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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下一个笼边,公输启明又道,“这是苍狐,体型较大,你看,它的背部是灰色,也有的是深棕色,腹部的颜色也有多种,通常以白色、浅灰色和棕色为主。”
“嗯。”静瓷认真地观察着。
“这个呢,是蓝狐,因皮毛呈浅蓝色故此命名。”
静瓷随着父亲在偌大的狐牢内荡了一圈,终于走到最后一个笼子前,静瓷认出关在里面的正是昨天见到的那一大一小两只狐狸,他连忙抓过父亲的袖子问,“爹,为什么这么大的笼子里只有两只狐狸?”
“呵呵呵……”公输启明边捋胡子边笑,“这两只狐狸可不简单,可谓是旷世难寻。”
“是因为美吗?”静瓷思考着,“它们确实比其他狐狸美得多呢!”
“岂止是美得多,用它们做出的骨瓷乃是震惊天下的至宝,二十五年前,你爷爷四十九岁之时便用此狐之骨做出了天下盛赞的清渊,那时,公输家族的地位简直不可一世……”公输启明说着仿佛陷入潦远的回想之中,回忆尽头却是热泪盈眶,望着笼中的鸳眼狐有些难以抑制的激动,“静瓷,爹等这天等了整整二十五年,公输家族制瓷的造诣终于又要在我的手中发扬光大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爹,你看,它们的眼睛好美。”笼外,静瓷凑近了些看,那只小狐狸并未像昨日那般凶狠地盯着他,或许是昨日初来乍到警惕性高,今日的它只是靠着大狐狸慵懒地趴着,两只前腿竖在前方,后腿向两边横开,正用一红一紫的瞳孔看他。
那瞳孔竟是十分澄澈的。
不知为何,静瓷的心被这一看漏了个节拍,难怪人们都说狐狸有蛊惑人心的能力。
公输启明知道静瓷的注意力完全被笼中那两只狐狸吸引了,或许现在跟他讲什么流芳百世,名垂千古,发扬光大都太早了,他毕竟还是个十四岁的孩子,虽然渐渐开始懂事,但他终归还是个童心十足的孩子。
于是摸摸静瓷的头,道:“这便是鸳眼赤王狐,这五个字,便概括了它们全部的特点,这类狐狸,乃是狐中之王,全身的毛色均为艳红,不参一点杂色,另外,它们有着世间最美的瞳孔。”
“爹,我感觉到了,它们的眼睛……是如此的……摄人心魄。”
“但畜类终究是畜类,美给它们带来的似乎是不幸。”
“可是爹,这样似乎不太公平。”静瓷说。
“那是静瓷你的心太过善良了。”公输启明用宽大的袖子拥过静瓷,“今日爹教的可全听明白了?”
“嗯!”静瓷点点头,“爹,我以后能常来这里吗?看着它们的样子我能记得更牢。”
“如果想来就让佳德领你来吧,这里的钥匙都在他手中,否则你是进不来的。”
“那好!爹,以后没事我就来这里学习学习!”
公输启明看着懂事的静瓷,满脸是和蔼的笑意,走到门口,静瓷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那笼中的小狐狸恰好也看着自己。
尔后的这些天,静瓷果然常常跑来狐牢,静瓷不知道,为什么鸳眼狐的全名最是绕口却记得最牢,反而那些两字的易记的,自己却总是弄混,蓝狐、苍狐、灰狐、银狐……
果然是最美的东西最令人印象深刻。
因此,静瓷时常坐在那个最大的笼子前观察里面两只狐狸的生活,来得多了,仿佛渐渐有了感情,虽然语言不通,但那眼神的交流却让静瓷仿佛觉得自己能够读懂它们。
他知道它们也想看外面的繁花似锦,也想自由地生活在属于自己的世界。
他于是大胆地将手伸了出去,五指穿过金色的牢笼,小狐狸正趴在离笼边不远的地方睡觉,他的指尖触碰到了那细软舒服的毛,正想更加亲近时,指尖却传来阵痛,抬眼,却发现小狐狸正用惊魂未定地眼神看他。
显然,他惊醒了它的美梦,它为了保护自己,下意识地咬了他。
触电般地缩回了手,咬的不轻,可以说很深,或者可以说,这是一个让静瓷一辈子都会记得的伤口。
在缩回手后,是那般疼痛莫名。
他将手指放入口中轻缀,才看见被锋利牙齿直刺骨髓的伤口,但他不怪它咬了它,相反他对它说,像是自言自语般,“对不起,让你受惊了,我没有恶意,只不过想摸摸你,你看起来那么讨人怜爱,我又怎么会伤害你呢……”
然而,就在静瓷说完这番话后,小狐狸竟然乖巧地就着笼边趴了下来,刚刚的惊魂一扫而空,它还将前腿探出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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