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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证明,懦弱如他,不管试多少次,根本没办法亲手杀人。季子祺生长在完整并且温馨的家庭,从小被教导尊老爱幼,乐於助人,无论是亲戚还是同学,身边的每个人都充满善意,
即使後来知道现实还有其他模样,承受过心灵难以复原的打击,但从小被灌输的观念已然刻进灵魂里,至死不忘。
不用凌霄谴责,他比谁都更恨这样无用的自己。当季子祺将水果刀捅入王总的身体,发现他并没有死的时候,心里竟然松一口气。
即使面对他恨之入骨的人,也无法狠绝地痛下杀手,潜意识里,总认为一旦用自己双手结束生命,便有种再也回不去的感觉。
他想要回去,做回当初少不更事的季子祺。哪怕是做梦也好。
卡车发动以後,便成为敌人攻击的目标,子弹像雨点猛烈袭来,凌霄趴在方向盘连头也不能抬。纵使沈稳的凌霄,也不由开始焦急,再如此下去,恐怕他们会被包围,届时插翅难飞。
突然,车外枪声开始减弱,从断断续续直到零星。凌霄抬起头,看见金正藏在树上朝他打手势,意思让他先走,由自己断後。
凌霄目测两人的距离,中间相隔近十米远的空地,无论是他将车开过去或金跑过来,都会成为枪靶。
他深知狙击枪的子弹不会多,咬咬牙,用力踩下油门。凌霄仅能做的是,在距离金最近的位置,将巨大的行李箱踢下去。
卡车驶离果园,季子祺才从後座探出头来,当他看到凌霄阴沈的脸色,聪明的闭紧嘴。
花豹是大型肉食性动物,习性狡黠隐密,嗅觉及视觉极为敏锐,善於潜伏树上,等待猎物经过时飞扑而下,咬其颈部致死而食。同时,花豹还是世界上奔跑最快的动物,时速度可达每小时七十公里,一旦被它相中的猎物,鲜少可以逃出升天。
烈日当空,连蚱蜢都躲於树叶之後。
金望著天微微地笑了,眯起眼,将最後一发子弹射进敌人的头颅里。
他的绰号是花豹,排名亚洲前三的杀手,天性喜爱杀戮。如方才所说的那样,将在这个阳光灿烂的午後,大开杀戒。
第十七章 往事
李老板的脑门光得发亮,依然无损他的豪迈,两瓶啤酒喝下去,眼睛依然精光四射。
在充满越南风俗的餐厅里,他拍拍凌霄的肩膀,说:“不错不错,原来你就是那家夥的徒弟,难怪他还整天挂在嘴边,果然是一表人才。”
听到如此虚伪的评价,季子祺嘴里的酒差点喷出来,再看看凌霄,正在不声不响的喝酒,纯属当他在废话。
与之前相比,李老板少几分深沈,整个人和气许多,或许是因为金的关系。
“那家夥,也就是你师父。”他看向凌霄,确定对方在听才继续说:“从小就是野蛮人,没人敢管他,也没人愿意管,简直和疯子没区别,谁敢惹他谁不得好死。後来他离开越南,我也就继续做见不得光的生意,再後来听他说收徒弟,我吓一跳,这不摆明是害人麽?没想到,你安然无恙的长大,还能坐在这里陪我喝酒,真是没想到。”
“您知道金是做什麽的吗?”季子祺问。
“像我们这样的人能做什麽?”李老板用鼻子哼一声,说:“小时候头蒙拐骗,长大後奸淫掳掠,这都是命。”
季子祺咋舌,这人倒是看得通透。
李老板这张嘴,除了喝酒便叨念不停,他说:“以前过的那些混账日子,现在想起来都心酸,那时我们没怪过谁,现在谁也别怪我们。什麽叫伤天害理,当你比水沟里的老鼠还不如,连别人家养的狗都羡慕,就没有干不出来的事。”
“别喝太多了。”凌霄说。
“哪有喝多?你不是就怕我说多了吓到他。”李老板横他一眼。
季子祺连忙打圆场:“没关系,您继续说,我喜欢听。”
“嗯,你小子识趣。”李老板夹起肉粉条,放进嘴里边嚼边说:“其实这些话我说也没用,得让他亲自跟你说,反正你们现在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心不齐,死得更快。”
“他啊,嘴巴比菊花还紧。”季子祺揶揄道。
李老板捧腹大笑,凌霄脸色则难看得想吃人,季子祺逞一时口舌之快,也不敢再过分,乖巧地为他倒酒添菜。
忽略凌霄不计,这顿饭吃得仍算开心,散夥时,李老板将车钥匙和通关证明拿出来,还有一个黄色的纸袋。
“这是那家夥要的东西,你交给他吧。还有,记得提醒他收到账单马上汇款,否则我炸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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