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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养的。”方天和说,“小时候吃的鸡肉都很好,长大了怎么也找不回。我买遍了市里所有种类的鸡,要么肥要么瘦,要么老要么软,不论怎么宣传多么昂贵的鸡,没一个比得上小时候吃的。没办法只好自己养了,摸索了几年,勉强和小时候差不多了。”
黄文斌心想小时候那是八十年代,吃肉都是两三天才一次,当然什么都好吃。现在天天吃,一顿还不止一样,肯定没那么香。不过这也说不准,既然是丁诗诗的表姐,指不定也是大户人家,也许小时候过的就是锦衣玉食顿顿有肉的生活呢。
说起来这鸡真不错,要是能够大规模养殖的话,肯定能赚钱。不过看看这精心布置的园林,要是里面满地的鸡,还到处飘荡着鸡粪味,可真是焚琴煮鹤了。
“表姐这儿的鸡最好吃了。”丁诗诗说,“不过我觉得鱼更好,特别清甜,一点杂味都没有。”
“是河里打来的野生鲫鱼,螃蟹是湖里的好,鱼是江河里的好。”方天和说,“野生鲫鱼难得有这么大的,买回来以后又在清水池里面养了几天,不停冲水让它活动,一点东西都不让吃,才有这个味道。”
黄文斌也尝了一口,果然十分好吃,又嫩又滑,进嘴就化,一点渣都没有。可是鲫鱼多刺,吃起来不如鸡肉过瘾,所以黄文斌还是主攻鸡肉。
“看你吃着真香,我是只能吃一点。”方天和摇摇头,“有时候真觉得赚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吃不过一碗,睡不过七尺。我整天在这里弄来弄去,都是些阿堵物,还不如表妹你,还开了个包子铺,算是干了点实事。”
做实业的不如做地产的,做地产的不如做金融的,唯一比做金融还高的,那就只能去当官了。方天和现在做金融,那是比实业高两个层次啊!这等于是d罩杯感叹胸部太大跑步不方便衣服不好配,还是平胸妹子好。
“我那也是瞎胡闹,全靠我爸的关系才能做起来的。”丁诗诗说,“还是小黄厉害,不知怎么弄到一批三十年陈酒,立即就变成了千万富翁。你知道他那些茅台卖了多少钱吗?一百万!是一瓶一百万啊!”
“我听说了。”方天和说,“对了,有个叫邓高的你们认识不认识,他在我这儿借了两百万,听说要去买你们一个什么酒。”
“原来邓高的钱是表姐你这里来的啊!”丁诗诗恍然大悟。
“那家伙挺有钱的,不过藏得很隐秘,一时半会拿不出来。”方天和说,“跟我临时拆借了两百万,要得很急,一天的利息就是5万块呢。他究竟买的什么酒啊,这么重要,日息2。5%也借。”
“他买了虎山大曲。”丁诗诗把邓高和邓飞两兄弟的事情说了。
“原来是这样。”方天和沉吟半响,“真是可惜,我还以为有什么机会呢。”
第72章 . 方天和
“机会?表姐你想干什么?”丁诗诗问。
“也没什么。”方天和说,“邓高在外面是给人做人头户的。有些人不方便自己拿着股票房产什么的,就要找个人来代持。邓高在这方面算是信誉超卓,不过前一段时间他忽然停了所有生意跑回老家,很多人都在传他是吞了别人的一笔资产所以跑路了。前两天他忽然跑过来借钱,我还想着是不是他的资金周转出了什么问题,说不定能逼出真相。”
“逼出真相又怎么样?”丁诗诗还是不懂。
“传说他吞了的是一件古董,价值上亿。要是能逼出真相,我当然是找机会自己吞了啊。”方天和说得理所当然,“价值上亿的古董啊!我家有几件,可那是要传给我弟弟的,我能看能摸却不能拥有,世界上还有更悲惨的事情吗?”
当然有了,比如看着自己父亲生病却没钱治疗什么的。黄文斌深切的感觉到自己和面前这两人之间的阶级差别。虽然吃着一样的饭菜,呼吸着一样的空气,可他们是完全不同的。黄文斌有机会赚一亿,已经觉得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可是在方天和口中,那不过是家里要传给男丁的某件古董而已。
“表姐,你不喜欢古董的吧?”丁诗诗说。
“我是不喜欢啊,可不妨碍我想要。”方天和说,“占有欲和喜欢是完全两回事,就好像金钱,权势和男人一样。”
“话说邓高那样吞了人家的东西,那人就这么算了?”丁诗诗问,“不会这么宽容的吧?要不然人头户早就把代持的东西吞光了。那人会找人来抢回去吧。”
“当然不会就这么算了,”方天和说,“吞了人家的东西,随时横死街头也不奇怪。不过也许真正的所有人倒霉了呢,所以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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