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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
后记
前情提要。
公元前二三七年,即嬴政继位为秦王的第十个年头,秦国的政权终于完全掌控在了嬴政的手中。曾经大权独揽的吕不韦,虽然逃脱了被诛杀的命运,却也被免去了相国一职,放逐回封地河南,再也不得过问朝政。
此时的李斯,官居客卿,吕不韦这一走,他就成了外客集团的代表人物,而他所将面临的,是秦国本土势力和宗室对外客们日益强烈的敌意和排挤。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当李斯在咸阳城头目送吕不韦离开之时,心中为什么会充满伤感和忧虑了。
李斯已经预感到,一场规模空前的政治风暴即将席卷而来,吕不韦的被驱逐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1、揭竿而起
如果你留心天气预报的话,你会发现,局部地区永远有雨。胡亥元年的七月,沛郡大泽乡就是这样一个局部地区。
大雨瓢泼,数日不歇,水势汹涌,道路断绝。一支九百余人的队伍,无奈困顿在此,望雨兴叹,黯然销魂。
这支队伍,由闾左贫弱之民组成,正要赶往渔阳充兵役。然而,大雨如此,已经不可能在预定期限内抵达。按照法律,失期当斩。
众人沉默地仰望天空,但见雨丝不似君恩断,拭却千行更万行。除了坐以待毙,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陈胜、吴广时为屯长,相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于是召集众人,道,“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假令幸得不斩,而戍死者固十之六七。”
众人对视,莫能决,道,“愿从君计。”
陈胜振臂,高声道,“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壮哉斯言!
众人举臂高呼,一时间,豪气干云,雨势沮丧。
陈胜等人于是诈称奉公子扶苏、项燕之号令,为坛而盟,诛灭暴秦。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
感谢帝国多年的销兵弭战之政,郡县既不驻军,也不修守备。陈胜一行到处,如入无人之境。不数日,接连攻克大泽乡、蕲、铚、酂、苦、柘、谯、陈。陈胜于是自立为王,号为张楚。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陈胜这一嗓子,惊醒了无数梦中人。诸郡县苦秦法已久,乃争杀长吏以相呼应,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
从技术角度来讲,陈胜的起义,首先是因为帝国法律的不合理解释而引起。陈胜等人误期,乃是出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非由于主观故意。然而,在这点上,帝国法律却并不作量刑上的区分,而是一律斩无赦。
秦法之严酷无情,由此可见一斑。
后人每称秦帝国作法自毙,此诚非虚言,但秦法自有其闪光之处,我们也不能不稍加注意。
是的,帝国严刑而峻法,这无可否认,但帝国法律的行使,面向社会一切成员,而不管其地位如何。在这一方面,不得不说,秦法体现了法律最高贵的属性——公平。今日许多国家的法院徽章,都采用了天平这一象征元素,其意同也。
帝国的暴政,招致了后世长期的反感,引发无数恶评。但在这些批评者中,有些人与其说是反对苛政本身,倒不如说是反对秦更有效地推行了苛政,以及受害者既包括没有特权的多数人,也包括了享有特权的少数人。
所谓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士大夫”,这句话被哪些人最多地引用和吹捧?
答案是:士大夫。
以下是来自《广笑府》的一则笑话:
一妇人妒忌之甚,其夫尝以周公诗礼喻之,乃叹曰:“《樛木》、《螽斯》等篇,古之贤妃,略无妒忌如此。”其妻曰:“此诗是谁所作?”答云:“周公所作。”其妻曰:“原来是周公作的,若是周婆作的,必不如此说。”
言归正传。陈胜起义之初,帝国的地方行政系统仍在有效运转,陈胜甫反,马上便有使者报告朝廷。胡亥计无所出,乃大怒,于是将使者下狱,落得耳根清静。如此一番下来,使者们也不敢再固守他们的职业信条——Truth ;Truth ;Nothing but the truth(注1),而是改为奉行As You Like It(注2)。胡亥再问,使者则答曰,“群盗鼠窃狗偷,郡守、尉方逐捕,今尽得,不足忧也。”胡亥这才大喜。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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