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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
“怎么了?”
“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地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把皮夹还给保安:“这的确不是我的。”
保安傻傻的:“照片上的人不是你吗?”
“是我,可是皮夹不是我的。”
“可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
哎,谁说中国人没有联想力的?
“可是……”
“你拿去吧拿去吧,一直没人来认领,放在这里我们也很难处理,交上去也是充公,还不如给你,你和皮夹的主人肯定有点关联。啊!说不定我还促成了一段美好姻缘呢……”保安沉浸在电视连续剧似的想像里。
一个月前,大约也是她碰到何以琛何以玫的时候,会是他掉的吗?怀着这样可笑的猜测,默笙把皮夹拿回了家。
晚上洗完澡在床上仔细地研究它,简单的式样,名贵的牌子,现金不多,完全不能确定失主的身份。
而那张照片,默笙小心地取出来,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应该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无意地翻过来,她突然怔住,背后有字!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
my sunshine!
第一章 重逢(二)
复杂城市里的生活一样可以过得很单纯,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乱的适应期后,接下来就是麻木的重复。
“阿笙啊,我到处找你。”
默笙刚踏入杂志社,就听到老远有人在喊。
“老白,有什么事情?”
老白其实很年轻,是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姓李,因为老说白字所以大家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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