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第1/4 页)
她每天带着孩子们每天去逛街市,逛累了便找间茶楼歇着,从楼上远远看着孩子们精力旺盛地四处兜售弹力球。
短短三日里,这东西立刻成了风靡全城的玩具。虽说价格昂贵,但买得起的人还是不少。就算不卖给自己家的孩子,买来送人也实在是个体面又令人无法拒绝的礼物。
沈幼芙先是用二十两的价格买出去五个小的。
紧接着推出了可以选则颜色样式的“订制服务”——这样就避免了男童不喜欢粉红,或者女童不喜欢黑色。接下来的卖出的几个,又分别多挣了五两。
这第三天起,沈幼芙又提供了十只大球。美其名曰全天下只售一百枚,每只一百两。
只可惜这个年代一切都是手工的,并没有流水线工业化的产品,任何商品本就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人们似乎不怎么明白限量版的含义,十只大球只卖出去七个……
不过,不管怎么说,沈幼芙的种子还没种下,几只弹力球就为她净赚了千两的利润。
这是非常令人心情愉快的!
最主要的是,沈怜这一下,总该老实了吧?
对于沈怜那种阴仄仄的心思,沈幼芙多少也能明白一些。按说沈二夫人对她已经足够的好了,让她比任何人家的庶女都过得舒坦,可也正是因为这种好,反而缩短了她和嫡女的距离,助涨了她的**。
沈怜不会去跟其他的贵女千金比,那是因为那根本就是她无可企及的高度。她就是盯上自己身边的人……比她好上一点,她便嫉恨难忍,恨不特让人去死,然后将对方的一切都横夺过来。
尤其是在曾经的“沈幼芙”看起来是那么软弱可欺的情况下……沈怜就更觉得自己手段高人一等,甚至可以轻易掌握别人的生死!
于是她也更看不惯沈幼芙比她过得顺遂了。
导致“沈幼芙”被推下千峰山的那封信,可不是沈怜的杰作?
就因为订了一门看似不错的亲事,就想让她干脆死在外面——沈怜暗中放下那封信的时候,可是如此期望的?
心狠也就算了。偷了别人的东西还炫耀……这才真是让人忍不了。
沈幼芙把玩着手中两个小球,将面前的茶水喝光。这一次就当给她个警告,下次要是再敢惹上自己,可就没有这么便宜的事了!
————
沈幼芙漂亮的还击,还顺便为自己带来了巨额利润。这一冬过得充实飞快,转眼就到了能播种的春日。
沈幼芙手上的最大筹码——四样种子,也到了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上辈子的她,属于那种什么都知道一点,但又什么都不精通的人。
比如对于蜜瓜这种东西,她所知道的。大约就是——金黄色。或者是浅绿上面有网状花纹的……长在地上,有藤蔓,喜欢晒太阳……
还有就是好吃。
再多余的,至于怎么种……
“您看。这东西应该怎么种?”沈幼芙一句话。差点把农人们吓哭了。
为首的一位白发老农眼睛瞪得铜铃一样大:“七小姐从前没种过这个?那是从何处得来的种子?”
这位白发的。正是石经义之前说的那位很有经验的——从他一脸沧桑的褶子和黝黑的肤色也不难看出这一点。
大家都叫他大良叔。
……大良叔你智商好高!一张口就问人家这么犀利的话题。
沈幼芙一脸悻悻。
她当然没种过了,她只吃过。
“大良叔,这可是稀罕物。是我们小姐从异域商人那里买来的。别说小姐没种过了,咱们这整个靖历朝都没人见过的!”石经义见主子小姐不答,咧着一口白牙,毫不客气地吹嘘起来,“正是因为没种过,才需要您给参详参详啊!”
大良叔虽然只是农人,可对于田地农耕一事,却是无比的认真。
“七小姐莫要怪老儿多事,”他完全不理会石经义的高帽子。神情严峻,带着愁容道,“落地就能长的那是野草!要想庄家瓜果长得好,早一天落种与晚一天落种都大有不同……小姐若是不知这东西如何种,恐怕老儿我也无能为力。”
沈幼芙托着下巴点点头。
大良叔说的也有道理。不过这只针对与当世低产的作物。
据她所知——后世的种子,恐怕没有这么娇贵。
以这个时候的农业水平“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石。”,换到后世,一亩田两季水稻动辄收成两千斤,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