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3/4 页)
成员。
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就是确定这一系列谋杀案件是否有一定的联系。
在翻阅了大量的材料,察访了被害人家人,并查看了犯罪现场之后,约翰?道格拉斯和洛伊?哈兹伍德得出的结论不谋而合:
第一,尽管被害人都是黑人,但他们并不认为作案的动机是由于种族仇恨;
第二,他们肯定,凶手是黑人;
第三,这一系列案件中的许多起(不是全部),都是有联系的。
他们之所以推断这些谋杀案不是出于种族仇恨的动机,一是因为种族仇杀案一般都是高度公开的行为,二是因为尸体被遗弃的地点主要位于市区的黑人居住区。
如果一个白人在黑人居住区鬼鬼祟祟地活动,早就被人注意了。
尽管并非所有这些凶杀案都出自一个人之手,但他们觉得,大多数案子是一个人干的,如果不尽早抓住凶手,他,还会继续有恃无恐地作案。
经过分析,约翰?道格拉斯和洛伊?哈兹伍德认为,凶手有以下特征:男性、黑人、单身、年龄在二十五岁至二十九岁之间,性格内向、孤僻,是个警察迷,驾驶一辆警车风格的汽车,豢养一条类似警犬的狗——不是德国牧羊犬,就是德伯曼短毛猎犬。
约翰?道格拉斯始料未及的是,这名系列杀人狂对有关此案的新闻报道,采取了极为傲慢的反应。
就在新闻媒介刚刚对一起暴尸街头的案子进行曝光之后,罪犯故意把下一个被害人的尸体扔在同一条街上。
他这样做,显然是在同新闻界、警方和公众示威。
1981年2月,新闻界对系列杀人案的关注,简直到了疯狂的程度。
法医宣布,在六名被害人身上发现的头发和纤维是一样的,这,意味着,杀害六人的凶手可能是同一个人。
这一消息,震动了整个亚特兰大市民。
约翰?道格拉斯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了。
——凶手将改变作案的地点,把尸体扔进河中,以冲洗掉任何证据。
约翰?道格拉斯建议警探们:密切关注水路。
然而,他们没有来得及组织一次联合行动,又有三具尸体在河中或河边发现。
待他们各个监视小组全部到位之后,凶手竟然销声匿迹了。
经过两个星期没有结果的等待,权威部门决定:在5月22日下午6点结束这次监视行动。
5月22日凌晨2时20分左右,一位刚从警校毕业的警察在执行监视任务时,发现一辆汽车驶过杰克逊?帕克韦大桥,并在桥中央停了车。
“我刚才听到了重物拍击水面的巨大响声!”年轻警察颇有几分紧张地用步话机报告。
那辆可疑的汽车调转车头,原路返回时,警车把它逼在路边。
司机名叫韦恩?威廉斯(Wayne Williams),是位二十三岁的黑人男子。
当时,警方并没有足够的证据逮捕威廉斯,但他已被纳入警察的监视之下。
两天以后,一具男尸浮出下游水面。
韦恩?威廉斯符合约翰?道格拉斯和洛伊?哈兹伍德分析中提到的每一个关键特征:他,豢养着一只德国牧羊犬,他,是个警察迷,几年前,曾经冒充执法人员而被捕过,平时驾驶一辆淘汰的警车。
韦恩?威廉斯很快就觉察到,警察在跟踪他。
他,故意引导警车在市内兜来兜去,甚至,还开到安全局长李?布朗(Lee Brown)的家门外猛按喇叭,警车也只有无可奈何。
直到有一天,警察发现他在烧毁照片、冲洗汽车,这才收审他。
警探们在他的住所,发现了头发和纤维。
佐治亚州证据实验室也证实,几位被害人衣服上存留的纤维物,与韦恩?威廉斯的一样。
7月21日,韦恩?威廉斯被正式逮捕。
当韦恩?威廉斯被捕的消息传出时,约翰?道格拉斯正在佛吉尼亚州做讲演。
听众中,有人征求他对这一消息的看法。
约翰?道格拉斯谨慎地回答说:“如果威廉斯经证明是系列谋杀案的凶手,我猜想,他的外表一定不像是一个系列杀人犯。”
当时,约翰?道格拉斯并不知道,提问者是个记者。
结果,他的回答很快出现在当地一家报纸上,但,他们忽略了约翰?道格拉斯原话中最重要的限制词:——“如果”。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