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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啦!”嘴里说讨厌,她还是热情呼应他的需求。
天暗了,就着冰箱里的饭菜,他煮了一锅香喷喷的什锦面,填饱肚子后,两人窝在床上,一个看资料,一个看他。
她躺在半裸的胸前,看着他专注在一堆文件上。
他的个性不急不躁,斯文中有种深沉的冷静;她没看过他失控的样子,在她面前,他一向用最沉稳的方式来安定她的心情。
可是晓蕾告诉她,他为了她,情绪上是大声小叫的失控;为了她,几乎和迟威打了起来;为了她,他不惜向迟威求情;为了她,该做的他全都做了。
她曾经想退缩的心,都被他的坚定与执着巩固得丰牢的,想退都不能退。
“在看什么?”他发现了她锁住的目光。
“在看你。”
“我知道我很帅。”
“嗯,帅到让我目不转睛。”
他丢开手上的文件,将眼镜放在床边的矮柜上。
“你学会勾引我了。”他将身子一转,变成他在下她在上。
“别为了我,做不该做的事,不值得的。”
“为你做任何事都值得。不过你放心,我没有傻到去做违法的事,我也从来不做违法的事。”顶多是游走在法律边缘或者钻法律的漏洞。
他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她的心思一向逃不过他敏锐的观察力。
他的吻落在她的颈子上,反反复覆品尝她的甜美。
激情过后,他们凝看着彼此。
窗外透泻进来的月光,将她渲染成晕红一片。
“如果可以这样一辈子,该有多好?”
“那可不行!我没法一辈子都在床上伺候你的。”
“蓝舅舅,你很讨厌!”有时她会故意这样来糗他。
“那我就让你讨厌个彻底。”转身,他在上她在下,他痴迷的看着她,好想永远把她藏在他的这方天地里。
太阳高高升起,距离婚礼只剩五天了。
一整天下来,两人都避谈关于迟威和婚礼的事。
不去书局,也不去百胜,常常相看无语,却是无声胜有声。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常常勾动会心一笑,也勾动两人紧紧相拥。
直到天色大黑,他揉揉她乱成鸟窝的发顶。“去换件衣服,我带你出去走走。”
“去哪?”她佣懒的半侧着身。
“约会。”他弯起唇角,这是他一直想跟她做的事,却一直都没有做。
“约会?”她小脸闪闪发亮。
“做什么都好,就是不要再待在家里。”那种无言的气氛,有时很罗曼蒂克,有时又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是她的支柱,他得比她更理智更坚定,否则她的信心随时都会动摇和崩溃。
“那我先去洗澡洗头,不然这头乱发见不了人。”她动作迅速的冲进浴室。
自从和他有了肌肤之亲后,她就名正言顺的搬进他这间超级大的房间里。
“我也要洗。”他动作慢了一拍,被她挡在浴室外。
“不要啦!你去外面那间洗啦!”她还是无法习惯和他共浴,那种水柱惯穿下的赤裸裸,比在床上的一切还让她脸红心跳。
他依了她的脸薄,到外头的浴室去打理自己的门面。
她换上T恤和低腰牛仔裤,沐浴过后的脸庞红咚咚的,让他很想拧上一把。
在出门前,她习惯性的将棒球帽戴上,帽子却被他一把拿下,她疑惑地看着他。
“你不需要这个了。”他拨弄她被压得有些扁的头发。
是呀,当初戴帽子是为了遮头遮脸,现在没了这项困扰,根本不用戴帽子。虽然她是迟威的未婚妻,不过迟威根本不在乎她跟谁在一起,只要她准时出现在婚礼上就行了。
吃过晚餐的两人,携手漫步在电影城,为了挑看电影而伤脑筋。
他和她十指紧紧相拍,不时耳鬓厮磨,不时凝望浅笑,两人走过的地方,吸引了无数的目光。
别人的眼光不是羡慕而是惊愕。窃窃私语中,这么大方的同性恋者,虽然在时髦的大台北地区,还是很少见到。
“明天的报纸会不会登出百胜的副总经理其实是个同性恋?”她调皮地问。
“不会,只会登出百胜的副总经理是怎么深爱着一个名叫梁雨珊的女人。”他看似说笑,只有她知道他的眼神有多认真。
“别和迟威硬碰硬,我不想你受到任何的伤害。”她担忧时间愈接近,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