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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再如何努力,也是枉然。
“这一世,仍要平平凡凡吗?”李兴自问,但下一刻,他自语道,“希望还在,不能放弃!”
洗澡之后,李兴换了件半旧不新的衣衫。当他进入竹楼,小秀已经准备好了饭菜,李自然和李虎也在,四个人坐在一起,一起用餐。
李自然似乎清醒了些,但搭拉着眼皮,他正眼也不看李兴一眼,有一口没一口地夹菜。
李兴也不理这个酒鬼,专心吃饭。雪白的米饭,他吃了一碗又一碗,连菜也来不及吃。连续五天不饮不食,李兴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小秀在一旁不停地说:“少爷,你吃慢一点,别噎着……”
练血之人,饭量奇大,李兴今日得到了证实,在他连吃了七碗米饭之后,仍觉得不够。左右一看,盆里已经没饭了,问小秀:“没了?”
小秀苦起了小脸:“少爷,你今天吃得……吃得好多,下次一定多做一些。”
李虎憨厚一笑,把自己那碗推到李兴面前:“兴少爷,你用吧,我不饿。”
李兴摇摇头,他知道家中可能是没米了,家族并不供给钱粮,一切都要自食其力。
“虽然要修炼,但第一步要先养起这个家!”李兴忽然意识到,这个家,需要他去支撑。
忽然站起身,李兴道:“小秀,我出去走一走。”
“嗯?”小秀、李虎都是一怔,平常李兴根本不愿意出门,因为他害怕别人讽刺他是废物,说李自然是酒鬼,更怕别人用嘲弄的语气唤他“大少爷”。
但今日,他怎么忽然想出去?
二人还没想明白,李兴已经挑帘走出竹楼,大步出了紫竹林。
青云城附近最繁华的大街,青云街。
李兴穿梭于人流之中,两侧各式各样的商铺,生意热闹。不久,他就嗅到了酒菜的香气,左侧,开了一家酒楼,富贵居。
富贵居的名字虽俗,但做出的菜,口味颇佳,是青云街上最有名的酒楼。
李兴走到酒楼前,沉吟片刻,抬步往里走,立即有店伙计迎上来,满脸笑意地问道:“公子想用点什么?”
李兴淡淡道:“不用什么,我是来找活做。”
李兴除了去米店、面店之外,几乎没去过其它地方,所以这店伙计也不识得他是三义园的人,此时一听找活做的,顿时把脸一冷:“去!去!哪来的野小子,本店不缺人手!”
若是以前的李兴,被一个店伙计如此驱赶,恐怕立即满面羞怒,转身离开。但今日的李兴,拥有前世的记忆,知道人情世故,何况,他决定进入酒楼,是经过深思熟虑。
微微一笑,李兴上前一步,从腰间摘下一块玉佩。此玉佩,并非贵重之物,但也值几个钱。他把玉佩交到小二手中,说道:“伙计,你帮问一句,麻烦了。”
店小二一呆,还是初次有人送他这个下人东西,他把玉佩翻过来看了几遍,也看不出是不是好东西。不过,玉佩看起来挺漂亮,想必能换几个钱。
到手的肥肉,他自然不会丢掉,于是换上一副笑脸,一边把玉佩揣进怀里,一边道:“行,你等一下,我去问一问掌柜。”
店伙计转身急急离去,李兴就等在酒楼外面。
说来也巧,三匹骏马,齐头“得得”走来。三匹马上,分别坐了一位少女,每一个都是气质高贵,姿色不凡。身上的衣装,是雍容华贵,使人不敢逼视。
三匹马走近了,三位少女中,有一个注意到了李兴,她忽然指着李兴笑道:“你们看,他不是陈家的那个……”她忽然住口不说,抿嘴笑了起来。显然,她接下来想说“废物”这个词,却不好意思讲出。
这名少女一身红衣,披风也是红的,像一团火焰似的在马上闪动。
另外两名少女,都是身着白衣,她们看了李兴一眼,都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气,转过了头去,低声道:“李家的废物,有什么好看的,陈霜,你是不是看上他了?”
叫陈霜的红衣少女“啐”了一口:“你们才看上他呢!”她一催马,三匹马急急驶过,留下一串银铃似的笑声。
李兴心中苦笑,这个“废物”的名头,看来是人尽皆知啊!
第12章:富贵居打工
第12章:富贵居打工
其实一个人不能修炼血气,并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但是李兴不同,他的父亲是李自然,三义园的奇才,练气士级别的高手。奇才的儿子,若不能练血,便要冠以废物的名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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