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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独裁大哥,为了家产,想将你除掉,于是,你逃出来,身无分文,又无人可投靠,便流浪到南城,歪打正著进到严家当铺,嗯……你的声音,是被毒哑的吧,本准备毒死你不成,毒坏了你的嗓子。”好老梗的情节,现在的杂册小说都不这样写了呢。
“我不是公子哥,也非家中排行老二,我并无兄长。”他否认了几项,有几项似乎默认。
慢慢地,他吃光一碗饭,又添一碗。每回见他用膳,她都有一种感觉,好像见到一条蚕吃桑叶,没有囫囵吞枣,缓缓吃著,细细嚼著,胃却像还能填下更多。偏偏他这么会吃还那么瘦,嘴上老挂著“喝水也会胖”埋怨的女人一定恨死他了。
“可是谦哥说你价值连城耶,你若不是富家子弟,哪有什么地方值钱?”她将他自头到脚打量一轮,又说:“如果‘人’真的可以当,凭你的姿色嘛……你长得还不错,说眉是眉,道眼是眼,可惜瘦了点,声音哑了点,走路也像老人,我会用三十两当你吧。”她忍不住仿起当铺鉴师的审物眼光,说得有模有样。
“三十两,我当给你。”
“我是说,‘如果’。”她赏他白眼。“我最讨厌把人拿来当这种丧尽天良的事,要是有哪对爹娘胆敢牵著孩子来当银两,我一定跳出去揍那对爹娘,打得他们学会‘良心’两字怎么写!”小拳义愤填膺地抡紧。
“像揍我一样?”他笑。当日她一踏出柜台,毫无预警,呼地就赏他一巴掌,她怒火中烧的模样,他记得牢。
“差不多啦。”打疯子和打泯灭人性的混蛋,她下手都不会客气留情。“你刚说你不是有钱人,你如何说服谦哥让你留下?谦哥虽然偶尔会做些出乎众人意料的怪事,但次数真的不多,先前留下梅秀,可以说是他难得的心软,你呢?你拿什么利诱他?”听谦哥把他说得多神,好似他是世间仅此一件的珍稀品,不收进当铺,是当铺损失,可她左瞧右看,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呀。
“没有。我没有利诱他。”严格说来,不算。
“还是你说了啥甜言蜜语?”骗得谦哥团团转。
他失笑:“我这种声音,无论说什么,都成不了甜言蜜语。”
这是事实。
沙而沉,哑而喑,一种比喉头哽痰还要更嘶哑十倍的残破声音,无论如何甜如蜂蜜的字眼,从他口中说出来,便变成了苦涩;再美的一首诗,由他吟来,毫无美感,诗句里的风雅,连渣也不剩。
“听久了也不是那么难听啦,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刚刚为了他说的“陪我”两字,她还忍不住哆嗦两下呢,从骨髓深处里窜起好几波的酥意。
说完,欧阳妅意微讶地轻呀,发觉一件事实。
对厚……她在不知下觉中,真的陪著这个男人,吃了一顿很长时间的午膳。
在他身边,时间流逝得飞快,平时她和大伙一块儿围桌并坐用膳,气氛当然也融洽,不过大伙忙著抢食、忙著大喝“那块肉是我的!”、忙著听取严尽欢的教训、忙著道东家长西家短的热呼呼八卦,吵吵杂杂,连吞下去的饭是否过淡或过咸,谁也没空太在乎,鲜少有静谧下来细细品尝食物的机会。
像现在,白饭缓缓在嘴里咀嚼,察觉到它淡淡甜味,软嫩的肉,入口即化,肉香弥漫,汤的鲜味,不油不腻,喝得出新鲜蔬菜的芬芳味道,她才知道,厨子有多用心在做每一道菜,等会儿将空盘空碗端回厨房清洗时,她一定要夸奖老厨子几句才甘愿……
像现在,与他一起吃饭,食物都变得更美味,他不会逼著要她吃下她不爱的食物。人生呐,有几样菜不敢吃,并不会损害身体,又不是少吃几口胡萝卜,她就会营养不良死掉,她还不是长得俏丽迷人、红润健康,自小到大不曾生过大病——可她的歪理往往被公孙谦数落及尉迟义嘲笑,逼著她不许挑食,硬生生咽下与她不对盘的东西,将她吃饭的好心情破坏光光,满嘴全是可怕怪味道,再吃下任何食物也不觉得美味。
他是个很好的饭友,至少,他让她感到无比自在,待在他身边没有压力。
她还……满喜欢这种氛围,而且,会忍不住期待晚膳也搬来这儿吃,如此一来,说不定今晚那整盘的辣爆鸡丁她就能一人独吞了,嘿嘿。
她毫不掩盖地咭咭偷笑,他本来专注觑著她,不一会儿,他的目光挪向窗扇。
“外头怎么了?”古初岁竖耳倾听,客房外的廊道上,凌乱奔驰的脚步,慌张呼嚷的七嘴八舌,虽然距离稍远,他仍听得清晰,隐约可闻有人正喊著“快找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