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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他竟然笑了。”
语气里不知是惊奇、失落、怨恨,还是愤怒。
“为什么第一下的时候就叫痛,到第十四下的时候,还能够笑。”
王怜花的手静静地趴伏在深色的暗几上,一动不动。他手掌原本是微曲舒缓而放,经过方才这一阵摧残,更加柔软地松散了开去。白皙精巧的骨节处,泛出嫣然的色泽;就像是一朵将开未开的花,被毫不怜惜地撕去用以保护的坚硬花序,猝不及防地被暴露出敏感而脆弱的内在,一副惶恐而无所适从的姿态。
这样美,又这样颓。
王怜花苦着脸反问道:“不在以为快打完的时候笑,难道要在知道被大揍一顿的时候笑?在下的脑子,好像还没有生过这么大的毛病。”
听了这话,雁先生更惊奇了。
王怜花这个人,有时候的确特别像一道特别新鲜的谜题。时时品味,常常惊奇。
“打完?”雁先生笑着问他:“究竟是我太仁慈还是你太天真?”
王怜花叹了口气,道:“你们这样很不好。”
他摇了摇头,道:“若是我,便会安慰那人说——打完了,然后再开始打,这样一定比从头打到尾刺激地多。”
雁先生还未说话,巫行云便远远地拊掌大笑道:“王公子高见!在下有幸与王公子英雄所见略同。只是一见到王公子,在下总是心软的很。就算是依了王公子的要求继续打,也需在将答应王公子的东西交付之后。如此这般,王公子是否便能享受地更安心些?”
鱼先生将蓝岚方才送上来的托盘上拿了起来,很刻意地举到王怜花面前,给他看。
盘上只有两样东西。
一壶、一杯。
器物真是好器物,德化的白瓷,温润幼滑如凝脂,上等的薄胎,晶莹透亮,原以为那壶身上微粉色泽是胎色自泛,待雁先生提壶而起,将其中液体倒入杯中,才知原是壶中物艳色所映。那液体色泽纯而微红,酒香与花香相融,似是花汁蜜酿。
巫行云笑道:“断情花虽不常开,但我族人自有保存之法,即在断情花开放之时立刻采下,碾取花汁,溶入水酒之中,以便随时取用。王公子可要来一杯?”
王怜花的双眼之前,顿时浮起雾气。
许久以来,渴望而不可得的事物,竟然就在眼前,取之不费吹灰之力。
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他轻轻咬了咬双唇,道:“在下既在巫兄府上,赴什么样的宴,喝什么样的酒,自然都是凭巫兄做主。”
话说得进退自如,眼睛里的渴望却难以掩饰。
巫行云看他的神情,觉得有点满足。
方笑道:“若是像平常一样喝,未免太乏味了些。且让鱼先生和雁先生服侍王公子,用最特别的办法,来喝这杯酒。”
鱼先生和雁先生应了一声,将那“杀威棒”放回箱内,又取出新的器具来。
这新器具便无需解释。
因为这不过是两杆毛笔。
两人将笔头浸在杯中,饱蘸了那花汁酒,往王怜花手上涂抹而去。
酒液清凉,王怜花双手被打地微烫,这般一抹之下,竟突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整个人轻轻抖了一抖。
他突然这样一抖,雁先生伸手一撕,将他衣袖撕开大半!
鱼先生低喝道:“小雁!你自制些。”
说话间,他也伸手将王怜花的袖口,撩了上去。
王怜花自己倒不怎么介意。
同样是脱,撕和撩,其实也没有太大区别。
雁先生回答的话语,却好像是跟着王怜花的人,也抖了一抖。
“他……真敏感。”
每一寸肌肤,都敏感地动人心弦。肌肉以简洁舒展的依附方式,从纤巧精致的手腕,一路延伸到弧度美妙的手肘。每一个骨节的转折,都精巧地鬼斧神工。
笔头沿着手臂的线条蜿蜒而上,自阳池始,过支沟、三阳络、四渎、天井、清冷渊、消泺、臑会,结于肩髎时,袖口已挽到极处,隐隐可见利落好看的肩膀。这红色汁酒在笔锋牵引之下,走遍这少阳三焦经,竟画出个极精准的经线穴位来。那花汁未干,二人将毛笔一丢,手中银影一闪,出手如电,极迅速地朝这经线上大穴一一刺去!
原来除了那支毛笔,指间还各藏了一根银针。
阳池入四分,支沟入七分,三阳络入六分……刺穴之位置与深度,皆是又狠又准。棒击不过震慑皮肉,银针刺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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