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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经想好了·到金陵安顿下来,找个妥当地方,把手头的银票提出现银,或者兑换成金条,除了日常所需,其他全部埋在地里——票号也不能信任了!说不准那天一次洪水,把全城都冲跨了!而埋在地下·埋得深些,就算地震也不怕!
当然,光有银子也没用,大难来临时,真正需要的是粮食。问题是她不能满世界宣扬:会有蝗灾,会有洪水,会有地震!大家多储备粮食以防不测——估计会被人当成疯子吧?
只有走一步、看一步,日后再做计较了。*。
俞清瑶满意的收起嫁妆单子·不知怎么,她自认为不是爱财贪婪的人,可这么丰厚的财物·给了她无穷无尽的信心和底气,仿佛未来八年再怎么困难,她都能从容应对。思来想去,她觉得,可能是以前有些误解。清高无尘,觉得喜欢白花花银子的人,都世俗、市侩,俗气,其实银子有什么罪过呢?它能购买任何需要的东西,给饥饿的人凡世·给衣不遮体的人衣裳,给上进求学的书生纸笔,全看怎么用。
贪婪的人为银子六亲不认、你死我活,是他们的罪孽;可她用银子保存自己的同时,力所能及的救济旁人,也算是功德一件?不是吗?
午时·太阳正移到天空的正中,虽不闷热,但行路的人走了两个多时辰了,大半饥肠辘辘。马车挑了个阴凉挡风的树林旁停下,护卫兵分两路,有的用石块搭了简易的灶台,有的去捡柴打猎。会厨活的丫鬟忙得团团转,不消片刻功夫,弄出了一锅热气腾腾的腊味蘑菇汤。就着随身携带的干粮,这顿午餐,也算吃得津津有味。
“啊!窝在车里骨头都锈了。”懒洋洋俞锦熙,满脸络腮胡,惺忪的双眼,下车就伸伸胳膊、踢踢腿,又原地站着扭扭腰,呃……在场的人下意识的撇过头去,不去看能让人“诗仙形象”崩溃的画面。
“老爷,饭菜已经好了。”
“啊?我闻闻,嗯,很香嘛!哈哈,手艺不错!”
齐景暄好歹是国公府的世子,身边伺候的人多半是灵巧聪慧的,许是往来见识的都是高雅的宾客,见俞锦熙准备的干净筷子不用,直接用手抓着吃,吃的时候还呼噜呼噜的发出声音,脸上的异色······太精彩了!
俞清瑶本来也惊奇,但她是落魄过的人,知道饿极了是什么滋味——那时候还讲究什么礼仪规范?能吃饱肚子,看到第二天的太阳,就是最大的幸福了!是以对父亲的粗鲁,没多少反感。
反而觉得,当年外公一眼相中,连大半家财都陪嫁过去的探花郎,一定是风度翩翩教养良好,遭了多少罪才变成现在这样子!以己推人,她花了三四年功夫,才接受“官家小姐”到“市井贫民”的身份转变,便觉得父亲肯定也是经受过一番艰难的心理历程…···
心中怜悯,亲手盛了一碗蘑菇汤,故意把蘑菇捞得多一点,端给父亲。俞锦熙眨眨眼,接了过来,喝了一口,啧啧赞叹,“这蘑菇,真鲜!”
“记得我在莫尔哩沙漠时,那边的风沙啊,吹一次遮天盖地的,别说坐着喝汤,就是趴着也不顶用,得学会闭气。学不会的,都被埋沙子里了。”
“记得有一次最艰难,带的干粮都吃完了。怎么办?就地取材啊!挖,沙漠里经常有蝎子、泥虫出没,运气好了能抓一窝,抓到了怎么吃?当然生吃啊!难道有柴火生火啊……啧啧,有水分,有肉,吃一口香一口哇!”
有两个丫鬟受不住,慌忙离远了。
俞清瑶停顿了下,面不改色的继续吃馒头,喝蘑菇汤。她很喜欢吃小菜,早就让胡嬷嬷备上了一坛子酱菜,馒头就酱菜,味道不错啊!至少比树根野草好多了。吃了两口,又听俞锦熙道,
“你们没吃过,不知道那滋味,啧啧,回味无穷,保证你们用过后再也不忘!诶,这片树林子不小,说不定也有些滋味不错的小虫子,叫护卫抓几只过来,松毛虫、竹枝虫,都是能吃的!”
温如-晦脸色有些衰败,头也不敢抬,“先生果敢,弟子不敢比。”
齐景暄的脸色也有些……不好。
俞清瑶开口道,“算了,还要赶路呢!等到了金陵,父亲若是喜欢……再说吧!”
俞锦熙摇摇头,来回指着齐景暄、温如晦,“终究是年少啊,不知什么才是人间美味!”又凑到女儿身边,“他们没福,下次爹爹叫了捉了虫儿,咱们两个用。
“唔。”
俞锦熙呵呵笑着,“还是我的女儿聪明!你们既然想拜我为师,说不得先跟你们说个道理:别为个人的喜好,局限了自己!天地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