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守土有功(第1/2 页)
乌莲行的是乌桓习俗。本与刘备这个汉家宗室无关。然,乌桓内附,早已汉化。自行与塞外诸胡区分。被赐汉姓,也是惯例。历代多有匈奴、乌桓头领被赐国姓。
这群杂胡以‘刘’为姓,也有理可循。
刘备这便上报州郡。州郡不敢定夺,便将陆城侯杀尽胡酋,善待妇孺诸事。六百里加急上达朝堂。
全凭圣上定夺。
按照我朝怀柔惯例,多半不会为难。毕竟,北匈奴、乌桓,众目睽睽,可都看着呢。若尽杀妇孺,往后还有谁肯来归附?
刘备本来以为,杀人夫、人父,乃不共戴天之血仇。不料乌莲却嗤之以鼻。
说,杀父算不得什么,杀母才是大事。盖因母亲氏族会来寻仇。而父亲杀了也就杀了,大不了把兄弟也杀了,如此便无人会来寻仇。故而时人说乌桓‘食肉饮奶,民风彪悍’。又‘贵少而贱老,怒则杀父害兄,却不害母亲’。便是此因。
刘备这便心安。令数千妇孺迁往西林邑,与乌莲族人杂居。
听闻此事,阎柔、阎志兄弟也求刘备,将数百汉奴一同迁入西林邑中。这些被马贼豢养,长大后本应充作马贼奴兵的汉娃,纷纷以阎为姓。于是,西林邑便有三个大姓:乌、阎、刘。
车楼未造好前,帐篷高车先暂住。驾车来的胡马,也交给妇孺饲养,算是让他们有个依靠。马匹金贵,尤其对胡人。
西林邑中诸事,皆有乌莲、阎柔负责。邑中幼童习文学武,与楼桑邑并无不同。
汉化的乌桓,也是自家人。刘备一直是如此想,亦是如此做。
母亲听闻马贼妇孺车载而来,又亲见了几名头目妻子,见她们颇为良善,又精于胡织。这便将编织金丝毛毯的手艺,也传授给她们。让她们能早早的自食其力。
妇人们感恩拜谢不提。
楼桑邑和西林邑,并无严格的边界。邑中孩童皆可四处玩耍。黄叙就喜去西林邑中牧马。小孩子们拌嘴斗架,实属正常。无奈奔牛儿身携万人敌的基因,便是比他大的少年,也不是对手。号称‘打遍二邑无敌手’。
于是不分汉胡,但凡是邑中孩童,皆以黄叙、太史慈等人马首是瞻。
楼桑繁华,远超上谷。
生活便利,更非边疆可比。妇孺在追随马贼前,亦各有部落,多半被马贼强抢屈从。如今追随刘备,也别无不同。很快就安于现状。西林邑车楼环伺,当中一块颇大的草场。平时草料多以新鲜稻草辅以豆料、麸皮,也不光吃牧草。养马足够了。
西域苜蓿亦在西林邑中广为种植。形似三叶草,耐干旱冷热,产量高而质优,又能改良土壤。主要用制干草、青贮饲料或用作牧草。
后世,苜蓿以“牧草之王”着称,不仅产量高,而且草质优良,各种畜禽均喜食。苜蓿茎枝收割后能迅速再生出大量新茎,每个生长季内,可收割牧草十余次之多!
刘备岂能不喜。
西林邑中孩童,皆喜学武。刘备便在演武场二楼军事学堂内,另开一军塾。专教这些孩童习文。
本以为这些孩童苦大仇深,不堪大用。不料后来皆成虎贲。彼此熟悉,同仇敌忾。组成队、伍,战力彪悍。乃白毦精卒最大兵源。号曰:西林。先有顺阳,后有西林。随刘备征战天下,皆世之强兵。
春,二月,己巳,赦天下。
刘备觉得,当下任侠习气颇重,是不是也与大赦实过频繁有关啊?
与上次复爵不同,州郡上报洛阳朝堂的楼桑诸事,很快就得到了批复。公文中赞刘备‘守土有功’,还说他‘折节礼士’‘功于行阵’,乃‘折冲之臣’云云。又说,功劳已记下,待立新功,再另行封赏。
换句话说,这一千余颗胡贼脑袋,还不足以擢升刘备为乡侯。
也是,上次杀了千余流寇,不过是复食邑十里的亭侯爵。想要再升为封地百里的乡侯,这点军功确实还差点。最主要原因,估计还是我家皇帝陛下感觉卖贱了。
也是。
时邑中聚人口两万余。依“酎金律”,封地每年、每千人需缴贡金四两来算,刘备需补齐酎金,共计两万两千六百四十两!皇帝陛下以己度人,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小小一个十里亭侯能有多少人呢?
等心腹宦官返回,细说楼桑诸事。这才悔悟,卖贱了啊!
无奈金口玉言,实在不好再要了啊。于是,只能待下次再另行弥补了啊。
众人纷纷来劝。刘备却洒脱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