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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裤子跑去开门,出现在门边的是一个小孩。
看着眼前半裸男子,小孩呆呆地问:“叔叔,你在干什么?”
“怎么会是你?”
“阿直说,要我来敲门叫爸爸,然后再一起去找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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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下巴抬得高高的,长了一副好脸孔,一看就知道长大后的样子不是帅就是俊。
“糟糕,被你那奸诈狡猾的干爸知道我们睡过头那还得了……”向智全边碎碎念,边迅速将小孩抱进门内,并且锁上门,像在害怕什么人下一秒突然闯入将门撞开一样。
结婚即将九年,小孩今年八岁。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而且书上的内容要依照重要顺序来排列的话,向德恩会将他老婆摆在第一页。
这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那样自然而不需加以解释,他就是爱他老婆爱得要命。
一个人活几十年才终于了解到,自己一直以来每天度过的日子多半是不快乐的,而向德恩将这些不快乐的记忆去除掉,那么,他的快乐人生,应该要从他十八岁娶了吴碧凤开始算起。
可是当时,他和碧凤才多小呀,身份也都是学生,来不及好好办个婚礼,顶多就在法院公证,不过年少的他仍觉得幸福。
但是随着年纪成长,事业也小有成就,难免想起以往的小小遗憾。
就在几个月前,他那时正在客厅看报纸,视线立刻被一个占去半边报纸的钻戒广告吸引住。
几秒过后,他放下报纸对爱妻说:“碧凤,我们来补办婚礼吧?”那时候碧凤正坐在离他不远处的地方折叠衣服。
她先是愣了愣,然后嘴角慢慢上扬,淡却心满意足的一个笑容完成了,弯起来的眼睛里闪着星光。
她是个保守的妇人,却在走近后轻轻地将头靠在他肩上。
“晓轩当了亲戚这么多次的花童,我想,也让他当当我们的花童吧?”暧昧的答案,他知道碧凤是答应了。
向亲朋好友公布这项消息后,每一个人都笑着祝福并赞成他们第二次结婚。
当然,人的一生中,总会认识一些古道热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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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巧的,就在向德恩通报大家婚事的第二天,他的三位好友来找他。
接下来的日子,不知不觉间,有很多婚礼的杂事渐渐有人“接管”。
这三个人——阿直、小刚、五荣——是一路从高中时代杀到大学,再杀到职场的好伙伴、好朋友,大至决定婚礼场地,小至寄给别人的邀请卡要什么颜色的事都包办了。
知道各个平时热爱挖苦他的三个友人,是因为高兴才会显出鸡婆个性,但连婚礼当晚他要穿什么颜色内裤要都管的话……这古道热肠也未免热过头了……不过,好兄弟、好朋友,计较这些干什么呢?对啊,是谁讲这句话的,站出来!向德恩一定会杀了发明这句话的人。
“智全,你看你有没有帮你哥换好尿布?连起床都要人家叫,这不是婴儿吗?”嘴巴叼着根烟却还有办法说话的人。
阿直握着方向盘看着后照镜,勾起嘴角,调笑的意味很明显!“呵呵……”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晓轩,小手捂着嘴巴偷笑出声,还将花童的胸花别针给弄歪了,却没办法不笑。
向德恩咬牙切齿只想打人,无奈双手因为在打领带而没空。
好呀,向晓轩你这个死小孩!是谁养大你的?竟帮着外人来对付自家老爸!很好……很好……“啪”的一声,向德恩额上的青筋又多了一条。
而同样坐在后车座的向智全,一副快哭了的模样正在帮老哥弄头发,自己的头发却依旧乱得像鸟窝,他求饶地说:“阿直哥,你就别再说了啦……”——再说下去,老哥第一个杀掉的,绝对是坐在隔壁的我呀!
到达碧凤的娘家后,向德恩下了车甩甩手,做了几次深呼吸来转换心情。
就见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走过来,手上抱着一大束蓝绿色玫瑰,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品种。
“呐,拿去。”
同是婚礼举办者之一的小刚,眼镜镜片上反射着一道光芒过来,金光闪闪到刺眼,他将手上漂亮的花束塞进向德恩怀里,后者倒退三大步。
“别闹了吧……我都是一个小孩的爸爸了!小刚,不会如今你才告诉我,你喜欢我很久了吧……”小刚先是愣了一愣,然后才哼出一声。
“先生,你想太多了哦,这花是阿直新培养出来的,你也知道他就是喜欢私下研究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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