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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走了过来,一脸腼腆地望着她,“你是保崎小姐吧?”
她微怔,“我是。”
高中生喜出望外,“可以请你帮我签个名吗?”说着,他不好意思地拿出笔记本及笔。
英梨一笑,接过他手里的笔记本及笔,迅速地在其中一页签下自己的名字。
“谢谢,谢谢!”男孩拿着笔记本,高兴地回到了他的座位上。
此时,谦司已经煎好了什锦烧,并切了一半放到她的盘子里,“你真受欢迎。”
“老天爷赏饭吃。”她淡淡地表示,一点都不因为自己的容貌出众,而感到特别的得意或兴奋。
“不,”他那深沉而炽热的眸子凝视着她,若有所指地道,“老天爷是特别关爱你。”
她听得出他话中那恭维的意味,不觉有点飘飘然。
她经常听见别人对她不同的夸赞,但也许是因为习以为常,她心里总兴不起一丝一毫的欢喜。
但是,他只是一句轻描淡写,甚至需要仔细推敲的赞美,就让她心中小鹿乱撞。
对任何男人,她都有着惊人的免疫力,但是对他……她是毫无招架之力的。
从什锦烧店离开后,两人步行往停车处。沿途,英梨没有说什么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
他并没有提出下次再见面的提议,而她也已经想不到可以再跟他见面的借口。
因为这样,她的心情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他们就又要各走各的,下次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或许……根本没有下次。
“我送你回去。”他说。
“不用,我……我坐计程车好了。”
“已经不早了……”他翻腕一看,“这么晚,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回去?”
“但是……”
“别但是了,就这么决定吧!”说着说着,他们已经来到他的崭新轿车旁。
他刚拿出钥匙,扭开门锁,一旁的暗处里突然出现两名混混般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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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混混怪笑着,“香车美人呀?”
两名混混似的男人不怀好意地逼近,看来他们是这附近的地头蛇。见情形不对,谦司立刻将英梨护在身后。“两位大哥,有事吗?”
看他西装笔挺又开着高级轿车,这两个地头蛇立刻判断出,他应该是个事业有成的生意人。
对他们来说,这种肥羊最适合拿来痛宰一顿。
“你很上道嘛!”混混咭咭一笑,“能借点钱来救急吗?”
“当然。”他笑说。
若是只有他一个人,他根本不会跟这种地头蛇多费唇舌或是妥协,但他身后还带着一个英梨,他有保护她不受到任何伤害的责任。
男人天生是逞英雄的动物,他当然也没例外。
不过当一个男人有想保护的人时,他也会学着装软弱。
他从皮夹里拿出十多张的纸钞,二话不说地递给了其中一个混混。
见他出手大方,这两个混混更加觉得这头肥羊不宰不行。
“我看你把车也留下好了。”
听见他两人的过分要求,谦司顿时纠起了浓眉,脸上明显地有着愠色。
但为免惹来更多麻烦,他并没有立刻做出反应。
可是正当他还在思索如何应付这两个人时,一直站在他身后的英梨突然气愤地出声,“你们太过分了吧?”
她一站出来,那两名混混便被她的美丽所吸引。
“唷,真漂亮的小妞。”其中一人非常轻佻地向前欲占她便宜。
他手一伸出来,就被不动声色的谦司自他的手腕处掐住。“够了!”
“你!”那混混见他胆敢出手阻止他,立刻脸色一变。
“你们已经拿了钱,可以走了。”谦司厌恶他们这种贪得无厌的混混,正所谓盗亦有道,他无法容忍他们要钱又要人。
“你敢惹我们?”混混横眉竖眼地瞪着他,然后猛地挣开了他。
“我很配合,是你们太过火了。”他脸上没有惧色,反倒是一脸冷肃地望着两人。
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面对对手或敌人,都不可以轻易露出惊畏之情,这是他纵横商场多年的经验所得。
“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为首的混混眼见有人不买他的帐,当下动了肝火。
“你们也别得寸进尺,免得什么都得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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