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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酒坊,偷几坛最香最醇的陈年老窖,喝上整整半个晚上。
一匹黑马,远远驰来,正是杨翔的“大黑”,马上有剑,银鞘绿穗,正是杨翔的“破天”。
白云的笑容却已僵住,牙已咬紧,马上,不见杨翔。
马是杨翔的情人,剑却是杨翔的生命。
黑马已在白云身旁停下。白云的身躯突然开始颤抖,手已握紧,眼角已裂。马鞍上,除了挂着杨翔的破天剑,还有一颗头颅,血肉模糊的头颅,白云认得,那正是杨翔的头。白云却无泪,真正的悲痛,眼泪已无法表达。
杨翔是去杀人的,杨翔要杀的,是雷剑,烈阳堡主,金刀侯雷剑。因为有一天,二爷突然对他说,正是雷剑,杀了他的父亲。二爷叫苏雄,冷月宫主,银剑先生苏二爷。二爷的话,很少有人不信。杨翔原本只是个孤儿,是二爷一手把他带大,二爷的话,他当然更不能不信。杀父之仇,杨翔又岂能不报?这世上,原本有许多事情,根本就没法逃避。
杨翔是单人匹马去烈阳堡的。雷剑的武功实在太可怕,所以,杨翔走时,甚至没告诉白云。他托二爷传话可惜,杨翔没能活着回来,他的剑,没有痛饮仇人的鲜血。
杨柳岸,晓风残月。
天已拂晓,白云已醉,痛苦犹在,这世间有很多痛苦,绝不是酒所能化解的。
白云的瞳孔突然收缩,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白衣如雪,丰神俊朗的中年人,很瘦,瘦削而坚定的脸,说不出的威严。两道比鹰还要锐利的目光,此刻便停留的白云的一双手上。
白云的手,干净,整洁,手掌很大,手指很长,指甲修剪的很短。
“我叫雷傲,雷剑是我的父亲,我是跟着这匹马来的,”白衣人冷冷的道,“我很想等你一起走,可是,你喝酒实在喝得太久,我已不准备等下去。”
“很好。”白云并未感到惊讶,“那么,拨出你的剑。”
白衣人已不再说话。
沉寂,对峙。杀气已弥漫开来。
谁也没有再说话,谁也没有出手。只因谁也不愿率先露出破绽。高手过招,一丁点的破绽,已足以致命。
雷傲的鼻尖已沁出汗珠,白云的脸亦已微红。他们的神经,却如钢铁般坚韧。
飞虹掣电,剑已出鞘,雷傲的剑,一剑断魂,快得惊人。白云死盯着雷傲的剑尖,剑尖距白云的咽喉只有两寸。白云似乎已无法躲避,雷傲的神经难免开始松懈。白云笑了。雷傲这一剑,此刻已完全死去,剑尖距敌人的咽喉已不到两寸,这一剑又岂能再有变化?雷傲的剑突然静止。白云的剑,从不可思议的角度拨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刺穿了雷傲的胸膛。
人未倒,血已飞溅。冰冷的剑锋,热的血。剑无鞘,剑法无名。
白云突然想呕,他的表情,比雷傲更痛苦。杀人,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白云并不是第一次杀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曾当街拨剑,血溅五步,这些年来,死在他剑下的人,他自己都记不清。
白云依然年轻,心里却有了深深的倦意,挥之不去,这对一个剑客来说,已是致命的弱点。
人在何处?人在江湖!江湖又在何处?江湖在江湖人的心中,江湖是一个充满名利厮杀的地方,不是等着杀人,就是等着被杀。
烈焰蚀魂刀,冷月追星剑。这一刀一剑,近百年来,《兵器谱》上并列第一。却始终势同水火,两不相容。天下,永远只有一个第一,一山,决容不下二虎。故此,烈阳堡,冷月宫,明里无争,却暗斗不断。
白云带着杨翔的头颅去见二爷。
艳阳高照,秋风依旧无情。枭雄亦无情,二爷一代枭雄,见到杨翔的头颅,却老泪纵横。二爷无子,杨翔便是他的儿子。
白云冷冷的盯着二爷。苏雄雷剑的刀剑之争,白云并无太大的兴趣。他只是个浪子,无根的浪子。对于一个浪子来说,真正需要,真正在乎的,或许只有友情。
白云没有说话,眼里却闪着火焰,足以焚毁一切的火焰。
二爷的悲痛似乎已经过去,泪已干,眼睛却依然无神。
二爷正盯着白云。
二爷道:“你可是准备去找雷剑?”
“是!”白云的回答,简短,却坚决,有力。
“不,你不能去。”二爷的语气,同样的坚决。
白云道:“你知道,杨翔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若是我,你是否有理由不去?”
二爷道“我只知道,我若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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