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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他们说现在路上不太平,只有趁着今天节日,车队行在路才能不引人注意。”
“一群胆小鬼!要是有大英帝国的忠勇的士兵就好了,怎么会怕那些叛匪?”
“老爷,忠勇的士兵都用来守卫城市了,没有多余的人用来护卫。老爷,为什么不多招一些土兵呢?”
穆罕默德所说的土兵是驻印英军就地招募的印度人。在平常土兵是英军的有益补充,毕竟英国有限的人口摆在那,要想控制所有的殖民地,光靠英国本土来的士兵是明显不足的,必须招些土著人为兵。这些人因为是土著人所以称之为土兵。
在平常英国是不用担心土兵会造反的,因为他们不过是一群拿着武器的绵羊而已,但现在不同了,已招的土兵也许还可以信任,他们还没有被造反者鼓动过,但要是新招的话,那就很难说了,天知道所招的新土兵是不是游击队的人?要是被他们混进来,鼓动土兵,那英国在印度的统治也就完了,所以爱德华宁可缺兵也不愿招土兵。
穆罕默德之所以被爱德华看中,成为了他的奴才,也就在于穆罕默德能够在爱德华需要建议的时候,总能给他以很好的主意。尤其难得的是这个印度奴才从不居功,既使出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也说时爱德华的英明,而非他的聪明。
不过今天出的这个扩招土兵的主意,爱德华显然不满意。听了这后,连声说NO。作为奴才,不论如何聪明也不可能理解主人是如何思考的。爱德华除了说NO之外,至于原因,他是不会说的。毕竟主人没有必要和奴才作什么解释。
穆罕默德识趣,知道自己是奴才身份,也不敢奢望爱德华会给他解释为什么。等了等,穆罕默德感觉爱德华没什么吩咐,就躬身后退到门口,然后转身开门离去。
“一条很好很忠实的狗,要是印度人,人人都像他就好了!”望着离开办公室的穆罕默德背影,爱德华赞叹道。
送供品的车队走的是后门,因为那离总督府的仓库近,穆罕默德虽然在爱德华那低声下气,但在自己的同胞那可不完全不一样了。
当狗的感觉人人都不喜欢,穆罕默德在爱德华那之所以能够很开心的当一条忠犬,原因在于他们可以在别的人面前当主人,特别是在印度人面前。
现在的他正大吼着叫工人们将供品从车上扛下来。这个月的供品数量显然比从前少,但搬运工的数量却比往常多了不少。每一袋的东西似乎很重,身强力壮的印度搬运工,扛得很吃力,
“嘿,这袋里装的是什么?”穆罕默德问道。
“是黄麻!先生!”
“黄麻怎么什么这么沉?”穆罕默德,一边说着一边走近车队,想用手试试那里面倒底装了些什么。
“不要碰!老爷,这个很脏的!”一个明显比一般印度人要高大强壮的汉子,突然挡在穆罕默德面前。
被人敬称之老爷,穆罕默德总会高兴一阵,不过高兴归高兴,虽然他的脸色比刚才好看多了,但这个搬运工的话并没能阻住他伸向麻袋的手。
很硬,像是管状物……
穆罕默德根据手指间传来的感觉,正猜测着里面到底是什么时,忽然听到有人压低了嗓子,吼了一声,“动手”。随后他觉得自己脖子一凉,一把锋利的尖刀轻快的划过了他的喉咙。穆罕默德用手捂着脖子,鲜血从手指间喷涌而出,他想喊些什么,张开了嘴,但涌出嘴的是鲜红的血液。
“本来不是想杀你的!”说话的就是,就是那个明显高大的印度人,他手中的还紧握着一把带血的匕首。
其他们听到动手的命令后,纷纷行动起来,穆罕默德带来的几个验货人,还没有发出一声就去湿婆那报道了。
“你们是什么人!呯——”他们行动虽快,但还是被一个路过的英国士兵给撞见了,随即他呜了枪示警。
这群前来送贡品的印度人,由叫穆罕默德&;#8226;德林带头,他是印度未来人幸存者之一,原本是加尔各答的煤矿的一个班头,在大屠杀之后,凭着自己的能力很快就拉起了一支队伍,原本只有几十人,在英国殖民军的多次围剿下,处境十分艰难。
不过自从一年多前中国南方新政府联系了他,还给他以巨大的支持,日子就好过多了。有了武器和钱,他的队伍迅速壮大起来,到今天已有了三百多人马,成为游击队中最强的一支。
对于中国人帮助他是感激的,但中国人的胃口似乎也很大,他们竟然想要加尔各答和孟买作为他们的军港,不但如此,还要他们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