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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有不舍,但是我没有选择。希望还能再见。
周志宏写
“娘希匹!”读完,我揉起纸张,骂了一句。
“他什么时候走的?”我低头问道吴林禹。
第一百四十七章 决定
吴林禹点燃一根烟,回答我说:“我也不知道。”
“我醒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床上没人。我以为这熊小子只是出去走走,就没去管,结果刚才回来找烟的时候,才看到他的枕头边儿有张纸条。”吴林禹长吐一口烟,紧锁起眉头,对我补充道。
“走去西藏,”程佳华从床垫上站起来,笑了一句,“这小子还真跟他的名字一样。”
我咬了咬嘴唇,又展开手中的纸团读了一遍。
原来是周志宏说出段可的,他自己承认了。
你问我读完是什么感觉?
有那么一点儿生气,但是没有多意外。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段可和陈莉姗的讯息,肯定是我们这群人之中的一个说出来的。可能是吴林禹,可能是程佳华,可能是周志宏,也可能是死去的王叔几个。除了我,谁都有可能。但我没去纠结过这个问题,因为人已经死了,我就算知道是谁说出来的,又能怎么样呢。
我也从未想过去追究谁,理智总会清晰的告诉我,人是那个烂耳朵杀的,不是他们。割掉手指头的恐惧,我遇到过,能理解。我不是说过吗,自己的手指头,和“娄厉的女朋友”,当然是前者更重要。
这是人的本能选择,我能理解。真的能理解。
要是我真的六亲不认的找他们讨说法,要结果,那才真是疯癫到家了。
虽然段可的死,是周志宏的嘴巴起了连接性的作用。但要追根溯源的话,责任依旧是在烂耳朵赵身上。这个逻辑关系,也能用脚趾头想到。
我倒是有些佩服周志宏这小子的坦诚。如他所说,他可以保守住这个阴暗的秘密,一辈子不说出来。死无对证,我不会知道,其他人也不会知道,直到这个秘密烂在他的心底。但这小子还是选择了对我坦白,做出了离开我们的决定。
我所生出的气,也不是想要把周志宏揍几顿什么的。我生气的是,这小子干嘛要独自跑路,连声招呼也不打?再有,他一个稚嫩的小青年,枪不会使,刀不会用,更不会开什么交通工具,真就能靠双脚走完大西部的版图?
去西藏,听起来多么美好,多么神圣啊。换以前,当我第一次听到他的想法时,我是相信这个说法的,毕竟那个时候大家都闲着,只要有毅力,慢慢的走完几百上千公里,想起来也不是多难。但一路过来后,我知道,这种事情不是光凭毅力就能完成的。路上会有野兽,会有坏人,也会有你意想不到的事情。总之,绝不会是头顶蓝天白云,脚踩无人大地,心中怀着朝圣情绪,轻轻松松的到达目的地。
我的天,真他妈蠢蛋啊!你跟我好好道个歉不就行了吗,人都凉了,也入土了,我又不会把你怎么样,你干嘛要自己编想一连串后果出来,然后文艺忧伤的离开?
我摇摇头,丢下手里的纸,转过身说:“不行,我要把他找回来,不能让他走掉!”
李工头和辫子小杨正站在卧室门口,我看了他们一眼,推开他俩,冲出卧室。我将手里的筷子拍到饭桌上,然后往门口跑去。
“呀,你去哪儿?”我拉开坏掉的门时,听到陈莉姗在问我。
我没回答她,裹好衣服就冲出门去。
周志宏是早上走的,他背着一个大包,凭他的体力,肯定走不了多快。这小子想要去西藏,一定会是先回到318国道,再顺着一路走回去。那么,要是他为了脚好受,全走国道路面的话,我现在追上去,一定就能发现他。然后劝他回来。
那我该怎么追上去?跑步去?我这肚子里都是空的,估计跑不了两三百米,就该歇菜了。马儿也被抢走,忘记牵回来。
我在楼梯中间停住了脚步。不行,我不会开车,找不到代步的工具,我得回去找他们帮忙。
刚准备转过身,身后就响起了脚步声。我听到吴林禹在大声的叫我的名字。
“你要去找他回来?”吴林禹站在阶梯上,手里夹着烟头,居高临下的问我。
“嗯。”我点头说,我看到屋里的人都跟着走了出来。
吴林禹低了一下头,又问:“你想找到他,打他一顿,还是怎么?”
我笑了一句,心说你也跟周志宏想一块儿去了。我仰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