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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很吸血鬼了。”
“我倒是觉得那样很像个女巫。”路易斯笑笑,“我的衣服拿来了?等一下我的头发就好了,然后我再穿上这一套。”
爱丽丝翻了翻那一堆衣服,“全是白色的,我记得你不喜欢穿白衣服?”
“白色的意思是纯洁!”路易斯一边对着镜子修建眉毛一边道,“我现在可是处在‘宛如处。女’的阶段。”
她一边梳妆一边颇有兴致的哼起了麦当娜的那首经典的《like a virgin》,爱丽丝翻了一个白眼表示无语。
“说起来,爱丽丝,你觉得贝拉的孩子什么时候出生?”路易斯道,“她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了,真是不可思议。”
爱丽丝摇摇头,“不知道,目前我还没看到贝拉的未来到底是什么样的。”
路易斯哼哼两声没有继续说话,只专心的修着自己的眉毛。罗莎莉倒是想起贝拉的孩子一溜烟的跑到了二楼照顾贝拉去了。
“我闻到牛奶味了!上帝啊!但愿罗莎莉煮的牛奶不要是全脂的!”
“路易斯,贝拉是孕妇,而且她几天之内瘦了二十多磅!”爱丽丝睁大眼睛道,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路易斯你要是羡慕就直接说!”
路易斯翻了一个白眼没搭理她,只是把打理完成金色卷发梳好,穿上了那一身白色的香奈儿,然后带上了一顶同款定制的米色帽子,淡黄褐色的鞋子,以及罗莎莉提供的一条琥珀项链,她涂抹上有些艳俗的大红色口红,然后对着爱丽丝展眉一笑,“现在是不是觉得我简直是玛丽莲梦露从安迪沃霍尔的照片里走出来的一样。”
爱丽丝有些结舌的看着路易斯现在的模样,如果说之前的路易斯的漂亮是一种建立在各种昂贵的化妆品和衣服堆砌出来,再加以凌厉的带着一点点的bitchy的气质,让人们看到就会说,哦,这个女人穿着香奈儿很漂亮。
但现在,她穿着再简单不过的白色短裙,加一件白色为主的毛领小夹克,暖色的帽子和腰带,却让人觉得是无比的艳丽。没由来的一个笑容却是让人极为惊艳,如果要为惊为天人这个词语找一个合适的用处,那现在就是最合适的时机。她涂抹着俗气的大红色的口红,却穿着温馨纯洁的颜色,白皙的皮肤在暖色的灯光下看起来仿佛真的带上了几十年前的那种朦胧的古典美。爱丽丝只觉得现在的路易斯让人们看到了就只能说是,这个穿着香奈儿的女人很美。
“我要去那座欲。望都市了,怎么能不把自己打扮的像样点呢?”路易斯眨眨眼睛。
“你。。。。。。你真是我见过最会打扮的人。”爱丽丝道。
路易斯嘴角划出一个颠倒众生的笑容,“这应该感谢香奈儿!”
路易斯觉得自己变成吸血鬼忽然不是一件可悲的事情了,只要足够小心,自己也不是不能住在纽约,曼哈顿的有钱人从来不缺房子,夜晚的活动才是最有趣的,除了只能吸血之外也没什么不好,她可以永远穿着最小号的衣服,长得比原来漂亮十倍不止。
她甚至可以肆无忌惮的吸大。麻,吸血鬼不用担心这些东西不是吗?
她不老不死,看淡春秋,回到那座给予她力量的城里,路易斯可以活的更加得意,整个纽约都将无法忽视她的光芒。
谁说吸血鬼只能隐居的。在曼哈顿,那座人口一百六十万的拥挤的小岛,自己完全可以穿着最奢侈的时装在各界名流的宴会上让所有的女人用极端嫉妒的眼神追逐自己,让所有的男人都成为自己的裙下之臣,哦,gay就算了。。。。
她会用杜嘉班纳来做自己的战袍,她知道,一旦回到曼哈顿,她就会重新得到力量,那是一座神奇的城市。
飞往纽约的飞机。
弗朗科是一个来自西班牙的吸血鬼,作为西班牙人,他喜欢斗牛和红色,喜欢美国的海明威,喜欢他笔下的罗梅罗,当然也喜欢那个颠倒众生的玛丽莲梦露。
他很喜欢在美国呆着,这里有一种很自由的气氛,似乎每一个人都实在围绕着自己的生活过日子。这种气氛让他觉得安心,所以每隔几个月他都会从马德里飞到纽约。
这时飞机已经停在了西雅图,他无聊的看着人们的来来去去,不耐烦的挑着眉毛。他把自己裹在一件裁剪得体的阿玛尼西装里,浓黑的西装让他的脸像纸一样白,但是英俊的五官和一头浓密的黑发让所有人都只注意到了这个男人是多么的出众。
弗朗科拿起一张报纸看着体育版面,美国人喜欢的是橄榄球,倒不像是在西班牙那里大多数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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