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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好了就背着背包天南海北的跑一跑散散心,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他二十七岁了,但是从未谈过恋爱,也有经常来买东西的热心大娘拉住他问:“小郑啊,有没有女朋友啊,我侄女今天大学毕业,公务员,刚二十五岁,哎呦,长得跟花一样,人又懂事又有能力……”
郑宁远笑着推拒:“哇,美女啊,我也想要,就是怕我家那口子不同意。”
大娘撇嘴:“总是说有,可是谁也没见到过啊,什么时候领来给大娘看看?”
郑宁远乐呵呵的应承,转身就抛到脑后,女朋友,他这辈子是跟这种生物无缘了。
因为他是个gay,或者他认为他是个gay,因为他有一个暗恋对象,宋瑾,他高中同学,最好的哥们。
他从来没有表白过,因为宋瑾从他们认识起就有女朋友,走马灯似的不停的换,有时候甚至同时有俩,从来没有过空档期。
他们从高中认识就腻在一块儿,又考了同一所大学,他帮他追女生,帮他逃课,帮他圆谎,帮他做毕设,甚至帮他解决工作。
为他做了这么多,郑宁远甘之如饴,他知道宋瑾的目标的波大肤白貌美,所以从来没想过告白。他的另一个朋友庄毅就说,郑宁远你犯贱吧,郑宁远笑笑,没说话。
本想就这么过一辈子,谁想到安逸的生活被打破,世界一遭颠覆,好好的人都变成了吃人的僵尸,末世来临的那天郑宁远不在家,刚好心情不好出去旅游,被困在火车上,那一瞬间,简直是人间地狱。
多亏他幸运,事情发生的时候正在厕所,听着外头的惨叫哀嚎他完全没有开门出去的胆色,抖抖擞擞的等了半天,火车最后停了。
他在厕所等了一天一夜,直到外面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才下车,铺天盖地的红色冲击着视觉和神经,郑宁远一弯腰就吐了。
直起腰就是逃亡,靠着火车上刚从西藏带回来的一把藏刀活了五个月,无数个饥饿难耐的夜里他都无比想念自家的小超市,要是他不出来多好,即便死也能吃饱了再死,多幸福。
他不是一个自怨自艾的人,做事情也有自己的原则,与世无争但是并不厌世,即便世界末日也没有想着要自杀。
他拼尽全力回到了那个城市,为了心中最后一点儿念想,想再见宋瑾一面。
却没想到,他的小超市已经被占,领头的正是宋瑾。
看着突然回来的郑宁远,宋瑾有一瞬间的惊慌,随即露出高兴的表情上来抱住他大力拍他的肩膀:“阿远,你终于回来了,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庄毅站在旁边,眼中有晶莹一闪而过。
郑宁远没有看到,他觉得有点不舒服,却没说什么。
晚上庄毅跟他一起睡,跟他说:“阿远,你不应该回来啊,小瑾他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小瑾了。”
那是郑宁远只是沉浸在宋瑾平安的欣喜中,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住下来才知道,宋瑾带着一帮人靠着他的超市和仓库在末世里活的有声有色,他对宋瑾从来不防备,仓库密码甚至家里保险箱的密码宋瑾都知道,所以宋瑾不但掌握的仓库还得到了他偷偷收藏的几把枪。
然后做起了这片小区的老大,睡最美的女人,掌握着生杀大权,宋瑾不知道有多开心,末世,哈,对别人是末世,对他来说是天堂啊!
可是郑宁远回来了,这个废材,为什么要回来!
郑宁远感觉到了排斥和防备,有人开始挑唆,末世里,一口粮食都珍贵的不得了,何况是个大男人,每天吃的东西要不少呢。
于是宋瑾吞吞吐吐的说:“阿远,最近小区里的丧尸多了起来,小队人手不够,你能不能帮个忙。”
郑宁远应了,伸手要枪,宋瑾的女人凉凉的开口:“远哥这么厉害,哪里还需要枪啊,更何况现在弹药多珍贵,用一颗少一颗呢。”
庄毅一愣,上前抓住宋瑾的衣领:“宋瑾你王八蛋,这些枪都是阿远的,他为什么不能用!就为了一个女人?啊?”
郑宁远看了看宋瑾小舅子腰上别着自己的54式,冷冷望向宋瑾,宋瑾没看他,也没说话,郑宁远握紧自己的藏刀,转身出门。
即便这个时候,他也没想到,宋瑾会置自己于死地。
后背被队友猛的一推,他从高处跌进丧尸堆里,他们的策略是将丧尸引到这个小巷子里,然后堵住入口,一只只的杀。
引诱用的鲜肉还在滴血,他在地上打了个滚儿站起来,没有管围过来的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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