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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个,从怀里取出一物,默默递给另一个,如女子之间传递个小手帕一样自然亲切。
林镜花看见那物时,脸色的变化,简直难以形容。
这样一张平凡庸俗的脸上,瞬间迸发出极度的欢喜,极度的悲哀,极度的愤怒,承载不下,不忍目睹。
。
走过这石嶂的时候,蓝岚忍不住问了沈浪一句话。
“沈相公,小梨姑娘既是阁下的弱点,为何还将她送给我家主人?”
沈浪瞧了他一眼,叹道:“蓝公子说过,若是贵主人归了他的位,在下二人便有通天之能也无可奈何,所以总要在他回他府邸之前下手罢。也只有这般才能引出贵主人的踪迹。”
蓝岚疑惑道:“可主人既知小梨姑娘可牵制沈相公,沈相公又有何胜算?”
王怜花在旁一笑道:“你家主人中的毒,可比沈浪中的蛊要厉害多了,没多久你就能看到了,别急。”
蓝岚看了徐常秀一眼,道:“那……为何,不说是徐公子才是这蛊的引子,这样沈相公也不必为我家主人挟制。”
王怜花叹了口气,指了指地上,道:“你觉得草包徐公子能做这个?”
蓝岚看了一眼,却越发疑惑。
地上明明什么都没有。
王怜花蹲下身去,用手指在地上轻蹭了几下,举到蓝岚眼前。
“小蓝,你眼神实在不太好。”
他手上是暗灰色的,有如铅屑般的粉末。
“‘蛇形粉’可是本公子的一大创作,你好好见识一下。”
王怜花这人,一说到自己的厉害之处,就要眉飞色舞。
沈浪每次看到他这样,就忍不住又想叹气又想要亲吻他飞扬的眉梢。只可惜旁人众多,现下不宜,只得道:“王公子,既然有了线索,我们便赶紧去查探一番罢。”
蓝岚低头细看,这下才发现地上有一道极细极细的痕迹,是那暗灰色的粉末排出的。若不是先仔仔细细地看了那粉末的形状,断然不会发现这丁点行迹。那粉末看似轻盈,抬脚一蹭却抹之不去,粘地极牢,确是跟踪尾行之妙物。
那痕迹一路过去,直至泉边一条极小路径,继续往前,拐了几个弯儿,居然回到了车行大路边。
大路上马蹄印与车辙众多,王怜花在那痕迹中止之处,细细观察了下各种痕迹,直起身来,微微一笑道:“看来巫行云现在的状况比我想象的还差点儿,可喜可贺。”
蓝岚不解道:“何以见得?”
王怜花道:“你看这痕迹中止之处与车辙蹄印之对比,可见林镜花与小梨上的是车而非马。车自然比马行程要慢上许多,巫行云此时本当心急如焚地要回老巢去,若非状况实在不佳,为何舍马而就车?”
蓝岚的神色略微变了一变,却什么也没有说。
王怜花继而笑道:“既然他坐的是车,那我们就骑马追一追罢。小蓝,秀才不会骑马,你和他同骑一匹,跟着我们。”
蓝岚看了徐常秀一眼,小声道:“其实杀了他比较方便。”
王怜花叹道:“你说得一点都没错,不过既然大侠在这里,你好歹给他点面子。”
一边说,一边朝沈浪投去一个揶揄的微笑。
沈浪看见了,低下头摸摸鼻子,笑了起来。
。
徐常秀不会骑马。
不仅不会骑马,还会晕马。
没骑几步路,居然“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王怜花摸摸胸口,道:“看来你还真是非娶小梨不可,若是娶了别家的姑娘,新郎官去迎亲的半路上晕马,实在是天大的笑话。”
蓝岚非常善解人意地道:“要不我点你穴道得了,你就晕不了。”
徐常秀道:“不用……我只是一下子,不习惯而已。”
之后的行程虽然迅疾,徐常秀却当真绷了一张惨白的脸,二话不说,偶有疾驰颠簸的时刻,也只伏在马背上,用袖口紧紧捂了嘴,动也不动。
夜色低沉,晚星黯淡。四周树影翩然而过,似在梦中。
前面那两人两马,青衫红衣,有如月夜仙人自林中而来。
徐常秀突然觉得有些恨。
像他这样的人,本不该懂得什么叫恨。
但当你的肉体承受痛苦折磨之时,看到人家这般潇洒愉快,便是有一点恨,也没有什么可以怪罪的。
他想起那个蛊,想起王怜花为了验证这个蛊而折磨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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