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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女身材颇高,大约一米七十六七模样,在一种将领当中,鹤立鸡群。偏生腰枝纤细,五官娟秀,除了胸脯实在太平之外,简直就是后世的超模。那挺拔的鼻梁,深邃的大眼,颇有中性之美,只看上一眼,就叫人心脏忍不住乱跳。
只不过,她好象绣了纹身。有红红绿绿的图案从她的胸口处蔓延到脖子处,仔细看去,是一条龙还是蛟?
宋人喜欢纹身,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九纹龙史进和遍体花绣的浪子燕青,当然,此二人都是小说中的人物。在真实历史上纹身最出名的当属后周太祖郭威。
郭威身上全是刺青,脖子上还绣着两只花雀,因此被人唤着郭雀儿。
另外,岳飞也在背上刺上“尽忠报国”四字,由此可见宋人风尚。
这女将大约二十四五,正是一个女孩子最美丽的时候。偏生浑身锦绣,目光凶悍,简直就是带刺的玫瑰呀,原来她的名字叫陈兰若。
兰若二字出自佛经,意思是出家人修行的森林,又指僧院,很好听啊!
只是,这女将一看就不是善良之辈,和悲天悯人的佛家却是扯不上半点关系。
女将:“是,义父,女儿领命。”
这个时候,王慎这才大吃一惊,原来陈兰若是李成的义女,难怪如此剽悍,武艺好象也非常不错。
正在这个时候,李成又喝道:“王慎听命。”
包括女将在内,所有人的目光齐唰唰落到王慎面上。
王慎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愕然指着自己:“天王唤我?”
李成点点头:“王慎,穿越干旱大湖突袭李昱中军老营的计策出自你手。你是主,我们是客。在座诸人中只有你熟悉道路,烦劳你做乡导给陈兰若将军带路。”
语气不容质疑。
王慎这几日铁与血看得实在太多了,只想快些交卸了差使带着安娘姐弟离开这四战之地。如今他本派到李成军中,本以为就是个客人,呆上一阵子,等这一战打完就可以离开了。却不想,如今却被李成派出去引路。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既然李成已经下了命令,根本无法推脱。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王慎心中大苦,却不得不硬着头皮道:“是,天王。”
“很好。”李成喝道:“各军也准备一下,李昱的主力马上就要过来了,无论陈兰若将军和王慎那边打得如何,我等也要准备出击。兵者,以正合,以奇胜。我们正军,也该和李昱接触了。某要教教那个济南来的流寇山大王,什么是真正的战争。”
说着,一支支令箭扔了出去,命令一道道流水般下达,整个平原镇笼罩着大战之前的气氛。
第四十一章 婚约
所谓踏白就是侦察骑兵,大军的开路先锋。
战时,肩上责任有三。一,搜索探路,防敌伏击;二,查明敌情,游弋警戒;三,闪电突袭。
真若比拟,相当于后世的特种部队。只不过,这支部队都是重装。类似二战时期德国的机械化、摩托化集团军。
能够成为一军之踏白,需要开得强弓,骑得烈马,必要的时候还要先登陷阵,武艺也要极其高强。这在古代,简直就是标准的技术化兵团。
只见,三百骑人人铁甲,手执马槊,腰挎手刀,背背硬弓。鞍边还挂着斧子、骨朵、铁蒺藜、绳索、解绳骑。一人双马,武装到牙齿。
所有人都立在地上,排出整齐的阵型,没有人说话,肃杀之气冲天而起。
这队人马虽然不多,可装备昂贵,兵员多是百战西军老卒,乃是李成军精华中的精华。当初和刘光世交手的时候,李成屡屡率领这支军队突袭淮西军中军大旗,打得刘平叔看到李成就心中发毛。
如今,李成可以说将手头最值钱的家当都交给了陈兰若,交给了王慎。
天上依旧是乌云堆积,鬼知道什么时候又会下雨。如果像几日前那样的暴雨再下得几场,说不定湖水就会涨起来。时间紧迫,不容耽搁,军议之后的第二天黎明,部队就开拔了。
天气已经彻底凉下去,在微曦的晨光中,三百身材雄壮的健儿,六百匹高头大马肃然而立,口鼻间喷吐而出的白气在头顶连成一片。
一面接一面红旗呼呼招展,铠甲铮鸣。
好大威势,这还是王慎第一次看到李成骑兵集结。看到他们从头包到脚的镔铁扎甲,看到这支金属部队,顿时有呼吸不畅的感觉。
这才三百人,就如此可怕。却不知道当年西军的三千胜捷重骑、三千白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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