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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由银河村一次性赔偿黎世冬9万元医疗费用,(其中已付1万元),另8万元于签字后3天内一次支付,今后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及医疗费用。5天后,也就是1998年4月13日,银河村治保会终于将8万元赔偿金送到了病床上的黎世东手上。
我跟踪了大半年时间的广州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一案,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第五章 枪口下的政法记者生涯第38节 向黑恶势力“叫卖”人头!(5)
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跟踪报道,在羊城新闻界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广州社会各界的影响更是空前的。我这位平日名不见经传的小记者,不但以敢为老百姓执言仗义而受到各界读者的好评,以写别人不敢写的新闻而备受新闻界同行们的刮目相看,更受到了《南方都市报》同行们的赞叹。同时也得到了《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领导的好评。1997年底,时任《南方日报》社长的李孟煜在报社年终的表彰大会上曾当众表扬了我,令我备受鼓舞。
1998年4月,《羊城晚报》旗下《新快报》创刊。由于在此之前我采写的大量批评报道。虽然在广大读者群中激起了很大反响,但我的行为却引起有关部门对我的责难,报社个别领导也对我颇有微词,实行打击和排挤。恰逢此时,《新快报》为了更好地与其他报纸竞争,正式向社会进行招兵买马,同事曾华锋和刘虹等人都先后加入了《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身心疲惫的我此时也不由想换一个新的环境。在当时的《新快报》主编许挺裴等人的盛情邀请下,满腹委屈的我向《南方都市报》委婉表达了辞职的意思。获知我的意向后,几位同事竟表示愿与我一同前往《新快报》,共同进退。时为《南方日报》社委成员、负责分管《南方都市报》的李民英等领导再三挽留,找我单独谈话。虽然由于工作方面所遭受的一些不顺利让我有了壮志未酬的感慨,但当我面对报社领导们一番推心置腹的挽留之辞时,又不由深受感动了,同时更是念及《南方都市报》千千万万羊城读者们对我一如既往的支持、鼓励和信任,经过内心艰难的取舍,我终于决定继续留在《南方都市报》。至今,我都在问我自己,当初的决定到底是对还是错呢?如果在这个时候我离开了这家我提着脑袋奋斗了三年之久的《南方都市报》的话,还会有以后的事情发生吗?但不管怎样,我是热爱《南方都市报》的,毕竟我和那一批创业的年轻同事们一起,为之洒下了自己辛勤的汗水,而且还几次为之差点儿将自己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付出。我们与《南方都市报》一同成长,而我的人品和业绩在同事们眼中有目共睹。在《南方都市报》做记者期间,我曾多次向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以及那些因得不到工钱或遭受过各种不幸的外来工,伸出援手慷慨解囊,还曾多次拒绝过当事人的各类红包。
有关这些情况,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办的《南方报人》,1998年4月28日第3版的“记者新风赞”栏目中,发表了曾与我一起在广州王圣堂历险的同事邓世祥采写的一篇名为《石野:三次拒收大红包》的文章,全文如下——
本刊讯经《南方都市报》政法记者石野披露并得到解决的“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新闻背后有新闻,记者石野三次拒收受害人黎世东酬谢的红包。
今年去年12月,石野曾连续披露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过程。银河村治安员于4月7日一次性赔偿黎世东等人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9万元整,其中黎世东获有关损失赔偿8万元,谢景林、李兴旺各获赔偿5000元,另外,涉嫌行凶打人的其中7名治安员被天河警方抓获归案。
4月21日,石野及时将处理结果采写见报。见报当天晚上,黎世东一家人前往报社探望石野。为感谢石野,黎世东在获赔的8万元中,抽出1万元给石野作“辛苦费”,被石野婉言拒绝。他对受害人说,为民仗义执言,是《南方都市报》的办报方针,是党报记者的责任。
据受害人黎世东介绍,他们全家都视石野为恩人,自从结识石野后,他们天天看《南方都市报》。黎先生坦承,他在医院养伤期间,曾两次委托其弟将装有5000元的信封递给石野,均遭石野退回。
石野说,作为一名记者,就应浩然正气,自己取得的成绩都与《南方都市报》的栽培与教育分不开的。
石野是海军南海舰队复员军人。在《南方都市报》当记者一年多来,外出采访总是骑着一辆破旧单车,吃苦耐劳,仗义执言,采写了大批可读性较强的社会新闻。
当银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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