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春社和幽会(第4/4 页)
看了芈婧一眼,摇了摇头说道:“多谢主人家好意,可是驷已有妻女儿子,实在受不得主人家的好意。”
嬴驷的话,让芈婧心里一喜,目光也暖了不少,脸上还带着几分小得意。
受不得!听见没有!受不得!哼!要我说啊,说什么“受不得”,就是“配不上”嘛。
出乎芈婧意料之外的是,镇长并没有生气,反而摸着胡子笑着说道:“哈哈哈,这点贵客无须在意,老朽这个女儿是要留在身边的。”镇长说到这里,看了大姝一眼,“我这个女儿,是要留在身边为我们老两口养老的,只是陪贵客一夜而已。贵客不说、老朽不说,此事便无人知晓,贵客又何担心家中妻子。”
芈婧简直都要被这老头的无耻给打败了,这大厅里还有这么多人呢,你就敢给你女儿拉皮条,而且你光明正大的拉皮条约炮一夜情就算了,竟然还让人不要担心家中妻子知晓,不要脸的见多了,没见过不要脸成这样的。
歪!幺幺零嘛,这里有个在公众场合拉皮条的。
“驷明日还要赶路,今夜须安静休息,主人家好意,驷心领了。”嬴驷含笑拒绝镇长的要求,接着起身拉着芈婧走出了客厅。
回到自己房间,嬴驷关上门,看着依旧一脸闷闷不乐的芈婧,关切的开口说道:“怎么了?不高兴?我不是拒绝他们了吗?”
“可是……你态度那么好!”芈婧生气的将脸撇到一边,嘴里嘟囔着道:“谁知道你是不是在留后路?”
看着芈婧噘着嘴生气的模样,嬴驷忍不住“扑哧”一笑,开口说道:“真是一个瓜娃子<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你又骂我!”芈婧瞪圆眼睛,气乎乎的看着嬴驷。
这个人,真是太坏了,四处招花惹草就算了,被人揭穿之后还骂人。
“你本来就是个瓜娃子,经常为了那种女人生气。”嬴驷看着眼睛瞪得圆溜溜,仿佛两颗黑宝石一样的芈婧,脸上微微一笑,开口说道:“你就没发现……没发现……笑死寡人了……你到底懂不懂……”
“发现什么?你说……你说啊……我不懂啊,我不懂你懂就好了……否则要你这个夫君干什么?”芈婧催促着说道。
很多事,芈婧是不太懂,可不意味着她傻。
一个男人要是干坏事被女人抓现形,他的正常反应不是“不要你管”,就是“下次不敢”这两种。
当然,不排除少数男人的反应,不是以上两种,但像嬴驷这样,一副笑得快要断气的模样,其中肯定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原因。
接下来半个小时,嬴驷向芈婧科普了一个芈婧知道,但从未在三次元见过,一直觉得像是遥远天边的风俗——以妻女待客。
传说中,在少数民族或是偏远贫穷地区,若是有客人到了当地人家中,当地人就会让自己的妻女,来陪客人过夜。
事实,这并非是传说,而是过去中国一直都有的事。
而会造成这样的局面,一般只有一个理由:穷。
少数民族地区一般都很穷,不但穷而且还地广人稀,因此若是有客人到来,而且还是贵客的话,很多有女儿的人家,就会想办法将女儿塞到贵客床上。
他们这样做,并不是不疼爱女儿,而是希望女儿能让贵客满意,能让贵客带女儿走,哪怕是在外为奴为妾,也会比在穷山沟里过一辈子要好。
参考《红楼梦》里的丫环,宁可留在贾府当姨娘当通房,也不愿意嫁出去当正妻。
当然,客人既然带走了主人家的女儿,走得时候也自然而然的会给主人家留下一些好处。
女儿得到了改变命运的机会,自己家里也能得到一笔钱财,对古人来说,这不是什么买卖妇女呢,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若是客人抹嘴吃了不认帐呢?这也没关系,你走了,你的种留下来就好了。
还是那句老话,人口少,地广人稀。
和自己周围那些和自己一群傻穷丑的男人比起来,这些从外面的世界而来,高大俊俏聪明男子的dna,简直只能用“稀世珍宝”这四个字来形容。
因此,以妻女待客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借种、改善基因。
据说在宋朝之时,就常有东瀛来客,找宋朝男子改善自己本土矮子的基因。
因此,像嬴驷这样有钱有权有貌有身高的男子,自然就成了有心人士眼里的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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