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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们哪里肯干,七嘴八舌吵吵着提问,孙大志的表情则是颇为尴尬,听了我的解说,他虽没有口头承认自已刚才的结论失误,但心里却清楚的很,他知道这件案子并不简单,靠他的脑筋来办,恐怕只会办成一件无头公案。本来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反正破不了案对他而言属于家常便饭,多这一件不多,少这一件不少,但问题在于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大侦探把案情分析的七七八八,断定这是一件谋杀案,而更要命的是还有一大堆记者在场,用不了明天,也许在今天晚上的报纸就会把其间的过程登出来,如此一来,若是自已还不能破案,这脸可就丢得太大了。
“江先生,方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怠慢了高人,我这里先向你赔个不是。”孙大志倒是一个拿得起,放的下的人,又或者说脸皮够厚,知道轻重缓急,想要把我拉进这个案子里,案子破了,自然有他的功劳,破不了,他也有话可说——连上海来的大侦探都破不了的案子,我没破案不是很正常吗?
“客气了。”我微笑答道。他这点小心眼儿哪逃的出我的眼睛,前倨后恭,官场混混儿的典范。
“是这样,这样的人命大案本来应该是警方的事儿,不过人命关天,无论我们还是死者家属都急着把案子破了,尽快还死者一个公道,江先生是大侦探,查案破案是行家里手,既然恰好碰上,不如协助警方把案子破了如何?”孙大志赔着笑脸说道。
“哦”我故意沉吟一下儿。
“孙探长,谢谢您的邀请,不过您知道我是侦探,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行有一行的规矩。您是警察,接案,查案是您的职责,因为您穿着官衣,而侦探介入案件则必须要有人委托,不然规矩乱了,同行们会有怨言的。”欲擒故纵,既然是奇货可居,为什么不坐地起价?
“呃那倒也是”孙大志一愣,是呀,人家是大侦探,是靠查案破案为生的,和自已这种身上穿着官衣的不同,自已身为探长,不许对方插手案子的权力或许有,但命令人家参与破案却完全没有道理,怎么办?
孙大志眼珠一转,计上心来——你不是就是想要个委托人,到时候破了案子不会白破,有人掏钱吗?我虽然不会出这笔钱,可有人肯定愿意出呀。
“李老先生,江先生的话您听到了吧?”孙大志提醒道。
“是,是,江先生,请你为我儿申冤作主,至少酬劳方面,你不用担心,只要能抓住凶手为我儿报仇,我愿意出两千银元!”
到底是有钱人,出手就是两千,这个数可不能算少了。看来,李德林对这个小儿子是真的心疼。
“好,既然有了委托人,那江某义不容辞,李老先生,您放心,我一定会把案件查个水落石出,让凶手伏法,让逝者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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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珠丝马迹】………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这个人虽不能算品德高尚的好人,却也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君子(梁上君子都能叫‘君子’,我的工作比他们的技术含量更高,也更显文雅,当然更可以担得这两个字了。(看小说到顶点。。))
不用什么委托协议,当着警察,特别是还有记者的面,话说出去了就不可能再收回,商人以信为本,若是李德林敢事后反悔赖账,那他也就不要想在北平商圈混了,商人求利尔稳,他们可以不在乎你怎么发的家,聚了几个小老婆,私生活检不检点,但若是失去信用,把大厅广众许出来的话收回去,谁还敢和你做生意?
“孙探长,现在我已接受死者家属的委托,正式侦办这起案件,希望能得到警方的配合。”我向孙大志说道。
“是,是,没问题,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有人帮着背担子,而且又不用花自已的钱,孙大志当然高兴了,一迭声地满口应承,生怕我突然又改了主意。
“是这样,这次我来李老先生家是作客,随身并没有带工具,现在要勘察现场,需要一付手套,一个放大镜。”我说道。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又所谓,是不是,三分样,先不管能不能查到线索,样子先要做足了,好嘛,大侦探,没点儿作派象话吗?
“这个容易,崔三,听见没有,快给江先生准备。”孙大志马上吩咐下去。
一次性手套和手执式放大镜本就是现场勘察时必备工具,孙大志是带队出来,里边自然有专门负责相关事务的人员,命令下去,不到半分钟的时间两样东西便送到了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