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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林志玲感到很意外。
“对于那个城市,我想林小姐并不陌生,我们的旅途将会在那里结束然后我会为你准备一张回程的机票。”萧逸臣以为林志玲在担心旅途结束之后如何返回魁北克的问题。
“其实我也很想回一趟多伦多,我刚刚从那里毕业!”林志玲显然对萧逸臣临时修改的形成路线很满意可以顺道回去看望一下留在多伦多的朋友。
“那我们就出吧!”萧逸臣很绅士的帮林志玲提起了她的那个大包,但他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包竟然分量不轻。
“很抱歉在里面还装了一些资料!”林志玲急忙解释说。
“看来林小姐的准备可真够充分的!”萧逸臣笑了笑,在知道了这个包的分量之后拒绝了林志玲自己拿包的请求。
“萧先生的国语很标准,您不是在美国出生的吧。”上车的时候林志玲随口问了一句。
“我十岁才随父母移居美国,之前一直呆在台北。”萧逸臣回答说。
“难怪萧先生的国语中带着几分台北话的味道!”林志玲若有所悟的点点头。
“林小姐也是台北人?”萧逸臣这是“明知故问”。
“嗯,不过我是念完国中才到加拿大来留学,父母现在都还在台湾。”或许是同乡的缘故,和萧逸臣说话,林志玲总会感到几分亲近。
“林小姐有没有想过要回国展?”萧逸臣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他身边的这位台湾超模,是在三十岁之后才声名鹊起,算是大器晚成的一名明星。
“目前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林志玲摇了摇头,“萧逸臣先生突然怎么想起了问这个?”
“呵呵,随口问问罢了!”萧逸臣虽然这么说,但脑子却已经有了一个隐约的想法。
第一百一十二章 在圣劳伦斯河畔
萧逸臣和林志玲驱车沿着圣劳伦斯河走走停停,在当天傍晚到达距离魁北克1多公里的一个名叫派特那的小镇,这里的居民依旧是以法语为主。两人开着车在小镇的街道闲逛了一圈,最后找到了一家看上去很不错的旅馆。萧逸臣听不懂法语,索性将所有的事情都丢给了林志玲,自己在一旁欣赏起了这家装修风格独具法式风味的旅馆大厅。
“不行的话我们换一家吧,这家旅店的房价太高了,基本是魁北克市区同类旅馆的两倍还要多。”和店主的一番交谈之后,林志玲用中文告诉萧逸臣。
萧逸臣原本打算就看上了这家旅馆,因为他觉得这家旅馆装修得很有特点,而且他并不在乎多花一些钱,但是林志玲的建议让他改变了主意,萧逸臣不忍心拂了她的这一番好意。
他们离开了这家旅馆,然后在街头的拐角处又找到了一家看上去不错的旅馆,这次萧逸臣并没有急着把车开进停车场,而是先等林志玲下车去询问价格。
林志玲进去没多久就走出来告诉萧逸臣,“我觉得这家不错,虽然价格还是有些高,但比刚才那家要便宜很多!而且我看过了他们的房间,很干净、也很整洁。”
“那就这家吧!”萧臣将车开进了旅馆的地下停车场,然后帮林志玲将行李拿到了房间,两人的房间刚好对着。萧逸臣看了看时间,“半个小时,休息一下或洗个澡,然后我们去吃晚饭!”
萧逸臣自己回房冲了个,然后习惯性的翻看了一下放在房间中的报纸,现都是些当地的法文报刊。他给美国那边打了两个电话个是打给自己的父母,询问了一下他们的一些近况;之后给Dream基金的负责人又打了一个电话,确认了一笔投资的进展情况。
萧逸臣电话,看了看表时间刚好过去了半个小时。他出门的时候,刚好碰到也正准备离开房间的林志玲。
林志玲身上的牛仔裤换了一条风格很休闲蓝色的长裙,脚上穿着拖鞋,裙摆间露出一双洁白的玉足。
就是这么一双令人无限遐想的玉,让萧逸臣想起了后世有关林志玲癖好的一个说法,林志玲曾经在媒体面前老实招供说:“我很爱光脚丫!像平常在家,我能不穿鞋就不穿,每次出外景,我也会偷偷打赤脚。…==网==…因为我很喜欢光脚踏在地上的感觉!”从心理角度来分析她这一“毛病”可见她是个很真的人,虽然不少人怀她的气息如烟的性感嗓音“好假”,一个内心有鞋子的人,是喜欢打赤脚,一个内心有华服的人,即使胸部如履薄冰然峥嵘里显优雅。
“你很喜欢穿鞋?”萧逸臣饶有兴致地问道。
“其实我更喜欢光着脚。光脚在地上可以给我一种踏实地感觉!”林志玲没想到萧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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