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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二狗就畅想:如果有一碗豆腐花,撒点辣椒油,然后再来两根油条,好好地吃上一顿那该有多幸福。然后二狗就忍着,打开电视看球赛,一直看到比赛结束。天亮了,二狗下楼去吃早饭了。当二狗吃第一口豆腐花的一刹那,幸福感袭来,浑身上下都洋溢着幸福的感觉……当二狗咬了两口油条以后,却再也没有了吃第一口豆腐花时那幸福的滋味。仅仅感觉,这只不过是一顿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早餐而已。
二狗之所以在那一刹那曾感觉到幸福,那是因为二狗对这份早餐憧憬过、畅想过。
再比如说,大概五年以前,二狗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当时两个人由于某种特定的原因基本每天白天都在一起,想不在一起都不行,时间长达五个月。当年两个人总在一起时,二狗虽然确定自己喜欢她,但是当时却总觉得她太骄傲而且任性,所以二狗当时对她表现出来的更多是不耐烦。五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二狗再也没机会每天和她在一起共事,而且,也鲜有机会再见到她了。这时,二狗忽然发现自己是那么喜欢她,却再也没机会在一起了。那过去的五个月中二狗并不曾感觉到幸福,但那五个月却成了二狗人生最美好的回忆之一。二狗是多么想再回到那五个月,能再看到她的一颦一笑,能耍贫嘴逗她开心,也能在自己烦的时候把她气得摔电话和鼠标……
二狗当时不曾感觉到的幸福到了后来却成为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而且,这幸福,只能存在于回忆当中。
所以说,能够时时感觉到自己当时就很幸福而且幸福的感觉能够维持长久的,真不多。多数人在幸福的时候都感觉不到幸福,却都在失去幸福以后去追忆幸福。
赵红兵和高欢感觉挺幸福。当天的婚礼,他俩早在十年前就憧憬过、畅想过。他俩这始自十年前的爱情,也都在分开的几年中追忆过。
经历过沧桑,才能懂得幸福的真谛,才能懂得去珍惜幸福。
如果说把高欢比作一首歌,那么二狗认为是《喀秋莎》,高欢身上的气质,是那种优雅却不失欢快的旋律。每当看到高欢,二狗总能想起白雪皑皑的西伯利亚、布良斯克高大茂密的森林、唐努乌梁海的涓涓细流……宁静、高贵,还有点淡淡的怀旧。
如果把赵红兵比作一首歌,那么应该是张学友的《楚歌》。慷慨击缶壮志悲歌冷对世事风霜雪雨,一身铁骨浑身是胆,铠甲上是深红色的血迹,铠甲里面,是一颗憔悴的心。豪迈悲怆,侠骨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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