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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怎能阻止寻马勇士的脚步?
满是泥水痕迹的城堡围墙,显得破败而残旧,绿苔斑斑的城堡大门缓缓开启,参差不齐的城堡土兵护卫着老迈的使者在城门口远远迎候着远道而来,去而复返的客人。
孟九奔用流利的番语跟老使者互致问候,热情的交谈着并肩步入了矮小破旧的城门,仿佛彼此之间从未发生过冲突,一直都是友好往来的朋友。
什么是外交,这就是外交。
当你展示了让对方折服的强大实力,并替对方解除了几十年的困扰,对方自然会主动跟你攀附交往。
数十年来,这是第一只击退狼群的队伍,面对这场奇迹,狼城人已被彻底折服。
他们的胜利向狼城士民传递了一种自信,一个消失已久的自信:狼群并非不可战胜,狼王也并非不可战胜的神话。
一支百余人的商队,因为勇气和自信,彻底击溃了盘踞狼城几十年的狼王。
而他们这个积聚了数万人的城堡,一个居住这里数百年的种族却一直不敢面对狼王,一直龟缩在城堡里,一直与侵袭蚕食自己的敌人一直保持着妥协忍让。
作为一个有着优秀战斗传统的种族,简直是一种耻辱,奇耻大辱。
狼城人血脉中的那份血性在耻辱中被唤醒,知耻而后勇,此刻他们个个勇气焕发,血脉贲张。
一时兴奋之下,他们竟然赶走了对他们指手画脚的胡族人。
领队的老大被人一击刺瞎一只眼,躺在帐篷里疼的哇哇乱叫,一群无头的家伙凭什么七嘴八舌,对我们趾高气扬,指手划脚?
这里是狼城,是我们的地盘,我们不再是任人宰割,任狼欺凌的弱小城邦。
我们要与狼争衡,彻底摆脱压制和欺凌,要做一个强国,一个敢于挑战强势的强国,绝不再忍受任何居高临下的指使。
被激发起勇气和信心的狼城人,一哄而起赶走了二百八十六名胡族骑士,还有那位被刺瞎了一只眼的独眼头领。
在中土商队到来前,受到致命创伤的仆固苍狼知趣的领着部署溜走了,但他们并没有走远。他们会一直跟随着这只令他们心仪的商队,一直到地老天荒。
因为商队当中有令他们魂牵梦绕,神魂颠倒的恋人,一生眷恋,难以割舍的恋人。她的名字就是——财物。
不是黄金白银珍珠玛瑙,而是丝绸,棉布,茶叶。
有了这些东西,他们就不用在炎热的夏天,还裹着厚厚的皮袍,他们的女人可以打扮的更漂亮更迷人,他们再也不会因为常年吃肉,肚子鼓胀积食不化而烦恼。
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居家旅行,游走放牧的必备佳品。
孟九公带着商队在狼城稍作停留,拜见了城堡里唯一穿绸缎的人——国王大人,便离开这里,直奔西边而去。
他的直觉告诉他,狼群的密探还在跟踪他们,狼群现在虽然被沈落石牵制,但迟早会回来的,留在这里必然要面对更血腥的报复,必须尽快离开,在日落之前离开狼群的活动范围。
他们顺利通过狼城,已暗示狼群他们与狼城的居民是一伙的,他们走后,狼城居民一定会面对狼群的血腥报复。而被他们激发起热血的狼城人也绝不会妥协退让,一定会选择与狼群拼死对抗,一场持续长久的人狼战争即将拉开帷幕。
等他们西去贩马回来时,这里将不再是一个繁华的荒野都市,将是一个堆满人狼白骨的荒原废墟。
第六十二章 人狼共存
刺眼的光线将沈落石从酣睡中唤醒,此时已是日上三竿,暖暖的阳光透过木围栏,照射在草棚下的烂草堆上。
沈落石身上的衣服早被暖暖的羊群烘干,躺在烂草堆上,暖阳照在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和舒适。自从离开古镇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安心的睡过。
在狼群环伺,狼王潜伏在侧的险境中,他竟然可以睡的这么安心,竟然有一种久违的平静,平和,平淡的心绪,仿佛回到了古镇,又睡在了铁匠铺炉火旁的木板床上。
破旧的铁匠铺,是他江湖梦开始的地方。在那里,他开始接触江湖人物,听江湖故事。
师傅打造的菜刀,杀猪刀在附近三乡八镇很有名气,刀厚重,刀锋利,砍骨剁肉从不卷刃。附近的一些小帮派隔三差五就会要求给他们打造几把砍山刀。
当然都是免费打造,算作是缴纳了保护费。
有了这些黑帮的照应,铁匠铺一直平平安安生存着,直到那一夜残月出现,一切才完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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