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3/3 页)
来时在一庭院里听见个戏班子的姑娘在吟唱《蜉蝣》,草民那偏僻的小地方从未遇见过唱腔那么好的歌姬戏子,便忍不住驻足旁听片刻……”
“《蜉蝣》?‘蜉蝣之羽,衣裳楚楚’那个么?”
张子尧点点头。
楼痕显得不甚在意,用筷子夹了片清炒素藕放到张子尧碗里,不等对方一脸惶恐道谢,他懒洋洋道:“子湖唱的罢。”
张子尧到了嘴边的惶恐变成了惊讶,也忘记“王爷给我夹菜”这等真的要刻上墓志铭的殊荣,他的双眼微微瞪圆:“王爷怎知晓唱曲之人并非雪舞或芳菲?”
“内容。”楼痕道,“雪舞和芳菲今日初过选拔,心中理应欢喜,怎会在月色中唱《蜉蝣》这种悲伤的曲子?所以唱的人自然是暂时落选的其他人;再者,该诗经字面句句不离华丽荣裳,可以见得歌唱者认为自己的败落应当与不似雪舞芳菲那样拥有锦衣华服有关……”
“这未免荒谬,”张子尧在楼痕催促的目光下,将那片藕胡乱吞咽下,又放下筷子,“王爷今儿明明是蒙着眼……”
张子尧的话说到一半停住了。
忽然想到的是,就连区区一个王府的下人也能从声音立刻识别出歌唱者非雪舞或者芳菲,所以楼痕哪怕是蒙着眼……
“噱头罢啦,”楼痕见张子尧似已经猜到,他笑了笑,“无论本王蒙不蒙眼,最终站在父皇面前的只能是雪舞或者芳菲。白日那一出,不过是为了让其他的人输得有一个心服口服的理由罢了……唔,子湖倒是个聪明的,就这么猜到了原因,可惜了可惜了。”
话是这么说,然而声音里却丝毫听不出任何觉得“可惜了”的成分在里面。
张子尧听得云里雾里,便大胆地问道:“王爷何出此言?”
“雪舞十岁开嗓,十二岁名满皇城;芳菲九岁开嗓,十三岁拿下“皇城第一歌姬”的称号,至今四五载有余,两位歌姬跟随这班子游遍大江南北,获无数慕名的王公贵族、官僚子弟送的奇珍异宝,其中对于戏子歌姬来说最为贵重甚至是视作生命的,莫过于她们身上那一身行头。你大概不知,雪舞头上的那顶点翠羽冠,够换皇城大宅三座,闹区商铺一街,听说是百年前宫中流出的珍品,百年翠色不褪,哪怕是如今与宫中众宝贝相比,那也是毫不逊色。”
张子尧越听越惊,最后只有张着嘴发呆的份儿了——点翠手艺他多少是知道的,那便是从翠鸟的身上将它们颜色鲜艳的背羽取下,按照顺序排列点缀在珠宝、贵重金属中作为色彩填充,根据翠鸟身体部位的不同,点翠的颜色深浅也各不相同,若按照饰品的轮廓顺序深浅排列,可使得一件成品点翠首饰色彩栩栩如生……
点翠件有色彩百年不褪的说法。
且因那些背羽皆从活着的翠鸟身上取下,手法残忍,反倒不知怎的越发成为人们追逐的对象,大约是百年前,点翠件制作达到巅峰,绝世佳作层出不穷……直到近些年,有些诗人、学生甚至是朝廷官员发出了这种取生灵性命的“艺术”实为有悖于道德伦理,点翠手艺才逐渐销声匿迹,不仅产出量大不如前,就连新作的精美程度也不可与往日同语。
原本他以为张子萧那小鸡戏水图换一座宅子已经足够黑心,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更加黑心的存在!
就一顶羽冠!
他白天甚至没多往上面看一眼,若是强行回忆最多说得出三个字:蓝色的!
那姑娘的头上顶着三座宅子啊!!沉不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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