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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因此,李锦江与谈判人员在接下来的交涉过程中,出奇的顺利,说到要谁出钱,谁就出钱。除了少数人还好奇的看了看部队的技术书之外,大多数人都是一听说要他们出钱占多少股份,立即当场“认捐”,并签好那份合资办厂协议,完全没有和政府在股份比例上进行讨价还价。
至于先期与部队进行合作的商人,他们虽然没有那种诚惶诚恐的模样,但出于对政府和部队的信任,他们也大力支持。政府一说出和他们进行什么产业,由他们出什么什么,政府出什么什么,然后股份比例是怎样怎样,他们也是当即表示同意,并签署好合资协议。
最后,李锦江和谈判专家们惊喜的发现,原来考虑到他们会讨价还价,预先考虑好的那些措施一点都没有用得上,那些故意标高了几分的政府股份比例,完全是一次就全部通过,让根据地政府白白占了很大的便宜。
李锦江早在12日,就找来了那些先期与政府合作的商人,从他们哪里,详细的了解了红安、麻城两地排得上号的富人,了解了他们的家境、财产、现在经营的项目、人品、经营中用过的恶劣手段、经营的特长等。
后面安排合同的时候,李锦江就针对这些人的经营项目进行合同的安排,尽可能的利用他们原来的生产销售渠道,利用他们所占有的市场,避免重复建设。考虑到他们的财产情况,李锦江也尽可能的让他们放“血”出来投入工业生产,最大化的利用他们闲置的资金。
当然,在合同制定之初,考虑到这些人无一不奸,李锦江把所有的合同的准备了三份。一份是政府极端占便宜的,也就是政府在工厂中的股份比例最大化的升高,这是一开始就给他们看的,让他们讨价的标价;另一份是合理的,讨价还价后的政府应持有正常股份比例;最后一份就是政府的底线,那是再讨价还价都不能低过的,否则就干脆另外找人。
可这些方法全都没有用得上,这让李锦江在狂喜之余,也不免有些失落。
感谢newworld9725兄弟提出的意见!提前发一章好解禁十九章。
二十四
等到协议签署了,有些人看到李锦江和谈判人员还在和别人签署协议,闲得无聊了,又对桌上的食物没有兴趣(来赴宴前,都在家中吃过了。那些害怕的是知道宴无好宴,赶紧吃饱再去比较实在;和根据地合作早的则是知道李锦江不会有什么好食物提供,早早先在家吃了再去。),就拿起协议书看。
一看之下,这些人当即激动起来,按照合同所写的,自己岂不是要做亏本生意?但看到后面协议书上明确写明是由他们进行经营,财务管理由政府出人管理,质量方面自行负责上报等级,但政府会对此进行核对,一旦不符合等级要求,产品不能出厂,情节严重的将处以罚款甚至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股份公开拍卖给他人经营)等,众人的心情又好了一些。
后面的他们不是很清楚,但前面的那个由他们进行经营,这点可是重中之重!只要是由他们进行经营,那么做假账、贱买高卖什么的,可是他们的惯技。即使怕招致报复,不敢用这些招数,那么,在工人工资上进行压低、克扣等,自己的利润、自己的收入一样是可以保证的。
而且,由他们进行经营,那么他们完全可以在这个厂外自己开厂,只要这个厂限制产量,供不应求了,那么别人当然得买他们开的厂生产的东西,并且,他们开的厂还可以提高价格进行销售,还在原材料上进行节省等等,那么利润就更不用说了。
反正,合同(虽然很多人不懂这个合同是什么意思)上只是写明不能泄漏技术,我自己使用,那么就不算泄漏技术了吧!这个追究泄漏技术罪,还有什么并处损失三倍以上的赔偿,那也就用不到我的头上来。
看到后面,这些富商、地主们从开始害怕、沮丧当中一一恢复了过来,各个眉开眼笑,仿佛眼前有一块块银元在晃动,在向他们招手。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李锦江和这些工业部的人员更不是什么好鸟,他们所想到的这些漏洞,第二天根据地法院就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再次强调了工资必须及时给付,同时,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进行了硬性规定,必须不低于最低保障要求,而且不能随意克扣,否则将处以罚款。对劳动时间也进行了规定,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超出后必须作为加班给付加班费。同时,对工厂开除员工等方面,也有一些限制条款,使得富商、地主们通过开除工人,以压低工资和延长劳动时间的企图化为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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