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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不算好的马,手中拿着一杆足以让人笑掉牙的木头铁尖枪,而那个乞伏突穿着一身上好的皮甲,骑着一匹少见的宝马良驹,手中拿着重达一百来斤的狼牙棒,双方的形象,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冲过去的高顺简直就是一幅前去送死的架式。
如果是刘民冲出去,昨天已经见识了刘民的厉害的并州军必定会大声的喝彩,可高顺的厉害谁也没有见过,莫说鲜卑人看着高顺的目光是来送死的,便是一众的并州军士兵看着高顺,也是充满了对将死之人的同情,连那吕布也不由的摇摇头,心想这位刘公子的家将,还真是一个忠心之人,为了护主,明知道是去送死也义无反顾。
若是刘民的记忆全在,一定不会为高顺担心,这个三国时期被埋没了的名将,其武力值与张辽差不多,甚至可能比张辽强上那么一丝,只是刘民现在的记忆是残缺不全的,虽然每天都面对着高顺,却对高顺在历史上的名声没有一点儿印象,刘民只看到对方的鲜卑人拿着一根吓人的武器,而高顺手中只一根与烧火棍差不多的木头铁尖枪,刘民这个人的本性还是很好的,至少算的上是善良,出于对高顺的关心,刘民也一挟马冲了出去。
“老高,那鲜卑狗看着厉害,不如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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