会有这般高深莫测的修为?巨大的恐惧笼罩着她,先祖口口相授的、关于神族和人族之间的秘辛传说在脑海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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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秘辛
传说中,盘古祖神开天辟地之后羽化,其灵凝聚为天地山泽,其力流动成风雷水火。
神族应运而生,以天地山泽之灵为体,以风雷水火之力为用。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千千万万年过去,生命似流水冲刷大地,但只有神族始终高高在上,主宰世间的一切。
直到上神娲皇,以诸神的形象造出了人。人本愚昧,茹毛饮血,与动物无二。于是娲皇赋予人族以灵智,使人族成为万物灵长。自此,人从蝼蚁般的存在渐渐强大起来,千万年弹指一挥,人从氏族、部落发展到拥有了军队的帝王之朝。有了力量,也就有了野心,人表面上敬畏神族,奉于宗庙,暗中却想要搬掉压在头上的大石。
她的先祖曾经以为,人不可能有打败神的力量。这种认知盘踞了上百万年,但一万年前,人突然有了可以对抗神族的力量,神族开始惶恐,于是用洪水、天火、瘟疫、暴风轮番碾压,都没能彻底将这个族类灭绝,反而使得人在一次有一次的对抗中日益强大。神族渐渐示微,神族中资格最老的上神们相继从世间消失,接着大大小小的神族也相继被人类封印。
受限于自身的灵力,她的先祖对人为什么突然获得对抗神族力量一事不得而知。但相传,神族圣殿内封印着混沌灵魄,是盘古祖神羽化时未能被神族吸收、游离在天地间的残魄,可以凝聚天地灵力,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其力量高深莫测,一直由上神亲自保管。
但当初封印神族的人族战士,身上竟有着混沌灵魄。他们用某种隐蔽的方式把自己变成新的神,去对抗旧的神。
狐兔死,走狗烹,人族战士封印了神,成就英雄之名的同时也把自身变成异类。他们的存在时刻提醒帝王们,曾经的天下是神族的天下,曾经的人不过是蝼蚁,他们拥有神之灵力也背负着神之罪,成为帝王的眼中钉肉中刺。一场新的战争爆发,拥有混沌灵魄的人类战士相继被诛杀或者封印。为掩人耳目,他们消失后被帝王以封、神的名义昭告天下,成了天上的星宿地上的山神,多么可笑!
她的先祖亲眼目睹了这场战争,有幸逃出劫杀之后,她隐于深山,告诫后辈切莫接近人族。
但谁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她化身为人形,第一件事就是跑到人间。红尘万丈,世事变幻,神族几乎在人间绝迹,作为灵兽,她轻而易举的就用幻术称霸天下,无人能挡。她以为她的修为已极高了。直到那一次为了救夜晗,遇上一个解封了混沌灵魄的人类,那人的混沌灵魄凝聚雷之力,召唤天雷几乎将她炸死。她才知道天外有天,先祖的话不是虚言。
人寿命有限,总有夭亡的时候。她收了兴风作浪的心思,小心安稳的生活着,几百年来第一次想要逞一逞强,居然就撞上了枪口。
吴雨青长叹一声,还是那句话,倒了血霉了!手指开始疲惫无力,低头一看,原本晶莹剔透的肤色变得黯黄,这黯黄还在进一步侵蚀,从指头慢慢朝掌心扩散。她忽然明白过来,自己的灵力在消散,**正在以极快的速度衰老,她在,死亡!
“你想起来了,那些古老的传说和战争。”没有任何波澜起伏的话语响起,千雪从浓重的黑暗中缓缓踱出。
“五百年间两次撞见拥有混沌灵魄的人,老娘真够幸运的。”吴雨青仰头一笑,吟诵道,“令飘风兮先驱,使涷雨兮洒尘。纷总总兮九州,何寿夭兮在予。我捕捉不到你的灵魄,是因为你的灵魄凝聚了司命之神的灵力,永远都掩没在浓重的黑暗中,没有任何光明可以逃离,就像黑洞一样。”
“通天狐可与天通,果真名不虚传。世间有九种灵兽,玄武、通臂白猿、三足蟾、麒麟、五文凤凰、六趾天狼、七彩鹿、八业龙和通天狐,唯有玄武和通天狐可以洞悉天地的奥秘。”千雪冷冷的注视着她,“告诉我,司命之神玄冥,现身在何处?”
“这就是你捉我的目的?可惜,我的修为还没到洞悉天地的境界。再者,所有的神不都在那一场封、神之战中封印了吗?你找他干什么?”吴雨青疑惑道。
“是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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