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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人一脸婉惜地盯着我。眼里一副这不能怪他的表情,好象我是男人是我的错似的。
“什么,你……你这只大色狼,太可恶,你居然……你居然敢脱本公子的衣服。”我气得不停颤抖,这叫什么事,我居然被一个采花贼盯上了,而且,而且如果我不是男儿身,只怕此刻早已被眼前这个无耻的采花大盗给吃干抹净了,太可恨了,不可原谅。虽然我是男儿身,但是我也决不容忍有男人将我看光光,而且还用他那恶心的手碰了我,我要挖了他的双眼,砍了他的双手。
“不,不,不,本公子可不是什么大色狼,本公子可是鼎鼎有名的‘采花公子白玉郎’。那些色狼岂能同本公子相提并论,本公子可是非绝色不采。”死色狼,臭色狼,居然还敢大言不惭的站在这同我理论,告诉你,等本公子起来,你就死这了。王-八-蛋,本公子不让你让你变‘红玉郎’我就不叫乐无忧。
“你将本公子的衣服,拿来。”MD,你敢用你的脏手碰本少爷,我不杀了你,难泄心头之恨。
“啧,啧,没想到你生起气来更是艳丽动人,本公子还真舍不得放你回去,听闻有不少达官贵人喜欢玩娈童。”听闻变态说出此话,我顿时大惊失色,王-八-蛋,你要是敢再有碰我乐无忧,我一定将你剁碎拿去喂狗。
“王-八-蛋,老-子警告你,你要是再敢碰我一根头发,我立即将你剁碎喂狗。”看着那个****,我咬牙切齿地吐出一串脏话。
“啧,啧,我越看越喜欢了,真是舍不得将你放开了,你说怎么办呢?本公子还是真是怕了,还真怕你将我剁碎了喂狗。哈哈哈……” 见面前那家伙如此放肆,如此嚣张,我气得顾不得自己没穿衣服,伸手一掌向他挥去。手在半空中就被他抓住了。
“你下药?”几乎是一挥出右掌我就发现自己完全使不上内力,这个****的,居然给老子下药,如果目光可以杀死人,我相信此刻眼前这个无耻至极的家伙早已被我碎尸万段了。
“别说的那么难听,我只是为了让你听话点,才给你吃了颗糖丸。没想到你比女人还香。”这个变态的采花大盗居然将我的手拉回鼻前轻嗅。
“放开我,臭东西快放开本公子。”见他如此变态,我差点气得晕过去。但是一想到如果自己晕了这家伙还不趁机为所欲为,说什么也不能被这家伙非礼。臭展锋,这会去那了,还有齐天扬,难道他们是猪,不会睡死了,到现在还不知道我人不见了吧。
第3卷 第十七章 遭遇采花公子(二)
被展锋拉进乐无忧房内的齐天扬,看着房内摆设整齐的桌椅,认为乐无忧不曾与人发生打斗,经过仔细检察后发现除了乐无忧,几乎没有任何物品丢失。如此看来乐无忧极有可能是在熟睡的情况下被人掳走,可是依乐无忧的功力,即使睡着了,也断不可能被人扛走而不自知,如此看来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了,那就是乐无忧是被人下了迷香之后才被人掳走的。
齐天扬仔细检察房间的每一个窗户,最后在靠近展锋所睡客房旁边的窗户纸上有个食指大小的洞,而且看那崭新的痕迹,明显是弄破不久,齐天扬凑上前一闻,发现窗户纸上仍有残留的香味,很显然这是一种极为上等的迷香。此迷香不但香味持久而且气味清新其中且带有某种特殊的花香,不同于江湖上那些粗制滥造的迷香。齐天扬再仔细闻了闻残留的香味,发现其中的花香,像极了外形类似于月季花的玫瑰,为了确定迷香中的花香,齐天扬再次深深吸了口气,这次他非常确定这确实是玫瑰花的香味。
齐天扬想起,几年前爹爹还在世时,为了增加自己的阅历,曾带他走遍金龙王朝每一个大小城镇。齐天扬犹记得爹爹对自己说过的江湖中下三滥的迷药,曾经说过这种特殊的迷香,这种迷药是江湖中声名狼藉的‘采花公子白玉郎’的独门配方,传闻这个白玉郎生性好色,凡是他看上的女子,不论是普通平民还是达官司贵人,不论是江湖中人还是皇亲国戚,只要是他看上的他都会想尽办法得逞,也因为其中不乏江湖侠女,因此他所配制的迷香不但香味独特,而且还能化去功力,甚至连名字都不同名一般的迷香,齐天扬记的爹爹曾经说过这种迷香叫‘销魂乐’,通常中香者皆在未清醒的时候已被那位采花公子偷香窃玉,醒来时皆已非清白之身。因为不曾听人说过,不知道这药效的时间会持续多久。
齐天扬想起那个采花公子,不由想起乐无忧绝美的容颜,因为乐无忧尚年幼,属于男性特征的喉结尚未长成,从外形上看,虽然他身站男装,但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仍然将他当成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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