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部分(第2/4 页)
。有些县名之曰“公法团联席会议”,有些县名之曰“县务会议”。出席的人,县长以外,为县农民协会、县总工会、县商民协会、县女界联合会、县教职员联合会、县学生联合会以及国民党县党部的代表们。在这样的会议里,各民众团体的意见影响县长,县长总是唯命是听。所以,在湖南采用民主的委员制县政治组织,应当是没有问题的了。现在的县政府,形式和实质,都已经是颇民主的了。达到这种形势,是最近两三个月的事,即农民从四乡起来打倒了土豪劣绅权力以后的事。知事看见旧靠山已倒,要做官除非另找靠山,这才开始巴结民众团体,变成了上述的局面。
(二)承审员没有案子。湖南的司法制度,还是知事兼理司法,承审员助知事审案。知事及其僚佐要发财,全靠经手钱粮捐派,办兵差和在民刑诉讼上颠倒敲诈这几件事,尤以后一件为经常可靠的财源。几个月来,土豪劣绅倒了,没有了讼棍。农民的大小事,又一概在各级农会里处理。所以,县公署的承审员,简直没有事做。湘乡的承审员告诉我:“没有农民协会以前,县公署平均每日可收六十件民刑诉讼禀帖;有农会后,平均每日只有四五件了。”于是知事及其僚佐们的荷包,只好空着。
(三)警备队、警察、差役,一概敛迹,不敢下乡敲诈。从前乡里人怕城里人,现在城里人怕乡里人。尤其是县政府豢养的警察、警备队、差役这班恶狗,他们怕下乡,下乡也不敢再敲诈。他们看见农民的梭镖就发抖。
第七件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和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以至丈夫的男权
中国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国、一省、一县以至一乡的国家系统(政权);(二)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族权);(三)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农民在乡下怎样推翻地主的政权,已如前头所述。地主政权,是一切权力的基干。地主政权既被打翻,族权、神权、夫权便一概跟着动摇起来。农会势盛地方,族长及祠款经管人不敢再压迫族下子孙,不敢再侵蚀祠款。坏的族长、经管,已被当作土豪劣绅打掉了。从前祠堂里“打屁股”、“沉潭”、“活埋”等残酷的肉刑和死刑,再也不敢拿出来了。女子和穷人不能进祠堂吃酒的老例,也被打破。衡山白果地方的女子们,结队拥入祠堂,一屁股坐下便吃酒,族尊老爷们只好听她们的便。又有一处地方,因禁止贫农进祠堂吃酒,一批贫农拥进去,大喝大嚼,土豪劣绅长褂先生吓得都跑了。神权的动摇,也是跟着农**动的发展而普遍。许多地方,农民协会占了神的庙宇做会所。一切地方的农民协会,都主张提取庙产办农民学校,做农会经费,名之曰“迷信公款”。醴陵禁迷信、打菩萨之风颇盛行。北乡各区农民禁止家神老爷(傩神)游香。渌口伏波岭庙内有许多菩萨,因为办国民党区党部房屋不够,把大小菩萨堆于一角,农民无异言。自此以后,人家死了人,敬神、做道场、送大王灯的,就很少了。这事,因为是农会委员长孙小山倡首,当地的道士们颇恨孙小山。北三区龙凤庵农民和小学教员,砍了木菩萨煮肉吃。南区东富寺三十几个菩萨都给学生和农民共同烧掉了,只有两个小菩萨名“包公老爷”者,被一个老年农民抢去了,他说:“莫造孽!”在农民势力占了统治地位的地方,信神的只有老年农民和妇女,青年和壮年农民都不信了。农民协会是青年和壮年农民当权,所以对于推翻神权,破除迷信,是各处都在进行中的。夫权这种东西,自来在贫农中就比较地弱一点,因为经济上贫农妇女不能不较富有阶级的女子多参加劳动,所以她们取得对于家事的发言权以至决定权的是比较多些。至近年,农村经济益发破产,男子控制女子的基本条件,业已破坏了。最近农**动一起,许多地方,妇女跟着组织了乡村女界联合会,妇女抬头的机会已到,夫权便一天一天地动摇起来。总而言之,所有一切封建的宗法的思想和制度,都随着农民权力的升涨而动摇。但是现在时期,农民的精力集中于破坏地主的政治权力这一点。要是地主的政治权力破坏完了的地方,农民对家族神道男女关系这三点便开始进攻了。但是这种进攻,现在到底还在“开始”,要完全推翻这三项,还要待农民的经济斗争全部胜利之后。因此,目前我们对农民应该领导他们极力做政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