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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让有邑贵族认为完成军事义务更合算。第二个措施便是允许土兵们“自抵贼巢。所得贼财。尽以与之。官军人等。不得抽分科夺。及所俘获贼属。许得变卖”。也就是说。允许土兵抢劫并贩卖人口。至于说攻克地地盘。但凡平定一村一寨者。即将该采邑奖赏给占领者。在利益地驱使下。相信臣服于中央政权地少数民族首领以及普通战士会非常乐意为国家而战。
从利益角度考虑。实施了这两条措施后。有邑贵族也会自发地紧盯着邻居们是否瞒报人口、少缴赋税之类地违法行为。因为。一旦发现邻居有违法行为。该有邑贵族便会打着大义地幌子攻击对方——一方面可以免缴“盾牌税”。另一方面还可以掠夺人口甚至抢得对方地有邑贵族头衔。
朱棣并不担心有邑贵族首领之中出现传说中的天才,打着大义的幌子合法兼并附近的领地,然后对中央政权产生巨大的威胁。因为,封建采邑分封制度天然便会削弱宗主对其附庸的控制力。若宗主造反,附庸固然可以根据封建契约为其提供兵力,但凭借“大义”的名义反过来攻击宗主同样也是一种选择。毕竟,中央政权可以开出“提供钱粮以及消灭叛逆后依其功劳大小,将造反者的采邑及爵位作为奖励”的条件,只要中央政权自身并非极其虚弱,相信绝大多数附庸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况且,朱棣还有一个杀手锏。根据《爵位继承法》规定:未于藩学或国子监就读者,无继承子爵以上爵位的资格。也就是说,一旦高级的少数民族首领接受中央册封时,为了让后裔能够继承爵位则必须将子侄送到藩学或国子监就读。子爵以上的有邑贵族意图叛乱之前,必须考虑到自己继承人的安全。当然,考虑到吴三桂造反时也没把吴应熊的安全放在心上,因此将继承人掌握在手中并不能保证有邑贵族绝对不会叛乱。
事实上,一旦子爵以上的有邑贵族真的叛乱了,将其继承人杀掉泄愤只是下下之策。最好的办法是褫奔叛乱者的贵族头衔,然后将该头衔册封给某个忠于大明的继承人——叛乱者的儿子尽量不予考虑,反正根据《爵位继承法》的规定,有邑贵族五服之内的亲戚都拥有继承权,择其忠于大明者即可。这时,可派遣新册封的爵位拥有者前往叛乱地区。在获得了朝廷资助的相应钱粮之后,新的爵位拥有者从自身的利益角度出发,必然会招兵买马、拉拢叛乱者的下属,与叛乱者战斗。
朱棣之所以花费心思创造出有邑贵族这一制度,除了希望能够加强对少数民族地方政权的控制之外,还有一个目的便是为即将发生的安南事件做准备。
明朝在安南前前后后投入了数百万大军(注1),不说别的,仅仅那几百万人吃马嚼的粮草消耗就极为惊人了。若是动用四川、贵州、两广、云南等地的少数民族参战,会有两个相当大的好处。
其一,可以减少战时的军费消耗。封建采邑制度下,附庸率军参战需要自备军械粮草。附庸的军役义务分为两种,一种是防御战。防御战必须将敌人驱逐才能结束。另一种是进攻战,进攻战有相应的时间限制,朱棣将这个期限定为四十天。超过四十天后,一切费用由上级领主承担。虽说四十天之后朱棣仍然必须为土兵们的战斗消耗买单,但毕竟节省一点是一点。
其二,待战争胜利后,朱棣可从安南划出部分土地作为采邑赏赐给参战者,作为他们参战的奖励。这样做,既可以节省大量的奖赏费用,又可以减少在安南驻军而产生的费用。如此一来,参战的少数民族贵族首领会很高兴,因为他们增加了采邑。朱棣也会很高兴。历史上明成祖的所做所为可用丰功伟绩来形容,但历史对他的评价并不比汉武帝高——两个皇帝都将社会经济搞得几近崩溃。所以,朱棣对于任何节省费用的措施都非常热衷。
此外,有邑贵族制度还能带来一个额外的好处。
安南朱棣所欲也,整个东南亚甚至是南亚亦朱棣所欲也。然朝廷派遣大军,却有水土不服、钱粮不支之虞。若是模仿十字军东征,号召西南五省外加安南的有邑贵族们去开拓疆土……
……
从沉思中回过神来,朱棣发现大臣们正眼巴巴地望着自己,不禁一笑。
南征交趾是三年后才会发生的事,现在就开始做准备,怎么也算得上是谋定而动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该做的准备也做得差不多了,等着就是了。
“众卿还有何事要奏?”
大约是因为刚才被攻击忝居高位尸居素餐的缘故吧,李至刚站了出来:“臣有事要奏。”
得到朱棣的允许后,李至刚奏道:“韩将军报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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