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部分(第1/4 页)
“汗,老孤,你这可是冤枉我了,我发誓,我从来没有向现在这么正经过。”俺的发誓,换来的是孤月行的鄙视:“如果见南山也会正经的话,那地球一定是要毁灭了。”
我们两个人在那里说了很多话,从感情说到人生理想,又说到娱乐八卦,直到天蒙蒙亮时,才算尽兴,此刻我也没了心情去拍卖场,干脆各自下线休息。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又是婚礼
荡晃荡,很快就到了张佩佩小朋友结婚的日子,虽然佩佩小朋友抢在我前面的闪电结婚很不满,但做这么久的朋友,俺还是很厚道的去挑了一份礼物:龙凤呈祥金手镯一副!
汗,表说俺俗气,这是最实用滴,没出事的时候可以戴着闪闪别人的眼睛,出了事就可以第一时间拿去换钱,黄金可是全世界流通的硬货币。
当然……也不排除我懒得动脑筋的原因,总之这对金手镯花了我从上班开始到现在当小妹存起来的所有工资,命苦的人啊,当我拿着这厚厚一叠钱去付帐的时候,不知道有多不舍,搞得售货员费了无数劲才从我手里抢下这叠钱来。
这天上午,俺怀揣着龙凤胎,阿不,是龙凤镯准备去参加张佩佩的婚礼,这家伙从早上就开始催着我去,我看她分明是惦记着我的贺礼,哼哼,这家伙那点小心思哪能瞒得过本姑娘我。
话说,我哼着小调走在林间小路上,幻想着自己是一位高贵典雅,气质雍容的世家淑女,正踩着世间最忧雅的步伐,一步一步走向王子的怀抱……-_-五子没看到,撞到树干倒是真的,鼻子好痛啊!
正当我蹲在地上痛苦的揉着鼻子,俺滴眼前突然出现一双锃亮锃亮的意大利小牛皮鞋,然后我的视线开始顺着那鞋往上移,笔挺的西裤及同样笔挺的西装,再然后。那就是……魅惑而晃眼的笑容,由于阳光正好从他头顶罩下来,所以显得有些虚幻不真实,以至于我连擦了三遍眼睛才敢确认,站在我面前地,真的是林昊天帅哥哥。
这一次俺罕有的没有发花痴,实在是被吓到了,咋滴一个活生生的人会突然从空气中冒出来呢?难道林昊天其实不是人而是妖精?这就可以解释为啥俺被他迷得死死的,因为他在用法术迷惑俺鸟!
如果林昊天知道我此刻脑海里的想法。非把我掐死不可,想像力实在太丰富了,去写小说倒是真好。
我还在发疯的时候,林昊天已经弯腰把我扶了起来。笑意温和:“瞧你这样,连走路都不小心,还好是树,要是车怎么办?”
“你来了?”我傻傻的看着他。其实早在张佩佩给我发请谏的时候,我就和林昊天说过,希望他能陪我一起去参加同学地婚礼,可是他一直都没正面回答。我以为没戏了,哪想,今天他又突然出现了。
听得我这么问。林昊天的脸上突然挂上了几分不好意思。吱唔着推说是有客户要在附近谈生意。反正没事,就顺便来看我。
这样拙劣的理由听得我窃笑不已。要说够资格让明煌集团总经理亲自出来谈生意的,必然同样是国际性地大公司,这样的巨头自然要住五星乃至于往上的酒店,哪会来这里,这里除了一大片居民区外,可是没啥够档次的酒店餐厅。
不过俺是不会戳穿他地,怎么着也得给帅哥留点面子不是吗?所以俺就装着相信了他的话。估计林昊天也是查觉自己的借口不怎么高明,微红着脸一句话也不说,只闷头往停车的地方走。
就这样开啊开,有车代步就是比我两条腿走地快,五分钟不到就到了张佩佩定的酒店,是一家三星级的酒店,从外面看不怎么样,不过里面装修地不赖,有三星地风范,我一边看一边暗自点头,琢磨着以后我要是结婚了该怎么办婚礼,想到这里,我不禁偷偷瞧了林昊天一眼,唉,帅哥,俺很想要你啊,你想要我不?
边想边走,很快便看到了在一楼大堂里迎接来宾地新郎新娘,新郎我还是第一次见,一副憨厚老实的相,身高不过一米七,略微发胖,在他地映衬下,更显得新娘苗条可人。
新郎我还是第一次见,以前一直要说聚聚,但因各自都有事,所以总没找到机会,如今真见了面,感觉还可以,差距没有大到“一朵鲜花插牛粪上”的地步。
女人结婚是为今后的日子找一个依靠,男人太帅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是有责任心,会对老婆好。
当然,要是外在和内在能兼得的话,那就更好,比如说俺身边的林昊天同志,哇哈哈,我敢打包票,不论哪个女人,做了他老婆一定会幸福到死。
此时,张佩佩已经看到了我们,兴奋的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