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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张大人去了,我瞧朝廷也撑不了多久。北疆蛮夷还不是被边兵打得落花流水,霍爷您不用担心,朝廷不是细查是发现不了肖爷的安排的,凭您去了边兵,反而会比外卫安全。”
平淡点头,痴迷枪术的霍零对雀乔所说的安逸不苟同。她没无聊到和百姓平民讲述磨砺的重要,只是示意雀乔她要睡了,可以退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①舍余:卫所官兵都有子弟,军官子弟为舍人,士兵子弟叫余丁,合称舍余。
PS:还有几天。
再开文档我发现我已经完全偏离了原来的风格了。口胡, 一章用去我近四个小时居然……
我已然不自信能不能恢复日更了。
好卡,好那啥……
'修改错字,多谢梅友仁~请让我举起你旋转。'
☆、第七十六章
边卫军士世代从军,编军籍。百户所第二总旗第七小旗有子名霍零,父曾为百户,入伍从军。第七小旗共十人,老兵有三,其余猝于边卫,补新兵七人。
边境小股摩擦,新兵二月入战场,猝三百一十八人。
日头正高,黄云压顶。正午的日头,看似却如残阳。霍零一身红黄相间的血衣,看着燃烧的战场,伫立不语。和他同旗的新兵秦沐,长枪插入地面,双手抵住枪杆,一次次干呕连胃里的黄汤都吐尽了。
秦沐是个新兵,或者说是个秀才。家道没落官场遭难,被阉党害来边卫,正赶上小股鞑靼骚扰边疆。本该上供的鞑靼不安稳的试探天朝,欲趁机反攻。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被送来,本该第一战就死的……
的确,第一战死了数人。有平凡民众、有大力之士、有军旅之后;受不了鲜血的人,都死了。近五百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倒在地上,黄土被血染成赤红。
秦沐跟在同旗的霍零身边,嘶吼着一枪捅进敌人的脑壳,或黄或白的脑浆飞溅。一时不察,脑浆飞入了他疯狂嘶吼而张大的嘴里;一愣神间,足够三把马刀砍碎他的脑壳。
霍零也疯了。
杀疯了。
到处都是敌人,除了身后九个同旗的人之外,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在马上的鞑靼嘶吼狞笑,举起屠刀,在马下的步兵冲锋,阵型全无。比起江湖的恩怨仇杀,战场才是真正的修罗场,霍零以身为矛,以己为尖,忘却招式忘却轻功,一杆长枪只进不退。
自然,她护住了和她同来的三名老兵六名新兵。或许说,杀疯的霍零已没有保护意识,仅是为了杀尽一切来犯之人。
新兵们来来去去,游荡在发着铜臭血锈的战场,相处两月余的朋友,也许就躺在地面,身下染血,甲胄残破、兵矛翻刃。不过两边四千户征战,躺尸不过五百,千里荒芜,血腥满地。善后的兵丁来来去去,搬运死掉的尸体堆成一堆,以便焚烧。
尸体当然要焚烧,血渍也要清理干净,避免瘟疫。
只是人情不似军法,熟人死去却连尸体也无法留下入殓归乡,活下来的新兵虽经历初次鲜血战火,可无论如何也不能认同如此残酷的军法。归乡归乡,游子归家……满身鲜血的年轻少年和善后的兵丁小旗十夫长争论,沙哑的嗓腺声声啼血,沙哑干涩。
军法不容情,感性的少年恨不得对军官挥拳,却还是一拳捶打在地面,泣不成声。
战场游荡的活人,就像游魂。
生不得安宁,死不能归乡。
燃烧的尸体焦臭,善后的兵丁收起遗落战场的军旗、兵器、甲胄。俗称秃鹫狗鼻子的发死人财的游民,衣衫破烂的游荡在战场边缘。鞑靼多马,这一场小规模的战役就缴获了几十匹,战场边,游民贪婪的盯着不敢嘶鸣的战马,顾及的瞧战马旁边手持利刃的兵士,眼睛都绿了。
霍零默默的擦着枪。
同旗的秦沐已经吐不出什么,活了三年的老兵郭癸走到他的身后,轻轻的拍了拍秦秀才单薄的肩膀。生生死死,三年的从军生涯经历的太多了,同旗的战友变了一次又一次。郭癸清诚的双眼已习惯了淡漠。
霍零默默擦着枪,鲜血和尘土站在她的甲胄、凝在她的发梢。脸上别人的血凝成了痂,霍零动了动眉毛,就星星点点的落下。
枪是什么?
刀乃霸主,剑乃君子。两者经久不衰,江湖人擅用两者,赞誉不休。
枪是什么?
自古秦时先有矛兵后有枪兵,拒马之首选亦是长枪兵。
枪,无名。自古便是战场凶器。不如刀,使刀者霍狂刀狂狷不羁,一壶酒笑杀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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