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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君绰、游骑尉沈福宝、瀛州人章仇太翼等四人,所为之事,并是悖逆,论其状迹,
罪合极刑。但未能尽戮,并特免死,各决杖一百,身及妻子资财田宅悉没官。副将
作大匠高龙叉,预追番丁,辄配东宫使役,营造亭舍,进入春坊;率更令晋文建、
通直散骑侍郎判司农少卿事元衡,料度之外,私自出给,虚破丁功,擅割园地。并
处自尽,”于是集群官于广阳门外,宣诏以戮之。乃移勇于内史省,给五品料食。
立晋王广为皇太子,仍以勇付之,复囚于东宫。赐杨素物三千段,元胄、杨约并千
段,杨难敌五百段,皆鞫勇之功赏也。
时文林郎杨孝政上尽谏,言:“皇太子为小人所误,不宜废黜。”帝怒,挞其
胸。寻而贝州长史裴肃表称:“庶人罪黜已久,当克已自新,请封一小国。”帝知
勇黜不允天下情,乃徵肃入朝,具陈废立意。
时勇自以废非其罪,频请见上,面申冤屈。皇太子遏不得闻。勇于是升树叫,
闻于帝,冀得引见。杨素因奏言:“勇情志昏乱,又癫鬼所著,不可复收。”帝以
为然,卒不得见。帝遇疾于仁寿宫,皇太子入侍医,奸乱事闻于帝。帝抵床曰:
“枉废我兒!”遣追勇。未及发使而崩,秘不发丧。遽收柳述、元岩,系大理狱,
伪敕赐庶人死。追封房陵王,不为立嗣。
勇有十男:云昭训生长宁王俨、平原王裕、安城王筠。高良娣生安平王嶷、襄
城王恪。王良媛生高阳王该、建安王韶。成姬生颍川王煚。后宫生孝实、孝范。
初,俨诞,帝闻之曰:“此乃皇太孙,何乃生不得地!”云定兴奏曰:“天生
龙种,所以因云而出。”时人以为敏对。六岁,封长宁郡王。勇败,并坐废。上表
求宿卫,辞情哀切,帝览之恻然。杨素进曰:“伏愿圣心同于螫手,不宜留意。”
炀帝践祚,俨常从行,遇鸩卒。诸弟分徙岭外,皆敕杀之。
秦王俊,字阿祗。开皇元年,立为秦王。二年,拜上柱国、河南道行台尚书令、
洛州刺史,时年十二。加右武卫大将军,领关东兵。三年,迁秦州总管,陇右诸州
尽隶焉。俊仁恕慈爱,崇敬佛道,请为沙门,不许。六年,迁山南道行台尚书令。
伐陈之役,为山南道行军元帅,督三十总管,水陆十余万,屯汉口,为上流节度。
寻授扬州总管、四十四州诸军事,镇广陵。转并州总管、二十四州诸军事。初颇有
令问,文帝闻而大悦。后渐奢侈,违犯制度,出钱求息。帝遣按其事,与相连坐者
百余人。于是盛修宫室,穷极侈丽。俊有巧思,每亲运斤斧,工巧之器,饰以珠玉。
为妃作七宝幕篱,重不可戴,以马负之而行。徵役无已。置浑天仪、测景表。又为
水殿,香涂粉壁,玉砌金堦,梁柱楣栋之间,周以明镜,间以宝珠,极莹饰之美。
每与宾客伎女弦歌于上。
俊颇好内,妃崔氏性妒,甚不平之,遂于瓜中进毒。俊由是遇疾,徵还京师。
以俊奢纵,免官,以王就第。左武卫将军刘升谏曰:“秦王非有他过,但费官物、
营廨舍而已。臣谓可容。”帝曰:“法不可违。”升固谏,帝忿然作色,升乃止。
杨素复进谏,以秦王过不应至此。帝曰:“我是五兒之父,非兆人之父。若如公意,
何不别制天子兒律!以周公为人,尚诛管、蔡。我诚不及周公远矣,安能亏法乎!”
卒不许。
俊疾笃,含银,银色变,以为遇蛊。未能起,遣使奉表陈谢。帝责以失德。大
都督皇甫统上表请复王官,不许。岁余,以疾笃,复拜上柱国。二十年六月,薨于
秦邸。帝哭之数声而已,曰:“晋王前送一鹿,我令作脯,拟赐秦王。今亡。可置
灵坐之前。心已许之,不可亏信。”帝及后往视,见大蜘蛛、大蛷螋从枕头出,求
之不见。穷之,知妃所为也。俊所为侈丽物悉命焚之。敕送终之具,务从俭约,以
为从世法。王府僚佐请立碑,帝曰:“欲求名,一卷史书足矣,何用碑为!若子孙
不能保家,徒与人作镇石耳。”
妃崔氏以毒王故,下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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