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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家伙的朋友。法伦也会听说这件事,他会为此跳起来,也变得更加令人讨厌。如果不是因为法伦,今天晚上根本不会发生那场愚蠢的争吵。晚餐前那令人厌恶的一幕!这就是驱使坎贝尔来到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的原因。他的手在方向盘上停顿了一会儿,为什么不直接回到法伦那里把这件事情彻底摆平呢?
然而,这又有什么关系?他停下车,点燃一支雪茄,狠狠地吸了两口。如果整个地方的人们都反对他,那么他也讨厌这个地方。这里只有一个体面的人,而她却与畜生一般的法伦结了婚,最糟糕的是她对法伦一心一意。她对别人可是一点都不在乎——如果法伦明白这一点的话。而这一点坎贝尔跟其他人一样明白,他也没有什么出轨的想法。他只是希望,如果他觉得疲劳、烦恼,或者厌烦了他那间孤单、不舒服的小屋子,可以去吉尔达·法伦蓝绿相间的凉爽起居室坐一坐,希望能被她那温柔动人、让人感到舒适的嗓音抚慰。而休·法伦,这个男人的感知力与想象力并不比公牛更多,他一定要闯进来,打破这一段美好时光,把他肮脏的想法加在这件事情上,践踏坎贝尔避难花园中纯洁的百合。难怪法伦的风景画看起来就像是用斧子砍上去的——这个男人一点也不优雅。他对蓝色和红色的运用完全是为了谋杀你的眼睛,他就是通过红色和蓝色来看待人生的。如果现在法伦死了,如果某个人的双手能够掐着他的脖子,直到他瞪出那双蓝色的大眼睛——像牛的眼睛一样——他笑了起来,这可真是好笑极了。他应该去告诉法伦这个想法,然后看看他有什么反应。
法伦是个恶魔,是个禽兽,是个恶棍,带着艺术家的习气——他的习气就是毫无艺术感。他与法伦完全无法和平相处。任何地方都没有和平。如果他回到门城,他知道那里有什么在等着他。从卧室窗户就能看到乔克·格雷厄姆站在房子的墙下抽打水面——而他这么做就是为了惹怒他。为什么格雷厄姆就不能让他一个人待着?沿着水坝到处都是钓鱼的好地方。这是纯粹的迫害。不加理会地上床睡觉也没有任何好处。他们一会儿就会吵醒他,他们会拍打他的窗户,在窗外大声叫嚷自己捕捉到了猎物——他们甚至会傲慢地施舍给他一条鳟鱼,就扔在他的窗台上,有时甚至是抓到就应该被放回去的小鱼。他只希望格雷厄姆有一天会失足滑下石头,防水长靴里灌满河水,而他本人也淹死在他那些讨厌的鱼群里。最让他愤怒的是,这每夜的闹剧都被他的邻居弗格森欣赏,自从院墙纠纷之后,弗格森就变得再也无法让人忍受。
当然,在他倒车的时候,确实不小心撞到了弗格森的院墙,将石头撞掉了一两块。但是,如果那院墙修得好好的,就不会造成任何破坏。弗格森那棵大树的根部长到了墙的下面,破坏了墙基,甚至还有一些大的吸枝〔5〕长进了坎贝尔的花园,而他不过是彻底清除了这令人讨厌的东西而已。一个人是不应该将树种在墙壁下面的,否则墙面轻轻一推就倒了——而他竟然还过分地要求别人修缮、赔偿。他不必修理弗格森的墙,弗格森首先应该自我反省。
他紧咬着自己的牙齿。他想从这些让人郁闷的鸡毛蒜皮的争吵中摆脱出来,与某个人来一场大规模的、痛快的、疯狂的争吵。但愿他能把沃特斯的脸捣成果酱——放手去做——解决这件事情,他才会觉得好过点。那么现在他回家还是回到刚才的地方,这些都无关紧要,他只需要找个人将这郁闷之气发泄出来。
他想得那么出神,都没有注意到远方传来汽车的嗡嗡声,车灯闪烁着,然后消失在公路的转弯处。他最先听到的是一声刺耳的紧急刹车声,紧接着一个暴躁的声音在大吼:“你他妈的到底在干什么,你这个疯子,就这么一声不响地横在拐弯的地方,大马路的正中央,啊?该死的!”就在他转过身,在车前灯刺眼的光亮中眯起眼,准备抓住这个新的机会展开攻击的时候,他听到这个声音带着某种胜利意味愤怒地说:“啊,坎贝尔,当然,我就知道只有你才会这么干。”
注 释
〔1〕迪伊河是发源于苏格兰东部凯恩戈姆山脉的一条河流,向东流一百四十五公里经阿伯丁的人造海峡注入北海。该河以其秀丽的风景和鲑鱼渔场而著称。
〔2〕一种蜉蝣生物,用作钓鱼诱饵。
〔3〕一种家庭用燃炉。钢铁材质,饰以龟纹,做成龟形,最早是一八三○年由查尔斯·波特威先生手工制成。
〔4〕全文应该是They skite too much and fight too little(他们突袭得太多,但是面对面战斗得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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