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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人家去住。
双桥、南八两区被敌人烧屋很多,那些烧了屋的人都搬进附近地主富农家里去住,搬进中农贫农家里去住的也有。但有一个问题,就是屋主不欢喜新来的人在他家里生儿子。
寻乌习惯,若别人在自己家里生了儿子,就认为他那一家的“精灵”会被那新来的人夺去,他家就要衰败了。从前双桥区的芳田乡有个进士叫曾行崧,他是在他的外祖家出生的,后来他中了进士,做了官,人们就说是夺了他外祖家的风水。这件事全县闻名。三二五暴动失败,留车暴动总指挥钟锡?的老婆避难避到她的外祖家,她外祖恐怕她会生育,就赶快要她走。后头跑到龙川县的一个村子,在那里山上搭了个寮子才把儿子生下来。现在一般被工农占住的人家,虽然不敢公开反对别人在他家里生儿子,但心里是不满的。解决这个问题只有由现在这种“临时借住”改变到“据为己有”,就是把地主的房屋也完全照地主的田地一样加以分配。这亦是动摇封建基础争取贫农的一个策略。
(五)分配土地的区域标准
农民以两个理由反对用大的区域为单位分配土地,欢迎用小的区域为单位分配土地。一是怕把自己区域的土地分出去。为了这个,他们不但反对以区为单位分田,并且连乡为单位都不赞成。他们衷心愿意的还是以村为单位分田,使他们本村的田完全为本村所得。所以寻乌现在土地分配状况虽有百分之八十五是用乡为单位分的,但多数农民对于这一办法并不热烈拥护,而只是不积极反对就是。为什么他们不积极反对呢?
则因一乡之中,村与村的土地数量虽有参差,并不怎样悬殊,照乡为单位分了,他们在经济上所受的损失为数甚为微小。至于那些村与村的土地数量相差很厉害的地方,或者是村的区域很大差不多等于别处一个乡的地方,他们就坚决反对以乡为单位,如城区的城郊乡(分为四村)、新寨乡(分为二村),南八区的珠村乡(分为六村)等处地方,均以村为单位分配。但这种地区不多,只占全县百分之十五。
二是不赞成移民。不但是这区移到那区农民自己不赞成,就是这乡移到那乡也不赞成。“上屋搬下屋,都要一箩谷”,说的是搬家要受损失。还有迷信风水,以为祖宗坟墓所在,抛去不利。农民相信风水是于他们的生产有利的。摸熟了的田头,住惯了的房屋,熟习了的人情,对于农民的确是有价值的财宝,抛了这些去弄个新地方,要受到许多不知不觉的损失。还有因为地理的原因,如车头地方交通便利,商业发达,那地方的农民不肯移到闭塞的小龙去(同一个区,相隔十多里),也同样是经济理由。那种以为农民的地方主义是由于农民的思想陈旧,即承认是心理的原因,不承认是经济的原因,是不对的。
(六)城郊游民要求分田
城内农民分田最少,每人一石八斗,为全县分田最少的地区。原因是过去耕田的少,过去不耕田而现在要求分田的游民和娼妓很多,因此把田分得少了。娼妓有爱人的跟爱人跑了。没有爱人的无论如何要求分田,她们说:“没有生意了,不分田会饿死。”人们说她们不会耕,她们说:“我来学呀!”实在她们业已在耕田了。游民同娼妓大多数都是分了田的。那些分了田的游民都是比较有耕种能力的,如有儿子,有少数本钱的;娼妓则是有丈夫或儿子的,她们每家有三五口人,迫切要求分田,若不分给,她们就闹。在这种情形下,政府也就分了田给她们。但也有一部分不分的,就是纯粹的流氓或娼妓而完全没有耕种能力的。以城郊说,游民分了田的占百分之六十,毫无耕种能力不分田的占百分之四十。
(七)每人得田数量及不足生活之补添
城郊最少,每人每档(一年收两季,每季为一档)一石八斗。城区四厢又多一点,每人每档三石多。双桥区最多,每人每档七石以上。龙图、河角圩每人每档七石。但大多数地方都是每人每档分五石。每人每天要食米一斤,一年三百六十斤,一百八十斤合一石,共米二石,即谷四石。分田石数都是水谷(即毛谷),每档分五石的,一年两档共十石。十石水谷能晒八石燥谷,食去四石,尚余四石。这四石谷年节做米果呀,蒸酒呀,去了二三石,剩下一二石,不敷衣服、油盐、社会交际(婚丧年节)的日常用度。那末他怎样补足呢?便靠畜猪子、养鸡鸭、种小菜(指城市附近)、种甘蔗、栽竹木、种杂粮(番薯、芋子、包粟、豆子)以及兼做手工(做各种圆木和各种竹器,如锅盖、桶子、饭甑、脚盆、尿桶、水勺、竹椅子、斗篷、簸箕、米筛、畚箕、火笼、竹篮子等等东西。以上那些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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